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新亿
股票代码:6001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幢 4 层 430 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幢 4 层 430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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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
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亿股份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由新亿股份按照《重整计划》和
投资人作出的承诺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十一家投资人支付
14.47 亿元受让新亿股份资本公积转增 111,341.54 万股股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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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支付的价款用于新亿股份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作
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用于购买优质资产等;
根据投资人作出的承诺,新亿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111,341.54 万股中,11,330.55 万股的部分登记至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在 新亿 股份股 东 名 册中 登记的 全 体 股东 的股票 账 户 ,剩 余
100,010.99 万股转增股票归十一家投资人成员单位所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新亿股份投资人成员单位之一,受让新亿股
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139,528,637 股;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
登记在 2015 年 12 月 7 日新亿股份股东名册中的原股东,取得新亿股
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为 835,896 股;本次股份转增及受让完成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的股票数量为 143,150,853 股,持股比例
由 0.74%增加至 9.6%。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塔城中院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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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二、声明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
附表 .................................................... 15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报告书》
新亿股份、*ST 新亿、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
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上海源迪
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
《重整计划》 (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生效的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
(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
《重整计划(草案)》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
上海源迪为等在 2015 年 12 月 7 人新亿股份股东名册的原
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3 股,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835,896 股;同时作为新亿股份投资人成员单位之一,受让
新亿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39,528,637 股,通过上述
方式上海源迪增加持有新亿股份股份的行为
新疆万源稀金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昆仑众惠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昆山成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德天利科
十一家投资人 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瑞弘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生命爱晚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贵
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
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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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幢 4 层 430
主要经营场所:
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41000107698
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56736-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44 年 10 月 16 日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
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经营策
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市场信息咨
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经营范围: 民意测试)、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品(除文物)、
体育用品、办公设备、玻璃及其制品、花卉苗木、家具、
玩具、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一类医疗器材、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
料、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
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4131256736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幢 4 层 430
通讯地址:
室
联系电话: 021-6089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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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
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成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王玉花 2,100 70% 现金
刘鹏 900 30% 现金
合计 3,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是否有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 国家或者地区 其他兼
地 的居留权 职
执行董
刘鹏 65010219720828XXXX 男 事、法定 中国 上海 无 无
代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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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 2,786,320 股,
持股比例为 0.74%,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入。根据塔城
中院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2 号《民事裁定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作为新亿股份投资人成员单位之一,受让新亿股份资本公积
金转增的股份 139,528,637 股;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登记在 2015
年 12 月 7 日新亿股份股东名册中的原股东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为
835,896 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的
股票数量为 143,150,853 股,持股比例由 0.74%增加至 9.6%。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新亿股份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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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 2,786,320 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 0.7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 143,150,853 股
股份,占总股本的 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塔城中院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由新亿股份按照《重整计划》
和投资人的承诺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十一家投资人支付
14.47 亿元受让新亿股份资本公积转增 111,341.54 万股股份,投资
人支付的价款用于新亿股份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作
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用于购买优质资产等;
根据投资人作出的承诺,新亿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111,341.54 万股中,11,330.55 万股的部分登记至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在 新亿 股份股 东 名 册中 登记的 全 体 股东 的股票 账 户 ,剩 余
100,010.99 万股转增股票归十一家投资人成员单位所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新亿股份投资人成员单位之一,受让新亿股
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139,528,637 股;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
10
在 2015 年 12 月 7 日新亿股份股东名册中的原股东,取得新亿股份资
本公积转增股份为 835,896 股;本次股份转增及受让完成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新亿股份的股票数量为 143,150,853 股,持股比例由
0.74%增加至 9.6%。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亿股份股份不
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作为投资人受让的 139,528,637 股股
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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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ST 新亿股票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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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
5、(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2 号《民事裁定书》;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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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
上 市 公 司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 上 市 公 司
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六
名称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和广场(辽塔赣商大厦)
股票简称 *ST 新亿 股票代码 600145
信息披露 信 息 披 露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
义务人名 义 务 人 注 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限公司
称 册地 幢 4 层 430 室
拥 有 权 益 增加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破产重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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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2,786,320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0.7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140364533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8.86%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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