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
度,对公司2015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黄廉熙
孔 冬
黄少明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