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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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6-01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6年3月2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与关联方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进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将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对交易金额的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永强、吕书国、王进、陈家会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大连机床营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5,000 285.19 1.70%

销有限公司

大连机床营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20,000 485.71 1.78%

销有限公司

大连机床营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5,000 - -

销有限公司

合 计 - 30,000 770.90 3.48%

1

(三)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61.7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30.77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

合 计 - 92.5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书国;注册资本:2,000 万元;主营

业务:金属切削机械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

批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住

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生街 33-6 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

484,026.95 万元,净资产-18,334.55 万元;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651,954.67 万元,

净利润-5.4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图如下:

2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为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

股比例 85%,公司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大连机床(数控)

股份有限公司 26.06%股权,通过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连机床(数控)

股份有限公司 29.06%股权。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控制大连机床营销有

限公司。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62.4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16.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大连机床营销有

限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关联方

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5,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20,000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 5,000

合 计 - 30,000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同类产品、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双方可接受

的公允价格。双方根据实际交易量,按月进行结算付款。

具体业务开展时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采购、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大宗物资采购平台和价格优

势,大大降低公司材料采购成本;借助关联方完善的销售体系和国内外销售网络,

可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拓展;通过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实现公司产品的打包销售,

满足多种招标组合要求,从而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目的是充分利用双方资源、

3

优势互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追求公司效益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关联

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相

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

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

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与大连机床

营销有限公司的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

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策略,有利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

司发展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

4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才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事项符合华东数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管

理制度》。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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