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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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京永专字(2016)第 31048 号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的委托,

对中信海直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参见京永审字(2016)第11002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中信海

直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中信海直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信海

直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对中信海直实施于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

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中信海直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 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军伟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 2015 年度占用累

上市公司核算 2015 年期初占 2015 年度占用资 2015 年度偿还 2015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性质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系 利息)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

企业 任公司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0.35 0.35 押金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0.35 0.35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总计 0.35 0.35

往来方与上市 2015 年度往来累

上市公司核算 2015 年期初往 2015 年度往来资 2015 年度偿还 2015 年期末往 往来形成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计发生金额(不含 往来性质

的会计科目 来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系 利息)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海直通用航空有限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858.38 5,459.99 5,121.68 4,196.69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及其附属企业 中信海直通用航空

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80 8,192.20 8,204.78 2.2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总计 3,873.18 13,652.19 13,326.46 4,198.9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1、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向属于同一最终控制方的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2 架 KA32 直升机,期末应付款余额 15,085.18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毕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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