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1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
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其中邱锡柱委托敖巍巍表决、权锡鉴委托独立董事张世兴表决。会议由董
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第
四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
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审字第904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653.29万元,同比上升19.38%;实现营业利润6,004.64万元,
同比下降3.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6.59万元,同比上升12.8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为 45,375,591.57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4,537,559.16 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20,850,802.72 元,减
去 本 年 应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403,387,500.00 元 , 报 告 期 末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58,301,335.13 元。
公司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80,750,000 股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配 46,845,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
肯定意见,报告及相关意见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本公司各
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1、向中国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
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
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
度;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5、向交通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
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6、向中信银行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主要
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
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
董事长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行为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产品类型为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2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韩方如、韩汇
如、邱锡柱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5 月 1 日起租赁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坐落于苏州市相城
区相城大道 1188 号土地上的厂房及办公楼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租期为五年,
年租金为 8,095,596.00 元。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租赁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租赁合同得到良好履行,租金已按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及披露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续租苏州立中实业有
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
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