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0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18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