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4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推荐的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
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