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12 月 29 日出具的第 153789
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 2 月 3 日出具的第 15378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
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逐项落实。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开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并已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提交了本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
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