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2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16年4月12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1
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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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
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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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4月8日16:00前送达
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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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
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假设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1.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
3.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表决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6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8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00
9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00
10 《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10.00
(3)输入委托数量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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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
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
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
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
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
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
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
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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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青岛东方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
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
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陶波、纪晓菲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 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 编:2663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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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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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 同 反 弃
审议事项
号 意 对 权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说明: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
“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
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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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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