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
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体系,不
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同意将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5 年一季报、2015 年中报、2015 年三季报、2015 年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符
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建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
人民币 万元;建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