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利剑)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
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
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在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和仔细学习会议资料。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刘利剑 5 5 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 2 2 0 0 0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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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及事项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4次独立意
见。
(一)2015 年 3 月 1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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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
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3 天。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 4 次会议,对公
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部审计部门做了有效的
监督,保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
参加各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未来发展、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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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刘利剑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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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洪)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
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
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在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和仔细学习会议资料。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刘利剑 5 5 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 2 2 0 0 0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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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及事项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4次独立意
见。
(一)2015 年 3 月 19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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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
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3 天。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15 年度,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同时,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并配合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等重要事项。
同时,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
参加各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未来发展、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田洪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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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国云)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
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
现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在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和仔细学习会议资料。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
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刘利剑 2 2 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股东大会 1 1 0 0 0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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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为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及事项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1次独立意
见。
(一)2015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
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6 天。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1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都做了核查,并制定了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对其进行了认真考核,从而有效加强公司治理。
同时,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其他委员会工作,
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等重要事
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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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
对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董国云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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