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蒙发 公告编码: 临 2016-09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北京总部会
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
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邱士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配合公司总体战略思想,公司拟变更注册名称,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原中文全称: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内蒙古天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英文全称:The Inner Mongolia Chilechuan Technology&development
CO.,LTD.
变更为:Inner Mongolia TianShou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原证券简称:“内蒙发展”或“*ST 蒙发”
变更为:“天首发展”或“*ST 天首”
上述公司全称信息须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为准,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后为准,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611”,《公司章程》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所有的制度、文件中公司名称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现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董事会在 2014 年 10 月 8 日修订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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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对相关对应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为维护内蒙古天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he Inner Mongolia Chilechuan Technology&development CO.,
LTD.
现修改为:
中文全称:内蒙古天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TianShou Development, CO.,LTD.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现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东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名称、章程、董事
等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相关手续的事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现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马雅女士已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本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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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增补李晓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周应苗、舒建、袁琳对公司增补李晓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我们对提名董事李晓斌先生的履历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我们同意增补李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公司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现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胡国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二、
三、四项议案(股东会日程安排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6-10])。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函
3、关于选聘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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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李晓斌简历
李晓斌,男,生于 1967 年,北京邮电大学工程学硕士,1990 年 2 月至 1992
年 1 月任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2 年 2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北京市
北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经理,1994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爱立信(中国)
通信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至副总裁。
李晓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近五年内未担任破产清算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胡国栋简历
胡国栋,男,生于 1983 年,本科学历,2010 年至今先后任北京思邦客酒店
有限公司法人、北京市班思特有限公司法人、北京五联煤市街旅馆有限公司经理、
乡宁县宏基建材有限公司法人;现任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
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7 月 17 日增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胡国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近五年内未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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