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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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BAIYUNSHAN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3 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姜文奇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小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

(三)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书。

(四)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声

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 年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公

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 1,300,351,292.59 元,以本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

1,150,350,559.84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15,035,055.98 元,加上

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275,474,523.03 元,扣减 2014 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361,575,382.00 元后,实际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49,214,644.89 元。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

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保证不因分红派息而影响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进程,本公司董事会建议:(1)不派发 2015 年年度股息,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及(2)待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考虑派发特别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提交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

以中文本为准。

目录

一、释义5

二、公司简介8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

四、公司业务概要13

五、董事会报告20

六、重要事项66

七、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1

八、优先股相关情况97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97

十、公司治理106

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122

十二、财务报告122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25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年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广药白云山 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报告期/本年度/本年 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本报告期末至本报告之日止期间,即自 2016 年 1

本报告期后 指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止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广东监管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章程

港交所上市规则 指 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港交所上市规则下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标准守则 指

交易的标准守则

广药集团 指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星群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一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陈李济药厂 指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奇星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潘高寿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修堂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老吉药业 指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汉方 指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拜迪 指 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盈康 指 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指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医药公司 指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采芝林药业 指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进出口公司 指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指 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

诺诚公司 指 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山股份 指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

白云山制药总厂 指

总厂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

化学制药厂 指

化学制药厂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

何济公药厂 指

公制药厂

天心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光华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明兴药业 指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白云山和黄公司 指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百特侨光 指 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医药科技 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白云山大健康酒店 指 广州广药白云山大健康酒店有限公司

化学药创新中心 指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创新中心

威灵药业 指 白云山威灵药业有限公司

维医公司 指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百特医疗 指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亳州白云山制药 指 亳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

广药总院 指 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药海马 指 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

白云山医药销售 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 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医股 指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美药业 指 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

依据。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

基药目录 指

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

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非处方药,即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

OTC 指 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

即可购买的药品

英文 Gross Domestic Product 的缩写,即国内

生产总值。它是指一个国家(国界范围内)所

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

GDP 指

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GDP 是国民经济核算的

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

状况重要指标。

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是

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

GMP 指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按照 GMP 要求保证药品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

英文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Chinese

Crude Drugs 的缩写,即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

GAP 指 规范(试行)。它是指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

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

订本规范的一项管理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

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

统评价,并作出是否同意进行药物临床研究、

药品注册 指

生产药品或者进口药品的审批过程,包括对申

请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内

容的审批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目录 指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

准。

OEM 指 定点生产或代工生产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 广药白云山

Guangzhou Baiyunshan Pharmaceutical

英文名称: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英文名称缩写: GYBYS

法定代表人: 李楚源

(二)董事会秘书: 陈静

证券事务代表: 黄雪贞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

电话: (8620)6628 1218 / 6628 1219

传真: (8620)6628 1229

电子邮箱: chenj@gybys.com.cn / huangxz@gybys.com.cn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

邮政编码: 510130

网址: http://www.gybys.com.cn

电子邮箱: sec@gybys.com.cn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 2 座 20 楼 2005 室

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四)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

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的网址:

港交所登载公司年度报告

http://www.hkex.com.hk

的网址: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及代

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码:

代码:600332 A 股简称:白云山

H 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码:0874 H 股简称:白云山

(六)其他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7 年 9 月 1 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

变更注册登记地点: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005674

税务登记号码: 44010063320680x

组织机构代码: 63320680-X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

张宁、张曦

会计师姓名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本报告期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2014 年 本年比上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19,124,658 18,818,232 18,799,881 1.63 17,628,142 17,608,193 12,081,764 12,062,642 8,887,967 8,869,70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0,351 1,194,141 1,192,472 8.89 979,376 980,045 728,150 729,040 544,341 542,763

(人民币千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 1,128,765 1,092,530 1,112,771 3.32 873,052 891,802 687,910 706,882 495,909 509,456

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41,956 1,751,690 1,761,382 10.86 1,341,176 1,339,140 1,003,536 999,230 85,042 83,079

额(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人民币千元) 1,628,122 1,468,061 1,467,177 10.90 1,228,521 1,229,190 880,173 881,063 657,699 656,121

2014 年末 本年比上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

8,450,814 7,705,137 7,739,301 9.68 6,795,505 6,831,768 5,530,786 5,566,352 4,909,310 4,943,960

益(人民币千元)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15,870,577 14,266,903 14,210,784 11.24 12,321,777 12,249,123 9,482,369 9,394,208 7,835,431 7,742,904

总负债(人民币千元) 7,186,644 6,344,908 6,251,805 13.27 5,335,803 5,226,886 3,761,972 3,638,244 2,753,328 2,626,15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股

6.55 5.97 5.99 9.70 5.26 5.29 4.39 4.41 3.89 3.92

东权益(人民币元)

期末总股本(人民币千元) 1,291,079 1,291,341 1,291,341 (0.02) 1,291,341 1,291,341 1,261,240 1,261,240 1,261,240 1,261,240

注:本公司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收购同一控制下广药总院 100%股权,根据会计准则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07 0.925 0.923 8.91% 0.767 0.768 0.577 0.578 0.432 0.430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07 0.925 0.923 8.91% 0.767 0.768 0.577 0.578 0.432 0.4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874 0.846 0.862 3.33% 0.684 0.699 0.545 0.560 0.393 0.404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1 16.48 16.38 减少 0.57 个百分点 15.70 15.71 13.87 13.89 11.71 1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81 15.08 15.29 减少 1.27 个百分点 13.99 14.30 13.11 13.47 10.67 10.80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收益

15.39 15.50 15.41 减少 0.11 个百分点 14.41 14.35 13.17 13.10 11.09 10.98

率(%)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占总

53.25 54.01 54.46 减少 0.76 个百分点 55.15 55.77 58.33 59.25 62.66 63.85

资产(%)

资产负债率(%) 45.28 44.47 43.99 增加 0.81 个百分点 43.30 42.67 39.67 38.73 35.14 33.92

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2.资产负债率的计算公式为:负债总值/资产总值*100%

3.本公司于2015年第三季度收购同一控制下广药总院100%股权,根据会计准则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二、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7-9 月份) (10-12 月份)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4,733,064 4,730,148 5,746,283 5,742,008 4,591,467 4,053,844

归属于本公司股

364,306 365,128 410,671 409,896 185,024 340,35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

352,790 354,418 415,220 415,378 192,601 168,154

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43,682 238,588 1,033,439 1,034,733 327,294 337,542

现金流量净额

注:本公司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收购同一控制下广药总院 100%股权,根据会计准则追溯调整

2015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报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项 目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调整后) (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85) (9,939) (53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

12 322 240

收返还、减免;

为本公司下属子公

司取得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07,220 185,775 129,114

当期转入营业外

收入的金额。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814 1,323 487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671 — 372

值准备转回

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43) (1,048) (9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8,140) (51,005) (1,505)

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45,633) (23,367) (22,566)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税后) (1,329) (441) (1,317)

合计 171,587 101,611 106,324

四、2015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合并)

其他综合收 盈余公积 归属于母公司

股本(人民币 资本公积(人民 未分配利润

项目 益(人民币千 (人民币 股东权益合计

千元) 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元) 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1,291,341 2,526,639 11,901 815,487 3,059,769 7,705,137

本年增加 — 372 88 115,035 1,300,351 1,415,846

本年减少 261 180,576 12,722 — 476,610 670,169

年末数 1,291,080 2,346,435 (733) 930,522 3,883,510 8,450,814

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对本报告期利润

本报告期初余额 本报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变动

项目名称 的影响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207 76,415 44,208 1,2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4,686 6,500 1,814 2,111

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36,893 82,915 46,022 3,347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

说明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

规模与效益持续扩大。目前,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西成药、化学原

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

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

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4)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

健康产业投资等。

1、大南药板块(医药制造业务)

本公司属下共有 25 家医药制造企业与机构(包括 3 家分公司,18 家

控股子公司和 4 家合营企业),从事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原料药

中间体、生物医药和天然药物等的研发与制造。

(1)本集团是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本公司拥有中一药业、陈李济

药厂、奇星药业、敬修堂药业、潘高寿药业等 13 家中华老字号药企(含

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其中 7 家为百年老字号;拥有国家中药保护品

种 17 个,中药独家生产品种 97 个;主要中药产品包括消渴丸、华佗再

造丸、复方丹参片系列、板蓝根颗粒系列、清开灵系列、追风透骨丸、

安宫牛黄丸、滋肾育胎丸等,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拥有明显的中成药

资源优势。

(2)本集团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抗生素完整产业链,产品群涵盖

抗菌消炎类常用品种。本集团以驰名商标“抗之霸”整合抗生素药品品

牌,以其打造国内口服抗菌消炎药第一品牌的市场形象。本集团的化学

药产品包括头孢硫脒、头孢克肟、阿莫西林、枸橼酸西地那非等。

2、大健康板块

本集团及本公司属下合营企业大健康业务主要为饮料、食品、保健

品、药妆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从事的企业包括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合营公司王老吉药业等;主要产品包括王老

吉凉茶、瓶装水、灵芝孢子油胶囊、润喉糖、龟苓膏、固体饮料等。

3、大商业板块(医药流通业务)

本集团及本公司属下合营企业的大商业板块主要经营医药流通业

务,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的批发、零售与进出口业务。

批发业务方面,主要通过本公司合营企业医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芝林

药业、医药进出口公司开展;零售业务方面,主要通过“采芝林”药业

连锁店、“健民”药业连锁店与盈邦大药房等终端开展。其中,医药公司

作为医药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医药物流企业。

4、大医疗板块

本集团以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公司为主体,推进医疗服务、健康管

理、养生养老等产业投资。目前,大医疗板块尚处于前期布局阶段。

(二)经营模式

1、大南药板块

(1)采购模式

本集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对各下属企业的采购体系进行了统一

整合,建立了以医药进出口公司、采芝林药业为核心的统一采购平台,

集约化统筹管理原辅材料、中药材、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物料的采购,

提高对外议价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本集团建立的统一

归口采购平台及采购的物料情况如下:

采购内容 采购归口平台 采购方式说明

针对大宗中药材的采购需求,通过与药

材产地直接挂钩,重点结合 GAP 基地

采芝林药业、相关

1 大宗中药材 认证等方式,保证珍贵原材料资源稳

GAP 药材公司

定可控,从而确保大宗中药材供应的

数量、质量、时间及成本

通过加强供应商开发,完善、细分供应

大宗原辅材

商的分类管理,培育战略合作供应商

2 料、包装材 医药进出口公司

等方式以保证采购的大宗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的品质和成本优势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负责进口设备的统

3 进口设备 司、医药进出口公 一购进,医药进出口公司负责统一办

司 理进口手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各下属企业以医药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预测制定年度、

月度、周生产计划,并按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本公司各下属企业严格按

照国家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

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

产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

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本公司对

各下属企业的生产管理在技术质量、环境保护、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等方

面进行监督指导。

(3)销售模式

大南药板块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模式,

另一类为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模式。

①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模式

近年来国家大力深化医疗改革,积极推行全民医保制度。国家基本

药物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并实行全额报销,形成在我国医药市场的

巨大优势。本公司各下属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成立专门营销团队负

责国家基本药物销售,积极参与各省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并将基本药

物销售作为未来医药销售的重点。

基本药物销售模式具体为:政府或医院通过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本公司各下属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

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进行投标,产品中标后,通过药品经营企业,对

基本药物进行统一配送。

②非国家基本药物销售模式

对于非国家基本药物,本公司设立了医药工业销售、电子商务两个

销售子平台进行销售。

I.医药工业销售子平台

本公司成立医药工业销售子平台,“工业操作+商业平台”模式,整

合本集团医药工业销售资源提升医药工业企业销售水平,打造整体医药

营销优势。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建立以和黄公司为主体的 OTC 一体化销

售平台,深化与零售药店特别是百强连锁的深度合作;并成立广药白云

山销售公司,启动了属下部分医药制造企业销售资源的整合工作。

II.电子商务销售子平台

电子商务销售子平台为现有销售体系的补充、品牌及新品推广平台,

也是本集团未来重点打造的销售渠道之一。目前,本公司下属企业采芝

林药业已在淘宝网、1 号店、苏宁易购等设立电子商务终端销售平台;广

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天猫专营店成功上线;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

公司开设了现代社区旗舰药店并与腾讯微信团队对接,已初步建立健民

生活馆移动电商新平台;广药健民网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网上脱卡支付的

医保互联网定点药店、健民跨境电商正式运营,吸引众多国际知名品牌

进驻。

2、大健康板块

(1)采购模式

主要通过本集团建立的统一归口采购平台集中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通过自建产能及 OEM 等方式,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从种植采收、生产制造到消费者使

用,确保原材料基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设备、产成品、消费

者使用的全过程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本集团大健康板块收入主要来自王老吉凉茶。对王老吉凉茶的销售,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主要以经销为主,设三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对王老

吉大健康公司负责,根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具体负责

区域渠道开发;二级分销商从一级经销商处采购并负责产品配送。王老

吉大健康公司直接负责产品的广告投入,参与终端扩展、促销及客户维

护等。

3、大商业板块

本集团的医药流通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及零售两种模式,主要利润来

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进销价差及/或配送费用。

本公司属下合营企业医药公司是华南地区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具有

较好的商业信誉,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广泛的销售渠道与较强的医药

配送能力;本集团及属下合营企业拥有“采芝林”、“健民”等知名的

医药零售连锁品牌及 60 多家医药零售网点,具有较强的终端实力。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及合营企业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

61 家,其中,主营中药的“采芝林”药业连锁店 31 家,主营西药、医疗

器械的“健民”药业连锁店 29 家,盈邦大药房 1 家。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124,658 千元,同比增

长 1.63%。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着力对“大南

药、大健康、大商业”三大业务板块进行战略升级,加大市场推广与营

销力度。

(三)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药品招标和医保控费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及 GDP 增长

放缓和医保全覆盖的基本完成,医药行业增速有所放缓。2015 年,全国

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37 亿元,同比增长

9.1%,增幅较 2014 年下滑了 3.8 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 2,627

亿元,同比增长 12.9%。

(四)周期性特点

本集团经营业务中,医药制造业务、贸易业务等行业周期性特征不

突出,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大健康业务板块,由于其现时主要产品王老

吉草本凉茶的特性及礼品属性,产品需求与天气及节假日有一定的关联

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本集团实现了以中成药制造、医药贸易为主到中成

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医

药商业以及医疗服务的全产业链覆盖;在抗菌消炎、糖尿病、心脑血管、

消化系统、清热解毒、男科、儿童用药等领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产品布

局,在中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等细分领域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2012 年,本公司成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以“王老吉”品牌引领大

健康产业,为本集团的发展开辟新的增长动力和战略空间。近几年来,

本集团的大健康产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主要产品王老吉凉茶在中国

凉茶市场上已占据领先地位。

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一)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328,372 千元,

同比增长 145.12%,主要是由于:

(1)2015 年 7 月,本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参与

认购了重庆医股定向增发的 1,000 万股股份,持有重庆医股 2.22%股权;

(2)2015 年 12 月,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

司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创美药业在港交所首次公开发行的 7,906,500

股 H 股股份,占创美药业公开发售后 7.3%的股权。

(二)本集团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40,175 千元,同比增长

36.6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新增广药总院的土地以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

新增南沙地块所致。

三、本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拥有丰富的产品与品牌资源:

(1)产品方面:在糖尿病、心脑血管、抗菌消炎、清热解毒、肠外

营养、止咳镇咳、跌打镇痛、风湿骨痛、妇科及儿童用药、滋补保健等

领域形成齐全的品种系列。拥有各类剂型 30 余种、近 2,000 个品种规格,

独家生产品规超过 100 个。

(2)品牌方面:本集团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9 项、广东省著名商

标 20 项、广州市著名商标 26 项。其中,“白云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全国消费者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

牌之一。完成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股份暨发行股份购买广药集团资产的

重大资产重组后,本集团在整合品牌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大品牌战略,

实现品牌营销策划模式由零散企业品牌向统一的集体战略品牌群转变,

并在振兴大南药的基础上,发展大健康产业,推进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发

展,将品牌价值从传统医药产品向新的大健康产品辐射。

2、拥有悠久的中医药历史和文化软实力。旗下 13 家成员企业获得

中华老字号认证,其中陈李济药厂、潘高寿药业、敬修堂药业、采芝林

药业等为百年企业,并拥有星群夏桑菊、白云山大神口焱清、王老吉凉

茶、陈李济传统中药文化、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中一“保滋堂保婴丹

制作技艺”等六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陈李济博物馆、“陈李

济健康养生研究院”、“岭南中医药文化体验馆”、“神农草堂”和“王老

吉”凉茶博物馆,构建了多个文化宣传平台,展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与

灿烂的文化,重塑中医药的名优品牌。

3、拥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包括现有主要医药资产,通过内外

部的前向一体化和后向一体化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原料、研发、生产、

流通及终端产业链;在中药材供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拥有 40 多个 GAP

药材基地,建立了原材料、辅料统一采购平台,有效保障中药材质量及

供应并控制生产成本;在产品研发方面,不断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

与国内外科研名院所构建了广泛的合作网络,发挥内外协同效应,高效

利用各方有利资源,以科技推动发展。

4、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现有医药零售网点

60 多家,且为广东省首批取得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医药商业

企业;建立了华南地区最大的医药零售网络和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凭借

稳健的市场根基及强大营销网络的优势,与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客户(包

括大中型医院、医药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

合作关系。

5、拥有不断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本集团多年来不断加强平台建设,

完善自身科研创新体系。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共有 7 家国家级研发机

构,6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2 家省级工程技术中

心,12 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 家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4 级市级重

点实验室。中药及中药保健品的研究与开发、自动控制和在线检测等中

药工程技术、中药制剂、超临界 CO2 萃取、逆流提取、大孔树脂吸附分

离、中药指纹图谱质量控制、头孢类抗菌素原料药的合成与工艺技术、

无菌粉生产技术及制剂技术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

6、拥有思想先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近年来,本集团坚持以良好的环境和待遇吸引人,以优秀的企业文化熏

陶人,以美好的企业愿景激励人。目前,本集团已形成诺贝尔奖得主 1

人、国内院士 8 人、外籍院士 7 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在职 2 人、首席

专家(科学家)24 人、博士及博士后 50 人的强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并拥

有专业技术人员近 5,000 人,其中 1,500 余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本公司紧紧围绕着“管理效益年”这一发展主线,着力对

“大南药、大健康、大商业、大医疗”四大业务板块进行战略升级,对

“电子商务、资本财务、医疗器械”三大新业态进行战略布局,进一步

加强市场营销、风险控制、生产质量、科技研发、资本运作等方面工作,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医药监管趋严、新一轮招标降价趋势

不变、医保控费力度加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取得了规模和

效益的进一步提升。

2015 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9,124,658 千元,同比增长

1.63%;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628,122 千元,同比增长 10.9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00,351 千元,同比增长 8.89%。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一是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和公益学术营销,结合

中国首个“伟哥”仿制药——白云山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开展的

“中国性科学普及工程——男性健康中国行”大型系列公益活动、潘高

寿药业的蜜炼川贝枇杷膏防治 PM2.5 肺伤害公益营销等活动,促进品牌、

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双提升。

二是强化基药招标工作,积极应对基药招标及取消单独定价等政策,

采取“一省一策”的模式,抓住低价药政策实施,提升中标价格。本报

告期内,本公司及属下企业年销售额超亿元产品有 24 个,其中超 5 亿元

品种 3 个,3 至 5 亿元品种 5 个。

三是继续发展大健康产业,围绕“时尚、科技、文化”三个重点,

不断巩固王老吉在凉茶行业的地位。(1)强化全国战略布局,加强渠道

建设,在全国 31 个省市传统渠道铺货率均达 90%;(2)布局海外市场并

取得突破,已在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布局;(3)做好法律维权工作,

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保障未来发展;(4)开启产能布局“轻资产模式”,

王老吉总部正式落户南沙自贸区,雅安凉茶生产基地正式投产,并先后

在江苏泰州、湖北宜昌建立生产、科研、文化“三位一体”创新产业基

地;(5)做好文化、公益营销。发挥王老吉作为凉茶始祖的深厚历史底

蕴优势,在北京设立北方总部,牵头联合中华百年老字号组建联盟;成

立王老吉校园发展基金,支持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2015 年度食品饮

料行业(茶饮料)用户满意度研究报告》显示,王老吉凉茶连续三年荣

登饮料消费者满意度榜首。

四是继续加快推进大商业板块的发展,线上线下齐头并进。(1)加

速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使大商业板块业绩稳步增

长;(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电商平台取得突破。本报告期内,本集团

与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健康达成战略合作,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赛柏蓝

公司签约合力打造“医药云商”;广药健民网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网上脱卡

支付的医保互联网定点药店,健民跨境电商正式运营,吸引众多国际知

名品牌进驻。(3)现代医药物流延伸项目取得较大进展。本报告期内,

医药公司新增包括南方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等 10 家合作医院,采芝林药

业与广州白云山医院、荔湾区华林街社区服务中心达成物流延伸服务合

作意向。(4)稳步推进商业物流体系建设,物流配送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是积极开拓大医疗业务,白云山医院项目、藏式养生古堡项目、

西门子合作项目等多项目联动开动。

六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新驱动成效初显。(1)本报告期内,本

集团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同时与国内知名学府建立科研人才战略合作关

系,打造人才培育通道;(2)着力加大科技投入,滚动支持“大南药”

创新基金,并出资 1.5 亿元参与设立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为引

进以色列创新生物医药项目奠定基础;(3)初步搭建了以广药总院为主

体的科研集中归口统一管理平台;(4)稳步推进科技重大项目,科技创

新取得较大成果。本报告期内,新增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 家(广

州汉方、光华药业、陈李济药厂、明兴药业、星群药业)、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认定 2 家(潘高寿药业、敬修堂药业)、省级重点实验室 1 家(白

云山制药总厂)、省科技厅认定新型研发机构 1 家(广药总院);获得

国家级科技奖 1 项(白云山和黄公司),省级科技奖 4 项,地市级科技奖 5

项。

二、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项目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营业收入 19,124,658 18,818,232 1.6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8,966,492 18,627,322 1.82

营业成本 12,200,500 12,185,665 0.12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2,165,563 12,147,803 0.15

销售费用 4,167,681 3,942,804 5.70

管理费用 1,374,806 1,291,532 6.45

财务费用 (21,938) 1,394 (1,673.78)

税前利润 1,628,122 1,468,061 10.90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

1,300,351 1,194,141 8.89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41,956 1,751,690 10.86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06,004) (290,437) (177.51)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7,449) (363,998) 4.55

量净额

研发投入 315,736 279,286 13.05

注:1、财务费用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集团属下企业通过合理调

配资金,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优化存款结构,使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加强对

外投资,优化市场布局,同时加大了生产、研究基地建设及生产场地、设备更新的

投入。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5 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因素是:本集团经营业绩的持

续增长,主要由于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着力对“大南药、大健康、大商

业”三大业务板块进行战略升级,加大市场推广与营销力度,促进业务

的增长。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前五个客户销售额合计人民币 2,047,539 千元(2014:1,637,453 千

元),占本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10.80%(2014:8.70%);其中最大客户

销售额为人民币 677,692 千元(2014:467,614 千元),占本集团本年度

销售总额 3.57%(2014:2.48%)。

本集团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结算

货款。

据董事会所知,无任何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士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 5%以上的股东于本集团前五名销售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

(3)主营业务分业务、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率

分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利 同比增减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润率(%) (百分点)

大南药 6,759,160 (0.81) 3,746,800 (4.89) 44.57 增加 2.38 个百分点

大健康 7,768,458 9.48 4,318,442 12.05 44.41 减少 1.27 个百分点

大商业 4,438,327 (5.88) 4,099,881 (5.82) 7.63 减少 0.06 个百分点

其他 547 (64.62) 440 (65.03) 19.47 增加 0.95 个百分点

合计 18,966,492 1.82 12,165,563 0.15 35.86 增加 1.07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率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利 同比增减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润率(%) (百分点)

中成药 3,226,648 (5.75) 1,700,393 (9.89) 47.30 增加 2.42 个百分点

化学药 3,532,512 4.17 2,046,407 (0.29) 42.07 增加 2.59 个百分点

大南药合计 6,759,160 (0.81) 3,746,800 (4.89) 44.57 增加 2.3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率

分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利 同比增减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润率(%) (百分点)

华南 9,877,336 (1.59) 6,650,628 (3.93) 32.67 增加 1.65 个百分点

华东 3,705,871 9.12 2,289,385 18.87 38.22 减少 5.07 个百分点

华北 2,408,726 14.88 1,342,841 9.05 44.25 增加 2.98 个百分点

东北 294,498 20.12 180,234 32.76 38.80 减少 5.82 个百分点

西南 1,993,507 21.93 1,239,776 21.87 37.81 增加 0.03 个百分点

西北 487,747 (19.58) 272,581 (22.26) 44.11 增加 1.92 个百分点

出口 198,807 (67.48) 190,118 (66.30) 4.37 减少 3.3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4)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上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消渴丸(万瓶) 4,094 3,784 566 (11.11) (11.64) 56.14

清开灵颗粒(万袋) 45,447 45,233 3,445 7.00 0.00 7.00

注射用头孢硫脒(万瓶) 7,878 8,425 256 10.00 5.80 3.40

头孢克肟胶囊(万粒) 10,974 11,241 132 (8.11) (1.92) (79.58)

头孢克肟颗粒剂(万袋) 12,396 12,622 956 8.16 9.34 (36.28)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万片) 1,589 1,495 45 351.38 412.09 33.92

小柴胡颗粒(万小袋) 31,719 29,679 41,725 (11.10) (11.53) 46.14

阿莫西林胶囊(万粒) 128,565 117,517 31,867 (14.31) (17.27) 47.19

咳特灵胶囊(万粒) 113,744 113,744 0 (14.32) (21.45) 0

阿咖酚散(万包) 2,283 2,272 1,381 0.42 0.00 21.56

产销量、期末库存同比变动较大的情况说明:

①消渴丸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 56.14%,主要是因为:受价格上升的影响,销售量小于生产量,

使得期末库存增加;

②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肟颗粒剂的期末库存量同比分别减少 79.58%和 36.28%,主要是因

为:生产企业加强效期管理,优化产品渠道库存,合理控制产品库存数量;

③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生产量同比增加 351.38%,销售量同比增加 412.09%,主要是因为该产

品于 2014 年 10 月底上市销售,2014 年基数较低所致;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 33.92%,主要是因

为该产品 2014 年产销量较小,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正常库存同比增加;

④小柴胡颗粒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 46.14%、阿莫西林胶囊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 47.19%,主

要是因为:为保证产品正常销售,生产企业合理增加产品库存,使期末库存量有所上升。

(5)成本分析表

分行业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构成 金额变动

分行业 金额 占业务成 金额 占业务成

项目 比例(%)

(人民币千元) 本比例(%) (人民币千元) 本比例(%)

原 材

2,564,685 68.45 2,733,187 69.38 (6.17)

燃料 94,419 2.52 104,001 2.64 (9.21)

大南药

人 工

270,894 7.23 279,701 7.10 (3.15)

其他 816,802 21.80 822,556 20.88 (0.70)

原 材

3,410,274 78.97 3,069,748 79.65 11.09

燃料 3,455 0.08 — — —

大健康

人 工

4,318 0.10 — — —

其他 900,395 20.85 784,299 20.35 14.80

采 购

大商业 4,099,881 100.00 4,353,052 100.00 (5.82)

成本

其 他

其他 440 100.00 1,259 100.00 (65.03)

成本

(6)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2,101,636 千元(2014:1,521,126 千元),占本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20.05%(2014:16.84%);其中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726,458

千元(2014:377,685 千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 6.93%(2014:4.18%)。

本集团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结

算货款。

据董事会所知,无任何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士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 5%以上的股东于本集团前五名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2、费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销售费用约为人民币 4,167,681 千元(2014:

3,942,804 千元),同比增长了 5.70%,主要是为了积极开展营销工作,

提高销售收入,本集团于本年内的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 1,374,806 千元(2014:

1,291,532 千元),同比增长了 6.45%,主要是本集团销售收入增长,

经营业绩的提高,职工薪酬、研究开发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约为人民币-21,938 千元, 比上年

减少了 1673.78%,主要是本集团属下企业通过合理调配资金,充分利用闲

置资金,优化存款结构,使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 282,835 千元,比上

年增长了 10.25%,主要是本年度本公司属下企业利润增长所致。

3、研发支出

本年费用化研发支出(人民币千元) 313,848

本年资本化研发支出(人民币千元) 1,888

研发支出合计(人民币千元) 315,736

研发支出总额占净资产比例(%) 3.64

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5

研发支出总额占大南药板块主营业务收

4.67

入比例(%)

4、现金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项目 变动原因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本集团积极拓展

优质的供应商,获得较好

经营活动产生 的

1,941,956 1,751,690 10.86 的商业信用政策,及收到

现金流量净额

政府扶持资金及补助款增

加所致。

本报告期,本集团加强对外

投资,优化市场布局,同

投资活动产生 的

(806,004) (290,437) (177.51) 时加大了生产、研究基地

现金流量净额

建设及生产场地、设备更

新的投入。

筹资活动产生 的 本公司于 2014 年派发了 2013

(347,449) (363,998) 4.55

现金流量净额 的特别股利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金流动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 1.44(2014 年 12 月 31

日:1.47),速动比率为 1.06(2014 年 12 月 31 日:1.04)。本年度应收

账款周转率为 20.41 次,比上年减慢 3.61%;存货周转率为 4.69 次,比

上年减慢 5.70%。

2、财政资源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3,837,604 千元(2014:3,049,529 千元),其中约 99.32%及 0.68%分别

为人民币及港币等外币。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 669,439 千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60,530 千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629,68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60,530 千元),长期借款为

人民币 39,755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0 千元)。

3、资本结构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6,828,500 千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078,824 千元),较 2014 年上升 12.33%;

长期负债为人民币 358,14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6,085

千元),较 2014 年上升 34.60%;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8,450,81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705,137 千元),较 2014

年上升 9.68%。

4、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 2016 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 9.07 亿元(2015 年:人

民币 5.93 亿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本集团将

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所需资金。

5、资产及负债状况

截至 2015 年 占总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占总资 本年末金额较

项目 12 月 31 日止 产比例 31 日止 产比例 上年末金额变 变动说明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动比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本 公 司 所持有的中直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500 0.04 4,686 0.03 38.71 股份、哈药股份股票

的金融资产 股价上升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已支付

其他应收款 209,264 1.32 306,793 2.15 (31.79)

的保证金有所减少

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未抵扣

其他流动资产 108,318 0.68 20,082 0.14 439.37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有所增加所致。

本公司对重庆医股、创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8,372 2.07 133,964 0.94 145.12

美药业投资所致。

本 公 司 新增广药总院

的土地使用权及属

无形资产 540,175 3.40 395,202 2.77 36.68

下企业购买土地增

加所致。

本年度,本公司收购广

商誉 2,283 0.01 0 0.00 — 药海马股权公允价

值与成本差异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属下企

长期待摊费用 24,112 0.15 10,333 0.07 133.35

业的装修费增加所

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应交未

应交税费 74,514 0.47 176,729 1.24 (57.84)

交的企业所得税有

所减少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应付未

应付利息 360 0.00 237 0.00 51.96

付银行利息增加所

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属下企

长期借款 39,755 0.25 0 0.00 —

业对银行借款增加

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未来应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064 0.18 15,500 0.11 87.51

交的所得税差异增

加所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所持有

其他综合收益 (733) 0.00 11,901 0.08 (106.16)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价格下降所致。

6、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

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

7、主要现金来源与运用项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3,837,604 千元,比年初增加人民币 788,075 千元;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净额为人民币 1,941,956 千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190,266 千元,主要是

本年度本集团积极拓展优质的供应商,获得较好的商业信用政策,及收

到政府扶持资金及补助款增加所致。

8、或有负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

9、本集团资产抵押详情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

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港币 8,893 千元、净值港币 6,473 千

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 6,843 千元、净值港币 3,993 千元作为抵

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港币 300 千元,信用

证和信托证总额度港币 100,000 千元,已开具未到期信用证美元 232 千

元。

10、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借款为人民币 669,43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60,530 千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 108,909 千元,

以上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人民币 629,684 千元和长期借款人民币 39,755 千

元。

11、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

总额×100%)为 45.28%(2014 年 12 月 31 日:44.47%)。

12、重大投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额外投资。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近年来,随着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医药制造行业一直保持持

续、稳定的增长。“十三五”规划首次将健康中国纳入国家战略,从长

期看,医疗消费升级、医疗改革提速、国内医药技术创新与国际逐步接

轨等因素,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是,在公立医院改革、药

品招标降价、医药监管趋严等政策压力下,医药行业增速将放缓,细分

行业将加速分化。

本集团医药制造产品主要涵盖中成药和化学药等细分行业。细分行

业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成药

2012 年之前,中药行业受国家实施中药现代化及新医改推动等因素

影响,一度保持高速增长。随着医保控费和药品招标等政策不断深入,

自 2012 年开始,中药行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2015 年 1-10 月,医药制

造子行业中,中成药收入增速最慢,仅有 6.07%。2016 年 2 月 22 日,国

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首次在国家层面

编制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发展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提出,

到 2020 年,中国将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

药工业总产值 30%以上。中药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本集团是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都拥有明显的

中成药品牌、品种等资源优势。

②化学药

近年来,受限抗、药品招标和医保控费等影响,化学药行业收入和

利润增速持续放缓。国内化学药生产企业较多,竞争激烈,而创新药、

高壁垒的仿制药由于竞争压力小且受到国家政策持续支持,未来将成为

行业发展方向及重要利润来源。

本集团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抗生素完整产业链,产品群涵盖抗菌

消炎类常用品种,并以驰名商标“抗之霸”整合打造国内口服抗菌消炎

药第一品牌的市场形象。此外,本集团近年来加大创新药研发及仿制工

作,2014 年 10 月底首仿上市的白云山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片)2015

年销售收入超过 2 亿元,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

2015 年,围绕药品生产监管、药价改革、药品招标、医保控费、分

级诊疗、注册监管等方面,国家相继出台重大政策与改革性措施,与药

品、医疗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广告法、环保法等的修订等亦相继出台,对

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医药监管、医药改革及医疗机构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变化、影

响及应对措施

①药品招标政策

为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卫生计生

委于 2015 年 2 月和 6 月分别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

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

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

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

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

供应。

政策发布以后,新一轮的招标形势总体趋严,在医保控费的大环境

下,大部分药企仍将在招标中面临降价压力。

应对措施:为应对药品招标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压力,本集团将进一

步强化招标工作,继续贯彻“一省一策”模式;抓住低价药目录政策的

机会,提升本集团药品的中标价格及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份额。

②药品价格政策

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发

改委于 2014 年 4 月、5 月分别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

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

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2015 年 5 月 5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坚持放管结合,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强化医疗行为与价格行为的监管,让药品实际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本公司及属下企业共有

300 多个品规入选国家低价药清单,其中包括了多个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大

品种和四个独家品种。低价药品目录及其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发

布,对本公司及属下企业的低价药和竞争力强的 OTC 产品将有一定的提

价空间,有利于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进一步推进低价药物工作,加大对重点 OTC 产

品的调研分析,充分挖掘产品潜力,因应市场情况择机提升产品的市场

价格,力争政策红利效应最大化。

③合理用药与分级诊疗

2015 年 5 月 1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 2017 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

片)总体降到 30%左右;11 月 6 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控制公

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再次明确药占比考核目

标。以上意见的出台,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

长,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未来,医药制造企业

将面临医院药品降价、医院药品用量受限、医院销售增长放缓等因素影

响。

2015 年 9 月 1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到 2020 年,分级诊疗

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将明显提升,进一步促进基层

医疗市场扩容,并有利于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药品和传统中

成药药品行业的发展。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市场开拓力度,提高普通

用药、妇科、儿科、心脑血管、糖尿病等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量;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缩短中间渠道环节,降成本,压开支,促增长。

④ 限抗政策

2015 年 8 月 27 日,国家计生委发布《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2015 年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

床应用和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限抗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

限制抗生素注射剂在医院的用量,预计将对本集团抗生素类产品在医院

的销售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

提升其他大品种在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保障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

2)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化、影响及应对措施

① 药品注册、审评审批、监管等方面政策法规

2015 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

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

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

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和《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告等一系列药品注册监管政策。

相关政策法规与意见的颁布实施,将通过企业临床试验自查、改革

药品分类办法和逐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措施,初步缓解目前药特

临床试验审批申报中重复申报严重、排队时间长的现象,优化研发及注

册审评流程,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通过试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及鼓励临床急需品种开发等激励措施引导创新药开发。

新的监管政策及具体细则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研发成本和

研发风险。但从长远看,将大大缩短药品审批排队时间,进一步推进医

药企业审评速度和药品质量审批审评标准,加强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进

一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升级。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药品审批及注册政策,从研发立项阶

段严格筛选,加强对新产品的立项审批与风险评估,加强研发阶段管理,

提高研发质量,降低研发风险。同时,有序推进一致性评估工作,加快

化学药的研发与抢仿,在坚持新产品开发的同时,大力开展仿制药质量

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② 生产质量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

2015 年,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

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2015 年度出台的药品质量监管文件中,以《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办法》 的影响最为深远。《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将药品和医疗

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纳入飞行检查的范围,明确提出飞

行检查的“两不两直”原则。2015 年,全国 19 个省共收回 144 家企业

GMP 证书。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建立质量管理信息

化系统,加大对质量风险点的预警,在切实规范日常生产行为、完善生

产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确保产品质量符合 GMP 规范,并时刻做好迎接飞

行检查的准备。同时,加强对本集团中药前处理车间的管理与提取前处

理的全过程监控,并做好对外购中药提取物使用备案相关工作。

3)新广告法的变化、影响及应对措施

新修订的《广告法》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本次广告法修改的

幅度非常大,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广告的准则,

规定药品广告必须显著地标明禁忌不良反应;明确除医疗、药品、医疗

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对明星代言也做了

法律责任规定,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

新广告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及医疗

器械等的经营秩序,进一步保障人民药品食品安全,但客观上对公司品牌

宣传造成一定影响。2015 年四季度,由于相关广告批文需要重新办理,

部分产品广告暂停投放。

应对措施:本集团认真研究新《广告法》,严格要求,保证本集团

产品广告宣传的规范性。根据《广告法》要求以及工商、药监部门的意

见对 98 个产品广告进行了调整修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广告媒体宣传的

管理,并在 2015 年底、2016 年初加大宣传广告投放,进一步提升品牌知

名度。

4)环保政策的变化、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5 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同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政策陆续公布。以上环保政策的实施,完

善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

批等制度,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环保的整治力度。

随着国家对环保监管政策的趋严,将进一步增加医药制造企业的环

保成本,加速行业转型升级和并购整合进程。

应对措施: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工作,积极开展能源优化、

节能减排减污工作,积极落实环保政策。

(3)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 是 是否

是否

分 适用症/ 否 本报

发明专利起 药品注册 中药 本报告期内 本报告期

子 产品名称 处 告期 单位

功能主治 止期限 分类 保护 生产量 内销售量

行 方 内新

品种

业 药 产品

用于气阴两 2004 年 8 月

虚所致的 30 日至 中药、天

消渴丸 否 是 否 万瓶 4,093.73 3,784.35

消渴病;II 2024 年 8 月 然药物

型糖尿病。 30 日

清开灵颗 清热解毒,镇 中药第四 45,233.0

无 否 否 否 万袋 45,447.00

粒 静安神。 类 0

2011 年 10

小柴胡颗 解表散热,疏 月 18 日至 29,679.2

中药 否 否 否 万小袋 31,718.85

粒 肝和胃。 2031 年 10 4

月 17 日

清肝明目,疏 2008 年 6 月

夏桑菊颗 风散热,除 27 日至 32,173.1

中成药 否 否 否 万袋 30,129.46

粒 湿痹,解疮 2028 年 6 月 6

毒。 27 日

2008 年 3 月

清热润肺,止

蜜炼川贝 21 日至

中 咳平喘,理 中药 否 否 否 万瓶 920.90 923.41

枇杷膏 2028 年 3 月

成 气化痰。

20 日

镇咳,祛痰,

咳特灵胶 113,743.

平喘,消 无 中药 否 否 否 万粒 113,743.74

囊 62

炎。

活血化瘀,化

华佗再造

痰通络,行 无 中药 否 否 否 万盒 505.85 586.85

气止痛。

安宫牛黄 清热解毒,镇 中药、天

无 否 是 否 万丸 292.45 284.32

丸 惊开窍。 然药物

壮腰健肾,养

壮腰健肾

血,祛风 无 中药 否 否 否 万瓶 1,222.63 1,399.71

湿。

补益肝肾,强 2010 年 3 月

舒筋健腰 健筋骨,驱 30 日至

中药 否 否 否 万瓶 1,865.27 1,417.24

丸 风除湿,活 2030 年 3 月

络止痛。 29 日

用于敏感菌

所引起呼

吸系统、肝

注射用头 胆系统、五 化学药第

无 否 是 否 万瓶 7,878.01 8,424.70

孢硫脒 官、尿路感 六类

染及心内

膜炎、败血

症。

学 化学药品

适用于治疗 2002 年 4 月

药 (原临床

枸橼酸西 阴茎勃起 29 日至

批件化学 否 是 否 万片 1,588.86 1,495.21

地那非片 功能障碍 2020 年 4 月

药第一

(ED)。 28 日

类)

中/长链

肠外营养药,

脂肪乳注

能量补充 无 四类新药 否 是 否 万瓶 600.00 574.00

射液

剂。

(C8-24)

用于敏感菌

(不产β 内

阿莫西林 化学药品 117,516.

酰胺酶菌 无 否 是 否 万粒 128,565.41

胶囊 第六类 92

株)所致的

感染。

用于普通感

冒或流行

性感冒引

化学药品

阿咖酚散 起的发热, 无 否 否 否 万包 2,283.00 2,272.22

第六类

也用于缓

解轻至中

度疼痛。

适用于对头

孢克肟敏

感的链球

化学药品

头孢克肟 菌属(肠球 11,240.8

无 (原西药 否 是 否 万粒 10,973.60

胶囊 菌除外)等 3

第四类)

引起的细

菌感染性

疾病。

适用于对头

孢克肟敏

感的链球

化学药品

头孢克肟 菌属(肠球 12,622.4

无 (原西药 否 是 否 万袋 12,395.73

颗粒剂 菌除外)等 1

第四类)

引起的细

菌感染性

疾病。

2009 年 1 月

用于敏感菌

注射用头 20 日至 化学药品

所致的病 否 是 否 万瓶 5,825.43 5,875.25

孢呋辛钠 2029 年 1 月 第四类

19 日

用于敏感菌

所引起呼

吸系统、肝

注射用头 胆系统、五 化学药品

无 否 是 否 万瓶 2,458.95 2,449.95

孢硫脒 官、尿路感 第六类

染及心内

膜炎、败血

症。

1.上呼吸道

感染;2.下

头孢丙烯 呼吸道感 化学药品

无 否 是 否 万片 7,862.03 8,219.85

分散片 染;3.皮肤 第五类

和皮肤软

组织感染。

注:以上为本报告期内细分行业营业收入排名前 10 的产品。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本报

主要治疗 产品名 适用症/功 发明专利 药品注册 中药 本报告期内 本报告期内

处方 告期 单位

领域 称 能主治 起止期限 分类 保护 生产量 销售量

药 内新

品种

产品

用于气阴

两虚所 2004 年 8

致的消 月 30 日至 中药、天

消渴丸 否 是 否 万瓶 4,093.73 3,784.35

渴病;II 2024 年 8 然药物

型糖尿 月 30 日

病。

清热解毒,

清开灵 中药第四

镇静安 无 否 否 否 万袋 45,447.00 45,233.00

颗粒 类

神。

2011 年 10

解表散热,

小柴胡 月 18 日至

内科用药 疏肝和 中药 否 否 否 万小袋 31,718.85 29,679.24

颗粒 2031 年 10

胃。

月 17 日

清肝明目,

2008 年 6

疏风散

夏桑菊 月 27 日至

热,除湿 中成药 否 否 否 万袋 30,129.46 32,173.16

颗粒 2028 年 6

痹,解疮

月 27 日

毒。

清热润肺, 2008 年 3

蜜炼川

止咳平 月 21 日至

贝枇 中药 否 否 否 万瓶 920.90 923.41

喘,理气 2028 年 3

杷膏

化痰。 月 20 日

用于敏感

菌所引

起呼吸

系统、肝

注射用

胆系统、 化学药第

头孢 无 否 是 否 万瓶 7,878.01 8,424.70

五官、尿 六类

硫脒

路感染

及心内

膜炎、败

血症。

用于敏感

菌(不产

阿莫西

β 内酰 化学药品

抗微生物 林胶 无 否 是 否 万粒 128,565.41 117,516.92

胺酶菌 第六类

药 囊

株)所致

的感染。

本品适用

于对头

孢克肟

敏感的

头孢克 链球菌 化学药品

肟胶 属(肠球 无 (原西药 否 是 否 万粒 10,973.60 11,240.83

囊 菌除外) 第四类)

等引起

的细菌

感染性

疾病。

本品适用

于对头

孢克肟

敏感的

头孢克 链球菌 化学药品

肟颗 属(肠球 无 (原西药 否 是 否 万袋 12,395.73 12,622.41

粒剂 菌除外) 第四类)

等引起

的细菌

感染性

疾病。

注射用 2009 年 1

用于敏感

头孢 月 20 日至 化学药品

菌所致 否 是 否 万瓶 5,825.43 5,875.25

呋辛 2029 年 1 第四类

的病症

钠 月 19 日

适用于治 化学药品

枸橼酸 2002 年 4

疗阴茎 (原临床

西地 月 29 日至

男性用药 勃起功 批件化学 否 是 否 万片 1,588.86 1,495.21

那非 2020 年 4

能障碍 药第一

片 月 28 日

(ED)。 类)

用于普通

感冒或

流行性

镇痛、解

感冒引

热、抗炎、 阿咖酚 化学药品

起的发 无 否 否 否 万包 2,283.00 2,272.22

抗风湿、 散 第六类

热,也用

抗痛风药

于缓解

轻至中

度疼痛。

清凉,止

皮肤科用 痛,驱 中药第九

风油精 无 否 否 否 万瓶 4,721.00 5,042.63

药 风,止 类

痒。

活血止痛,

骨伤科用 跌打镇 散瘀消 中药第九

无 否 否 否 万包 1,065.00 1,042.05

药 痛膏 肿,祛风 类

胜湿。

补肾健脾,

2004 年 8

益气培

滋肾育 月 27 日至 中药、天

妇科用药 元,养血 否 是 否 万瓶 279.22 287.10

胎丸 2014 年 8 然药物

安胎,强

月 27 日

壮身体。

(4)本报告期内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主要药

(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有 736 个品种、583 个品规

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59 个品种纳入国家级《基本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另有 258 个品种纳入省级《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纳入、新进入和

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用症/功能主治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用于阴虚燥热,气阴两

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多食、多

中一药业 消渴丸 中药

尿、消瘦、气短、乏力、手足心热;II 型糖

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

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

中一药业 安宫牛黄丸 中药

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

证候者。

补益肝肾,退翳明目。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干

中一药业 障眼明片 中药 涩不舒、单眼复视、腰膝痠软、或轻度视力

下降;早、中期老年性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

光华药业 头孢拉定胶囊 化学药品 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

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白云山和黄

口炎清颗粒 中药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

公司

白云山和黄

复方丹参片 中药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

公司

白云山和黄

板蓝根颗粒 中药 清热解毒,凉血。

公司

祛风除湿,通经活络,散寒止痛。用于风寒湿

敬修堂药业 追风透骨丸 中药

痹,肢节疼痛,肢体麻木。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

潘高寿药业 蛇胆川贝液 中药

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解表,祛湿,和中。用于暑湿感冒,症见发热

王老吉药业 保济丸 中药第六类 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亦

可用于晕车晕船。

解表,祛湿,和中。用于暑湿感冒,症见发热

王老吉药业 保济口服液 中药第六类 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亦

可用于晕车晕船。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

星群药业 益母草颗粒 中药第九类

水量少。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

星群药业 十滴水 中药第九类

腹痛、胃肠不适。

阿莫西林胶囊 用于敏感菌(不产 β 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上呼

白云山制药

(0.125g、 化学药品 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

总厂

0.25g、0.5g) 染、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

盐酸左氧氟沙 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 岁)由敏感菌株所引

星片 0.1g 起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

白云山制药

(以 化学药品 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

总厂

C18H20FN3O 发作、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非复杂

4 计) 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慢性细菌性前列

腺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非

复杂性尿路感染、吸入性炭疽(暴露后)等

(详见产品说明书)

注射用头孢呋 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呼吸道及

辛钠(0.25g、 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

白云山制药 0.5g、0.75g、 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骨及关节感染

化学药品

总厂 1.0g、1.25g、 等。

1.5g、1.75g、 亦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

2.0g、2.25g) 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

奇星药业 华佗再造丸 中药 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

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

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急性肝炎、上

明兴药业 清开灵注射液 中药

呼吸道感染、肺炎、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

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

明兴药业 清开灵颗粒 中药 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

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

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

明兴药业 清开灵胶囊 中药 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

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

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注射用头孢呋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

天心药业 化药第四类

辛钠 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

注射用头孢他

天心药业 化药第四类 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

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已纳入国家级《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或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药品目录》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是否是国 是否是

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用症/功能主治 家级医保 省级医

目录 保目录

补肾健脾,益气培元,养血安胎,强壮身体。

滋肾育胎丸 中药 用于脾肾两虚,冲任不固所致的滑胎(防 是 是

治习惯性流产和先兆性流产)

清利湿浊,化瘀散结。用于热瘀蕴结下焦所

内科-清热通

前列通片 致的轻、中度癃闭,症见排尿不畅、尿流 是 是

淋剂

变细、小便频数、可伴尿急、尿痛或腰痛;

前列腺炎和前列腺增生见上述证候者。

舒肝活血,祛痰软坚。用于肝郁气滞、痰瘀

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

妇科-消肿散

乳核散结片 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 是 是

结剂

乳房胀痛、经前疼痛加剧;乳腺增生病见

上述症候者。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头孢拉定胶囊 化学药品 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 是 否

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

氨咖黄敏胶囊 化学药品 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 是 否

鼻塞、咽痛等症状。

补气活血,通经活络。具有扩张血管,增加

脑血流量作用。用于脑血栓、脑动脉硬化、

脑络通胶囊 中药 中风后遗症等各种脑血管疾病气虚血瘀 否 是

证引起的头痛、眩晕、半身不遂、肢体发

麻、神疲乏力等症。

强力枇杷露 中药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是 否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

小柴胡颗粒 中药 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 是 否

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于敏感菌所致、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

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急性鼻窦炎、下呼

头孢丙烯胶囊 化学药品 是 否

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

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等轻、中度感染。

克霉唑栓

化学药品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是 否

(0.15g*10)

复方地塞米松乳

膏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

化学药品 否 是

(10g:7.5mg、 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20g:15mg)

跌 打 镇 痛 膏

(10cm×7cm*4、

活血止痛,散瘀消肿,祛风胜湿。用于急、

10cm × 400cm 、 中药 否 是

慢性扭挫伤,慢性腰腿痛,风湿关节痛。

10cm×7cm*8)

口炎清颗粒 中药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 是 否

复方丹参片 中药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 是 否

板蓝根颗粒 中药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是 否

消炎利胆片 中药 清热,祛湿,利胆 是 否

填精益髓,壮腰健肾,强壮筋骨,舒筋活络,

骨仙片 中药 是 否

养血止痛

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用于痰瘀阻络所致的

中风回春丸 中药 中风,症见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言语謇 是 否

涩、口舌歪斜。

除痰定惊,祛风清热。用于小儿痰多咳喘,

天黄猴枣散 中药 是 否

发热不退,惊悸不眠等症。

祛风除湿,通经活络,散寒止痛。用于风寒

追风透骨丸 中药 是 否

湿痹,肢节疼痛,肢体麻木。

跌打万花油 中药 消肿散瘀,舒筋活络止痛。用于治疗跌打损 是 否

伤,扭伤,轻度水火烫伤。

开塞露(含甘油) 中药 用于便秘。 是 否

清热消炎宁胶囊 中药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感冒、急性咽炎。 否 是

清热燥湿,收涩止血。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 否

化痔栓 中药 是

内外痔、混合痔疮。

祛风去湿,化瘀止痛。用于风湿痛,跌打损 否

麝香跌打风湿膏 中药 是

伤,肿痛。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

蜜炼川贝枇杷膏 中药 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 是 是

沙哑。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

蛇胆川贝枇杷膏 中药 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 是 是

症。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

治咳川贝枇杷露 中药 是 是

阻肺证,症见咳嗽、痰黏或黄。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

小儿清热利肺口

中药 犯肺症,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 是 是

服液

或鼻塞,咽痛,口渴。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

蛇胆川贝液 中药 是 是

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解表,祛湿,和中。用于暑湿感冒,症见发

保济丸 中药第六类 热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 是 否

亦可用于晕车晕船。

解表,祛湿,和中。用于暑湿感冒,症见发

保济口服液 中药第六类 热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肠胃不适; 是 否

亦可用于晕车晕船。

妇科调经胶囊 中药第六类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是 是

枇杷止咳颗粒 中药第九类 止嗽化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是 是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

益母草颗粒 中药第九类 是 否

经水量少。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支气管炎,

橘红痰咳颗粒 中药第九类 是 是

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

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

藿香正气水 中药第九类 是 是

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

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

十滴水 中药第九类 是 是

心、腹痛、胃肠不适。

健脑安神,生精补髓,益气养血,用于神经

安神补脑液 中药第九类 是 是

衰弱,失眠,健忘,头晕,发力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

小儿清热止咳口

中药第九类 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 是 是

服液

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

夏桑菊颗粒 中药第六类 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 否 是

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

小儿清咽颗粒 中药第九类 否 是

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芳香开窍.理气止痛.用于胸痹心痛.痰厥昏

通窍救心油 中药第六类 否 是

迷.脘腹猝痛.时气瘴疠.

复方愈创木酚磺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

化药第六类 否 是

酸钾口服溶液 痰。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

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

健儿消食口服液 中药第九类 否 是

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

恶食。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

氧氟沙星(片剂:

化学药品 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 是 是

0.1g)

织感染、败血症等。

头孢克肟 (分散

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

片 : 0.1g 、

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

0.2g)

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

(胶囊剂:

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支气

50mg、0.1g) 化学药品 是 是

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

(颗粒剂:

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

50m)

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

(片剂:50mg、

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0.1g)

头孢拉定 (胶囊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剂:0.125g、

化学药品 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 是 是

0.25g)(颗粒

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剂:0.125g)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

头孢丙烯 (分散

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急性鼻窦炎、下

片:0.25g)

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

(颗粒剂: 化学药品 是 是

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皮肤和皮肤软

0.125g 、

组织感染、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

0.25g)

染等轻、中度感染。

头孢硫脒

(注射剂: 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

化学药品 是 是

0.5g、1.0g、 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2.0g)

头孢他啶 (注射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

剂 : 0.5g 、 化学药品 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 是 是

1.0g、2.0g) 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头孢呋辛钠

(注射剂: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

0.25g、0.5g、

呼吸道及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

0.75g、1.0g、 化学药品 是 是

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骨及

1.25g、1.5g、

关节感染。

1.75g、2.0g、

2.25g)

阿莫西林 (胶囊

用于敏感菌(不产β 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

剂:0.125g、

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

0.25g、0.5g) 化学药品 是 是

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

(颗粒剂:

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等。

0.125g)

感冒清胶囊(一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

力) {每粒装 中药 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 是 是

0.5g(含对乙 酸痛等症。

酰 氨 基 酚

24mg)、{每素

片 重 0.22g

(含对乙酰氨

基酚 12mg)}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

银翘解毒片 中药 是 是

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咳特灵胶囊(一

力) (每粒含

小叶榕干浸膏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

中药 否 是

0.36g,马来酸 支气管炎咳嗽。

氯 苯 那 敏

1.4mg)

咳特灵片(一力)

(每片含小叶

榕 干 浸 膏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

中药 否 是

0.18g、马来酸 支气管炎咳嗽

氯 苯 那 敏

0.7mg)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

腹可安片 中药 否 是

腹痛,腹泻,呕吐。

小儿咳喘灵颗粒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

(冲剂) (每 中药 否 是

染引起的咳嗽。

袋装 2g)

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

虚汗停颗粒 中药 是 是

盗汗及小儿盗汗。

蛇胆川贝散 中药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是 是

蛇胆陈皮散 中药 理气化痰,祛风和健胃。 是 是

清热解毒。用于各种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

新雪颗粒 中药 是 是

体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等症状。

清热解毒。用于各种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

新雪片 中药 是 是

体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等症状。

猴枣牛黄散 中药 除痰镇惊,通窍。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否 是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

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急性肝炎、

清开灵注射液 中药 是 是

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脑血栓形成、脑出

血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

清开灵颗粒 中药 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 是 是

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

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

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

清开灵胶囊 中药 是 是

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

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病症

属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

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

清开灵口服液 中药 否 是

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

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

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病症

属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下呼

注射用头孢呋辛

化药第四类 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 是 否

染等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

注射用头孢他啶 化药第四类 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 是 否

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5)公司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9 项、广东省著名商标 20 项、广州市

著名商标 26 项。其中,“白云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国消费者中

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牌之一。

本集团主要商标使用情况如下:

驰名/著名 商标 商标注 主要产品 药品注册分 适用症/功能主 是否中药 是否处

商标 图形 册类别 通用名 类 治 保护品种 方药

中一 5类 用于气阴两虚所

中药、天然

消渴丸 致的消渴病;II 否 是

-驰名 人用药 药物

型糖尿病。

潘高寿 5类 蜜炼川贝枇 清热润肺,止咳

中药 否 否

-驰名 人用药 杷膏 平喘,理气化痰。

白云山 5类 镇咳,祛痰,平

咳特灵胶囊 中药 否 否

-驰名 人用药 喘,消炎。

奇星 5类 活血化瘀,化痰

华佗再造丸 中药 否 否

-驰名 人用药 通络,行气止痛。

中一 5类 中药、天然 清热解毒,镇惊

安宫牛黄丸 否 是

-驰名 人用药 药物 开窍。

陈李济 5类 壮腰健肾,养血,

壮腰健肾丸 中药 否 否

-驰名 人用药 祛风湿。

陈李济 5类 补益肝肾,强健

舒筋健腰丸 中药 筋骨,驱风除湿, 否 否

-驰名 人用药 活络止痛。

何济公 5类 镇痛、解热、抗

阿伽酚散 化学药 炎、抗风湿、抗 - 否

-驰名 人用药 痛风药。

天心 5类 注射用头 用于敏感菌所致

化学药 - 是

-驰名 人用药 孢呋辛钠 的病症。

抗之霸 5类 阿莫西林 用于敏感菌所致

化学药 - 是

-驰名 人用药 胶囊 的感染。

明兴 5类 清热解毒,镇静

清开灵颗粒 中药 否 否

-著名 人用药 安神。

禾穗牌 5类 解表散热,疏肝

小柴胡颗粒 中药 否 否

-著名 人用药 和胃。

5类 中成药一类 清肝明目,疏风

绿叶图形

夏桑菊颗粒 (内科用 散热,除湿痹, 否 否

-著名 人用药 药) 解疮毒。

(6)主要中药产品涉及重要药材情况

本集团主要中药产品包括包括消渴丸、清开灵系列、夏桑菊颗粒、安

宫牛黄丸、小柴胡颗粒、咳特灵、蜜炼川贝枇杷膏等,其所涉及的重要

药材及供求情况如下:

药材品种供求情况及价格波动

治疗领域 主要中药产品 重要药材品种 采购模式

对成本的影响

订单种植、定向收 具有 GAP 种植基地,资源有量,

糖尿病 消渴丸 天花粉 购为主,招标为 价格平稳,未对成本产生重

辅 大影响

① 金银花:具有 GAP 种植基

地,货源充足,价格略有

下降,令成本有所下降;

清开灵 金银花、板蓝根 招标采购 ② 板蓝根:具有 GAP 种植基

地,产区货源充足,价格

平稳,未对成本产生重大

影响

清热解毒

① 夏枯草:具有种植基地,

由于种植面积缩减严重,

商贩纷纷囤货,导致价格

夏枯草、野菊花、 一直上涨,成本上升,但

夏桑菊颗粒 招标采购 货源仍很充足;

桑叶

② 野菊花:由于产地旧货已

清空,新货价格有所上涨;

③ 桑叶:随着人工上涨,收

购价格少许上扬,但总体

保持稳定。

货源仍充足,总体价格较为平

安宫牛黄丸 体外培育牛黄 定向采购

稳,未对成本产生影响

① 柴胡:货源尚算充足,但

高品质药材供应紧张,本

集团使用高品质药材,市

解表散热 小柴胡颗粒 柴胡、黄芩等 招标采购 场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

加;

② 黄芩:货源充足,价格保

持低位。

货源充足,市场行情较为平稳,

咳特灵 小叶榕 招标采购

未对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① 川贝母:货源足,市场价

格总体平稳,未对成本产

生重大影响;

镇咳祛痰

② 枇杷叶:货源充足,随着

川贝母、枇杷叶、

蜜炼川贝枇杷膏 招标采购 人工成本上涨,成本略有

桔梗等

上升;

③ 桔梗:货源充足,价格稳

中有降,未对成本产生重

大影响。

以上主要中药产品所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大多为常用大宗药材,本

集团通过属下的中药材集中采购平台,根据生产所需,通过招标或定向

采购等形式,集中从合格供应商采购,从而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

本。此外,本集团自建多个药材种植基地,确保药材质量及数量得到保

证,成本可控。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直以来,本集团注重科技研发工作,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围绕新

药开发、产品二次开发和食品、保健食品开发等方面,以引进项目与自

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并取

得显著成绩,主要包括:

① 在研产品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在研产品 91 个、已申报产品 10 个,主

要领域包括:化学原料药、制剂、生物医药、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等。

② 批件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申请生产批件 10 个,申请临床批

件 2 个,共获得药品生产批件 3 件。

③ 科技奖励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获得各级奖项及荣誉称号 10 项,

其中国家级科技奖项 1 个,省级科技奖项 4 个,地市级科技奖项 4 个,

协会和区级科技奖项 1 个,具体如下:

分类

获奖单位 获奖项目 所获奖项

级别

“调肝启枢化浊法防治糖脂代

2014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国家级 白云山和黄公司 谢紊乱性疾病基础与应用研究”

(首个国家科技进步奖项)

的子项目

“对川贝母新基源太白贝母列 2014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

潘高寿药业

入《中国药典》的研究与应用” 等奖项目

“名优中成药脑心清片质量标 2014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

白云山和黄公司

准提高及质控关键技术产业化” 等奖

“多组合药物凝胶骨架缓释片

2014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

白云山制药总厂 芯及微剂量包衣技术平台建设

等奖

及产业化”

省级

2014 年度湖南省科技进步三等

“夏桑菊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及

星群药业 奖 1 项、中医药科技奖一等奖

其产业化应用”

1项

“MES(制造执行系统)在中成

2014 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获

中一药业 药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中的研究

二等奖项目

与综合应用”

“中药胃肠分溶双层丸(补脾益 2014 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获

陈李济药厂

肠丸)工艺及质量控制技术提升 二等奖项目

与应用研究”

“无菌微粉制造关键技术的研 2014 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获

天心药业

发及其在头孢粉针剂中的应用” 三等奖项目

“多组合药物凝胶骨架缓释片

2014 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获

白云山制药总厂 芯及微剂量包衣技术平台建设

三等奖项目

及产业化”

“名优中成药清热消炎宁系列 2014 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协会和区级 敬修堂药业

产品技术创新研究及其应用” 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④专利及知识产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共申请专利 56 项:其中,发明专利

51 项,实用新型 3 项,国外发明专利申请 2 项;授权专利 38 项:其中,

发明专利获授权 34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4 项。

本报告期内,白云山制药总厂和白云山和黄公司两家企业分别获得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白云山和黄公司和中一药业成功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敬修堂药业“九节茶提取物

在降低流感病毒易感性上的应用”星群药业“夏桑菊制剂的制备方法”

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本集团研究开发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

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本

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

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文件为准。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

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

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

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

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

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研发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研发投入前 5 名品种情况表

研发投入费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 本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

用化金额 资本化金 占营业收 占营业成 较上年同

企业名称 产品 额(人民币 注 注

(人民币千 额(人民 入比例 本比例 期变动比

千元)

元) 币千元) (%) (%) 例(%)

中一药业 滋肾育胎丸 13,939.60 13,939.60 0 1.66 3.79 444.00

中一药业 安宫牛黄丸 1,0374.00 1,037.40 0 0.12 0.28 64.15

明兴药业 清开灵系列产品 8,139.00 8,139.00 0 1.93 2.12 0.90

白云山制药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6,209.00 6,209.00 0 0.29 0.55 (19.67)

总厂

白云山制药

注射用头孢嗪脒钠 5,797.00 5,797.00 0 0.27 0.51 23.66

总厂

光华药业 小柴胡颗粒 4,840 4,840 0 0.94 1.80 (1.4)

注:上表中,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产品研发投入占生产该产品企业的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占营业成本比例为产品研发投入占生产该产品企业的营业成本的比例。

情况说明:

2015 年,根据市场营销的需求,本集团加大力度开展了安宫牛黄丸、

滋肾育胎丸、小柴胡颗粒等重点产品的二次开发;开展安宫牛黄丸二次

开发的顶层设计,运用分子生物学等技术手段,进行安宫牛黄丸预防中

风及抗病毒的机制的研究。基于滋肾育胎丸的产品特性,开展了辅助

IVF-ET 的全国大规模临床试验研究。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 研发投入占净

同行业可比公司

(人民币千元) 收入比例(%) 资产比例(%)

哈药股份 25,135.03 1.52 2.84

国药股份 1,912.39 0.17 0.74

上海医药 51,232.43 0.55 1.65

复星医药 685.00 5.70 3.60

同仁堂 6,027.70 0.62 0.70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千元) 16,998.51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额(千元) 315,736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65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3.64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 2014 年年报;

2、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投入占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65%。公司面

对市场需求及新药研发注册政策的不断变化,积极调整研发战略,加强

研发项目立项的研究分析与筛选、研发资源投向管理、在研品种重新评

价等工作,降低研发风险。

本集团现阶段的研发投入情况能够满足未来发展需求。

(3)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累计研发 已 申 已批准

研发(注

投入(人 报 的 的国产

研发项目 产品基本信息 册)所处阶 进展情况

民 币 千 厂 家 仿制厂

元) 数量 家数量

本疫苗的特点是提高

治疗型双质 特异性细胞免疫,

粒 HBV 联合抗病毒治疗, 已完成Ⅱb 临

DNA 疫苗 能有效提高患者的 临床研究 床研究

38,000 无 无

项目 HBeAg 血清学转换,

达到临床治愈,是

临床迫切需要的药

头孢硫脒结构改造后

头孢硫脒 的产物,抗菌谱及

me-too 创 抗菌活性两者相

临床前研

新 新 药 近,但改造后的血 临床前研究 800 无 无

bys-02 的 浆半衰期明显延

研发 长,可减少每天的

用药次数

还原型谷胱甘肽作为

一种重要的内源性

生物活性物质,为

维持细胞生物功能

有重要作用。在治

疗肝疾病(病毒性

肝炎、重症肝炎、

还原型谷胱 肝硬化、脂肪肝、

临床前研

甘肽原料 酒精性肝炎、药物 处方工艺研究 1,000 无 7家

及注射剂 性肝炎及所至的肝

纤维化),解妊娠中

毒、重金属及药物

中毒,放化疗辅助

治疗,增加视力及

治疗眼科疾病,抗

衰老等方面有广泛

应用。

明兴药业是全国最早

生产清开灵的企业

之一,也是全国唯

清开灵注射 一拥有清开灵注射

剂上市后 液、口服液、颗粒、 上 市 后 再 已完成安全性

2,000 无 9家

安全性再 胶囊的企业。清开 评价 评价研究

评价 灵注射液作为中医

用于高烧和上呼吸

道感染的一线用

药,具有显著疗效。

滋肾育胎丸是中一药

滋肾育胎丸 业的传统产品,为

治疗先兆 广州中医药大学妇

流产、复 科泰斗罗元恺教授

二次开发 收集病例入组 500 无 独家

发性流产 的经典名方。对于

的临床研 流产、不孕不育、

究 月经不调等疾病都

有较好的疗效。

名优中成药 夏桑菊颗粒是星群药 二次开发 完成质量标准 500 无 110 家

夏桑菊颗 业的原研产品和拳 研究、主要

粒技术改 头产品,自研制至 药效成分的

造升级 今已有 30 多年代的 分离、纯化、

历史,由夏枯草、 结构鉴定、

桑叶、野菊花三味 开展体外抗

中药经提取制备而 病毒、抗菌、

成。具有清肝明目, 解热、镇痛、

疏风散热之功效, 降血压等药

常用于中医热症的 效学研究

治疗,日常生活中

常用作凉茶抗流行

性感冒。

研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项目研发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新药临床研究。在这一宏

观大环境下,本集团顺应政策法规变化,主动调整新产品研发及申报策

略,以属下企业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新产品研发、配合市场需要的产品

深度开发为主,加大了生物医药、化学药、中成药等方面新产品的研发

和名优产品的二次开发,以形成梯队产品,为本集团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新药研制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性,医药产品具有高技

术、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从前期研发到临床试验,从注册申

报到产业化生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此

外,随着国家药审改革的变化,化学药、生物药领域的审核门槛不断提

高。

以上在研项目中,治疗型双质粒 HBV DNA 疫苗项目已完成 IIb 期临

床研究,目前本公司及项目相关各方正根据该项目 IIb 期临床研究结果,

研究制订下一步方案。头孢硫脒 me-too 创新新药 bys-02 项目与还原型

谷胱甘肽原料及注射剂项目正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以上项目未来存在

一定的临床研究及技术风险。

本集团将继续关注药审政策的变化,加强研发项目的管控力度,减

少不确定因素影响,提高研发质量,降低研发风险。

(4)本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的产品情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共获得药品生产批件 3 件,将进一步丰富本公

司产品品种,增加本公司产品储备,本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择机推广

上市。

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适用症/功能主治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

道感;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

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

败血症(包括伤寒);妇科感染;骨、关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转让批件 节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

1.0g

氧菌有效及对β -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

适用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

产β -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

的感染。

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

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

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罗红霉素胶囊 变更生产工艺

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

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

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油酸钠 药用辅料 常用作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和织物防水剂

(5)本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取消或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动取消了 3 个药品注册申请,无药品注册未

获批准。上述 3 个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币 1,450 万元,项目取消不

会对本集团产生较大影响。

今后,本集团将严格实施新产品立项论证制度,认真研究国家政策,

实现新产品对本集团未来发展的有效支撑。

本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取消审批情况: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功能主治 取消原因

依那普利非洛地平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经多方查询,国外原研上市品已

1 化学药品 3.2 类

缓释片 的治疗。 经撤市,无法完成一致性对比

研究,经综合考虑,申请撤回

该药品注册申请。

原始资料不完整,部分资料因已

遗失或因已过了保存期限被

销毁;2005-2006 期间,医院

用于治疗由葡萄球

信息化程度不高,患者的就诊

菌属、链球菌属,

2 巴洛沙星片/胶囊 化学药品 3.1 类 信息、用药信息、部分检验化

如膀胱炎、尿道

验信息不能在医院计算机系

炎等。

统溯源,药代动力学研究、片

与胶囊的 BE 试验分析测试仪

器稽查轨迹没有运行。

益气养阴、通脉利 基于目前国内临床试验的现状

水。适用于冠心 以及本品临床试验机构、合同

病、高血压病所 研究组织的建议,公司主动撤

致的心功能不 回该新药申报生产的申请。公

全,中医辨证属 司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3 心泰片 中药第六类

气阴亏虚、血瘀 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审评

水停证,症见心 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2015

悸、气短、神疲 年第 230 号)的相关规定,完

乏力、心烦、口 成有关研究后重新申报该品

干等症。 种的生产申请。

(6)新年度计划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项目获得的政府重大研发补助、资助、补贴、税收优惠及公司

的使用情况

2015 年度,本集团共获得项目补助约人民币 68,201.90 千元,主要项

目获得补助情况如下表:

补助金额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支持类别 使用情况

(千元)

已按规定拨付予下属

企业使用:白云山制

广州市国资委研

企业研发经费 药总厂 5,235.3 千

本公司 发经费后补助 7,052.2

投入后补助 元、化学制药厂

专项资金

1,400.1 千元、何济

公药厂 416.7 千元。

已按规定拨付予下属

企业使用:白云山制

企业研究开发 广东省企业研究

药总厂 1,666 千元、

本公司 财政补助资 开发省级财政 2,244.4

化学制药厂 396 千

金 补助资金

元、何济公药厂

182.4 千元。

广州市企业研 研发经费投入后 已按规定拨付予下属

本公司 2,822.5

发经费投入 补助 企业使用:白云山制

后补助专项 药总厂 1,914.5 千

元、化学制药厂

660.2 千元、何济公

药厂 247.8 千元。

已按规定拨付予下属

企业使用:白云山制

广州市企业研

研究开发费用加 药总厂 2,220.6 千

本公司 究开发费用 2,991.6

计扣除 元、化学制药厂

加计扣除

593.8 千元、何济公

药厂 177.2 千元。

广州市国资委研

企业研发经费

敬修堂药业 发经费后补助 3,644.6 暂未使用

投入后补助

专项资金

基因重组人透

明质酸酶的 广州市 2015 年产

广州拜迪 细胞株开发 学研协同创新 2,000 暂未使用

和工艺化研 重大专项

新型调试小丸 广州市产学研协

产业化关键 同创新重大专

广药总院 1,200 暂未使用

共性技术研 项(产业技术研

究 究)

药物制剂产业

创新平台建设与

广药总院 技术创新公 1,500 暂未使用

共享专项

共支撑平台

企业研发经费 研发经费投入后

广药总院 1,377.4 暂未使用

投入后补助 补助项目

难溶性药物亚

微乳注射液

明兴药业 产学研专项 1,200 605.9 千元

产业化关键

技术研究

高端药用脂质 国家发改委及广

原辅料的研 东省战略性新

广州汉方 7,000 暂未使用

发、应用及产 兴产业集聚发

业化 展试点项目

以药食同源为

核心原料的 广东省应用型科

广州汉方 大健康产品 技研发专项资 5,000 暂未使用

研发及产业 金项目

化。

广药总院中药

中央研究院建设

广州汉方 与天然药物 1,000 暂未使用

项目

研究分院

PDE9A 抑 制 剂

LW33 作 为 治

白云山制药 疗阿尔茨海 广东省应用型科

1,250 暂未使用

总厂 默病 1.1 类化 技研发专项

学药的临床

前研究

索拉非尼等高

效靶向抗癌

白云山制药 广州市产学研协

系列大品种 2,000 暂未使用

总厂 同创新专项

的协同创新

产业化研究

3、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主要治疗 毛利率

产品名称 (人民币 (人民币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比上年

领域 (%)

千元) 千元) 减(%) 减(%) 增减(%)

消渴丸 57,111.30 21,453.51 62.44 (6.77) (3.42) (1.30)

清开灵颗粒 24,585.00 10,302.00 58.10 (7.00) (2.10) (3.60)

小柴胡颗粒 21,783.51 11,704.26 46.27 (12.72) (11.68) (0.64)

内科用药

夏桑菊颗粒 17,585.41 8,532.09 51.48 0.24 2.91 (0.02)

蜜炼川贝枇

10,366.46 6,286.41 39.36 (4.96) (9.56) 8.51

杷膏

注射用头孢

49,555.87 21,846.18 94.94 (5.20) (5.73) (0.77)

硫脒

阿莫西林胶

20,128.00 12,297.00 38.91 (11.65) (13.86) 1.57

抗微生物

头孢克肟胶

14,341.00 6,358.00 55.67 (3.10) (14.49) 5.91

头孢克肟颗

13,854.00 5,672.00 59.06 6.04 (3.57) 4.08

粒剂

枸橼酸西地

男性用药 23,378.00 1,818.00 - 314.87 282.74 0.65

那非片

镇痛、解

阿咖酚散

热、抗炎、

14,759.85 7,187.27 51.31 (3.68) (3.77) 0.05

抗风湿、

抗痛风药

皮肤科用

风油精 6,212.19 3,287.40 47.08 (3.63) (9.94) (6.53)

骨伤科用

跌打镇痛膏 5,836.21 2,504.15 57.09 (0.66) 16.89 (6.44)

妇科用药 滋肾育胎丸 5,558.30 3,561.40 35.93 8.89 46.94 (16.59)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5.86%,其中大南药板块的

毛利率为 44.57%。本公司大南药板块毛利率与以上各企业毛利率差距较

大的主要原因为各企业产品结构不同,主要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

同行业企业毛利率情况:

营业收入 医药工业毛利率 整体毛利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人民币万元) (%) (%)

600664 哈药股份 1,650,891.25 27.46 27.52

600511 国药股份 1,153,834.25 40.50 7.91

601607 上海医药 9,239,889.36 49.25 12.34

600196 复星医药 1,202,553.20 44.41 44.13

600085 同仁堂 968,586.75 47.13 43.17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 2014 年年报;

2、以上同行业企业在 2014 年度报告中并未披露按药品的主要治疗领域分类

的毛利率情况,因此本公司无法依据主要治疗领域进行毛利率对比分析。

(2)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各业务板块的主要销售模式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业务

概要”之(二)“经营模式”中所述。

(3)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医疗机构合计实际

药品名称 规格 中标价格区间

采购量

消渴丸 52.5 克/瓶 24.50-45.65 元 1,315 万瓶

安宫牛黄丸 2 丸/盒 89.64-135.66 元 1.75 万盒

滋肾育胎丸 60 克/瓶 25.73-42.00 元 299.5 万瓶

华佗再造丸 盒 35.71 元-37.56 元 313.8 万盒

小柴胡颗粒 4g*10 袋/盒 9.57 元-10.59 元 56.7 万盒

小柴胡颗粒 10g*10 袋/盒 8.7 元-9.5 元 22.1 万盒

夏桑菊颗粒 3g×10 袋 均价 12.85 元 1.21 万袋

清开灵胶囊 0.25g*36 粒 19.65-15 元 329 万盒

清开灵胶囊 0.4g*24 粒 24.15-19.5 元 253 万盒

清开灵颗粒 3g*9 袋 13.05-11 元 302 万盒

清开灵颗粒 3g*12 袋 17.69-13.2 元 384 万盒

清开灵颗粒 3g*24 袋 33.12-30.05 元 83 万盒

清开灵颗粒 10g*20 袋 28.82-21.99 元 571 万盒

清开灵注射液 10ml*5 支 12.95-5.015 元 641 万盒

注射用头孢硫脒 0.5g/支 25.05 元-28.52 元 3,817 万支

注射用头孢硫脒 1g/支 42.61 元-48.52 元 2,113 万支

头孢克肟颗粒 50mg*6 袋 21.97 元-26.17 元 1,738 万盒

头孢克肟胶囊 100mg*6s 盒 31.52 元-37.13 元 1,217 万盒

头孢丙烯分散片 0.25g 盒 28.96 元-32 元 1,882 万盒

(4)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本期发生额占销

本期发生额

具体项目 售费用总额比例

(人民币千元)

(%)

职工薪酬 1,659,842 39.83

销售服务费 742,156 17.81

差旅费 149,920 3.60

办公费 15,791 0.38

运杂费 392,179 9.41

租赁费 21,999 0.53

会务费 43,387 1.04

广告宣传 1,095,959 26.30

咨询费 4,662 0.11

折旧费 3,059 0.07

其他 38,727 0.92

合计 4,167,681 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占营业外收

同行业可比公司

(人民币万元) 入比例

哈药股份 230,349.38 13.953%

国药股份 22,131.63 1.918%

上海医药 482,636.69 5.223%

复星医药 230,042.37 19.129%

同仁堂 174,912.05 18.058%

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人民币万元) 228,014,42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人民币万元) 416,768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1.79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 2014 年年报;

2、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销售费用总额约为人民币 41.68 亿元,同比

增长增加 5.70%,其增长原因主要在于:①随着本集团业务的发展,职工

薪酬、差旅费等费用相应增加;②2015 年,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本集

团加大了市场渠道与品牌建设的投入,从而令到销售服务费较 2014 年有

较大的增长。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1.79%。本集团

2015 年销售费用的支出低于以上同行业企业 2014 年平均水平,主要是

因为本集团业务构成、业务销售模式与以上各对标企业销售模式存在差

异。

(五)投资状况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2,111,213千元,较上

年增加人民币160,448千元,主要是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的投

资收益的增加。

占被投资单位权益

被投资单位 主要业务

比例(%)

医药公司 西药、医疗器械销售 50.00

制造、加工、销售:中成药及药食同源饮

王老吉药业 48.05

料、糖果

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货物出口、

诺诚公司 50.00

技术进出口

各类药品、保健品、食品和中药材的生产、

白云山和黄公司 50.00

建工、研发和销售

生产大容量注射剂,从事药物的进口和批

百特侨光 50.00

杭州浙大汉方中药信息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44.00

工程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 基金管理 20.00

广州金申医药科技有限

研究开发:天然保健品、中药、食品 38.25

公司

维医公司 医疗投资管理 50.50

(1)证券投资情况

占本报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初始投资 本报告期 告期末

序 末账面值 损益(人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金额(人民 末持有数 证券总

号 (人民币 民币千

币千元) 量(股) 投资比

千元) 元)

例(%)

1 沪市 A 股 600038 中直股份 1,806 57,810 3,048 46.90

882

2 沪市 A 股 600664 哈药股份 3,705 289,310 3,452 53.10 1,229

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本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合计 5,511 6,500 100.00 2,111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占该公 本报告期

证券 初始投资金额 本报告期末账面值 本报告期损益 股份

证券简称 司股权 所有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代码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源

比例(%) (人民币千元)

601328 交通银行 525 — 2,541 111 (1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601818 光大银行 10,725 约 0.02 25,652 1,125 (3,29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02289 创美药业 57,540 7.30 48,222 — (9,3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初始投资金 持有 占该公司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 本报告期所有者

所持对象 会计核 股份

额(人民币千 数量 股权比例 账面值 期损益 权益变动

名称 算科目 来源

元) (股)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

金鹰基金 50,000 — 20.00 36,107 7,205 — 购买

权投资

广州银行 可供出

股份有 100 — — 100 19 — 售金融 购买

限公司 资产

深圳中联

广深医

可供出

药(集

312 — 0.30 312 12 — 售金融 购买

团)股

资产

份有限

公司

广州南新 可供出

制药有 7,678 — 13.00 7,678 4,177 — 售金融 购买

限公司 资产

2、A 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本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情况

本公司直

注册资本(人 总资产(人 净资产(人 净利润(人

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接持股比

民币千元) 民币千元) 民币千元) 民币千元)

例(%)

子公司

生产及销售预

3,883,79

王老吉大健康 制造业务 包装食品、乳 100,000 100.00 608,471 390,543

5

制品等

除上表所述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对本集团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发生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

务活动。

三、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

期。“健康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务

院政府工作报告。在中国版的“工业 4.0”规划——《中国制造 2025》

中,“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成为未来十年重点发展的十大领

域之一。未来五年,本集团将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国家发展智能制造、

鼓励社会办医、推进全民参保、力促中医药发展、实施全民二孩、国企

深化改革、互联网医药健康产业的成长空间巨大等众多机遇。

(二)2016 年的发展战略与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是本集团的“企业素质提升年”,本集团将继续围绕科学管

理、风险控制、创新驱动三条主线,通过狠抓产品竞争能力、生产经营

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基础管理能力、人才管理与组织能力、国际市场

开拓能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等,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资产升级、人

才升级等“三大升级”,做优大南药、大健康,做强大商业、大医疗,

做大电子商务、资本财务和医疗器械,高效推动各项重点工程,从而实

现本集团经营业务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2016 年,本集团的主要工作包括:

1、大南药产业振兴工程:进一步推进部分医药制造企业销售资源的

整合工作,深化工商企业“工业操作+商业平台”的运作模式,打造大南

药板块的营销优势;打造大品种及盘活睡眠品种,积极培育具备市场发

展潜力与战略前景的药物大品种;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加强本集团整

体产能发展的统筹管理;大力发展中药板块,加强名牌战略的实施。

2、大健康产业发展工程:以“聚焦、优化”为主线塑造王老吉品牌

的国际化形象,加强渠道建设,着力提高餐饮等渠道的销售份额;加快

王老吉东南亚市场布局,积极打造海外样板市场;整合本集团大健康业

务,统筹推进大健康板块的发展;积极开发大健康产品群,打造一核多

元的大健康产品集群。

3、大商业产业升级工程:加快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加快现

代医院物流延伸服务的广覆盖,加快终端网络的宽度拓展,加快现代物

流的多维建设。

4、大医疗产业拓展工程:科学规划,升级打造白云山医院;加强对

外合作和团队引进工作,不断夯实板块发展基础;探索发展,逐步开拓

养生养老产业;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培育工程,提升产业实力,拓展医疗

器械产品份额。

5、资本运营工程:完成实施定向增发及员工持股项目,促进资本资

产升值;继续推进四大板块投资并购项目,同时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

系。

6、科技提升工程:以“整合”为主线,建立集团科研整合创新平台;

以“合作”为抓手,推进一批科研创新重大项目落地;以“管理”为杠

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7、管理精细化工程:强化规范化管理、精益化管理、一体化管理和

信息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8、国际化工程:通过推进产业输出、资本输出和文化输出,带动产

业的发展。

9、创新创业工程:打造“创新+创业”双创示范基地;探索经营者

参股、内部众筹等创新创业发展模式,为企业发展增添新动力;加快内

部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内部创新、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可能面对的挑战与风险

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主要包括:(1)全球经济低潮,国民

经济步入新常态,资本市场动荡;(2)受医保控费、招标政策改革、新

药审批趋严、医药分家等因素的影响,医药健康行业整体增速将进一步

放缓;(3)社会产能过剩及社会库存严重,使得工业品价格持续下降;(4)

产业资本深度融合与跨界扩张趋势凸显,药企与非药企争相布局医药健

康产业,行业竞争加剧;(5)消费者购买力持续下降,大众消费品增幅

放缓。

四、其他事项

(一)账目

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业绩载于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财政状况载于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现金流量载于合并现金流量

表。

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现金流量载于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摘要

本集团的业绩、资产与负债的摘要载于本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第

20 页至第 26 页。

(三)储备

本集团本年度内储备的金额及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

第 195 页至第 198 页。

(四)可供分派储备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派

储备为人民币 2,949,215 千元。

(五)固定资产

于本年度内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第 176

页至第 178 页。

(六)日常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之重要事项第 80 页至第 84 页。

(七)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

作签定或存在任何合约。

(八)企业管治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

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之守则条文,惟下文第十节“公司治理”所述

守则条文 A.6.7 条除外。

(九)税项减免

鉴于中国税务法规的变动,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并名列本公司 H 股

股东名册之个人股东(“H 股个人股东”)已不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

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45 号)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因

此,对于 H 股个人股东,根据有关税务法规,本公司按 10%或其他适用税

率代扣代缴其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

(十)本集团退休金计划

有关本集团退休金计划详情及退休金供款额分别列于本年度报告之

财务报告第 188 页。

(十一)信息披露报刊无变更情况

(十二)环境政策

有关本集团的环境政策及表现已载列于本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全文载于上交所及港交所网站)。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在本公司章程中第二百一

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本公司的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

配方式、利润分配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

配方案调整条件与程序等。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盈利情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现金流量和股东

回报规划等因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了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与派息方

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与派息方案经本公司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后,提交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出席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本公司近三年分红(含本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 归属于上市公

(含税)(人民币 (含税)(人民币 公司股东的净利

年度 司股东的净利

元) 元) 润(调整后)

润的比率(%)

(人民币元)

2015 年 — — 1,300,351,292.59 —

2014 年 2.80 361,575,382.00 1,194,141,273.24 30.28

2013 年 2.30 297,008,349.50 979,376,028.73 30.33

注:本公司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收购同一控制下广药总院 100%股权,根据会计准则追溯调整

以前年度报表。

(三)本报告期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

分配预案的,本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

划。

√适用 □不适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 年度本集团

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 1,300,351,292.59 元,以本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 1,150,350,559.84 元为基数,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15,035,055.98 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人

民 币 2,275,474,523.03 元 , 扣 减 2014 年 度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361,575,382.00 元后,实际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49,214,644.89 元。

2014 年 12 月,本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

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新增

股份及发行股份数量亦将发生相应变化,需重新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为保证不因分红派息而影响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进程,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1)不派发 2015 年年度股息,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及(2)待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考

虑派发特别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提交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为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股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将在法律

法规许可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支持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药业”,即本公司)建立以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作为管理层实施认股

权利的先决条件的股权激励制度。

承诺内容 2、在原承诺函的基础上,广药集团进一步承诺:为了充分调动上市公司

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价值

提升,广药集团承诺将在法律法规许可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督

促和支持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

年内建立以业绩增长为先决条件并与市值联系的中长期激励制度。

承 诺 时 间 原承诺于 2006 年 3 月作出,广药集团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就相关内容进

及期限 行了补充承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是否有履

该承诺履行期限截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二)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广药集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

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保持本公司在资产、人员、

承诺内容 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2、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股权期间持续

有效。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及期限

是否有履

不适用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三)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

属企业”,广州药业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应避免从事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存续的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

经营,避免在广药白云山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

事与广药白云山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广药集团将不从事

并努力促使下属企业不从事与广药白云山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

广药白云山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广药集团及其下

承诺内容 属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广药白云山带来

不公平的影响时,广药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下属企业放弃与广药白

云山的业务竞争。

2、广药集团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广药白云山造成的直接或/及间

接的经济损失或/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3、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制权期间持

续有效。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及期限

是否有履

不适用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四)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广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应尽量减少、规范

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下属企业与本公司

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

上市规则》、《港交所上市规则》、《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承诺内容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存续的广药白云山及广药白云山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函在本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广药集团拥有本公司控制权期间持

续有效。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及期限

是否有履

不适用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五)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广药集团及其与关联企业因本次广药白云山向广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

承诺内容 产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广药白云山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3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该承诺

行期限 履行期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六)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于未注入商标托管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本公司

广药集团与广州药业现就《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之商标托管协议书》(“该协议”)项下交易互相承诺如下:

1、双方应在该协议生效后尽快且并不迟于首次对该协议项下的托管王老吉

商标签订许可使用续展协议或新订许可使用协议前,由双方就新增商标

许可/续展的具体安排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作为

该协议的补充文件。惟双方同意有关补充协议应体现现时列明于该协议

内广药集团每年向本公司支付(i)基本委托费用的人民币 1 百万;及

承诺内容

(ii)新增商标许可费用其中的 20%作为本公司的受托收入,余下的 80%

归广药集团所有。

2、双方进一步互相承诺,将来按上述的安排由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须符合

港交所与上交所的适用上市规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第 10 章有关持续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规

定,包括补充协议必须列明补充协议的生效期限、受托收入每年的估计

上限、其他必须列明的条款等)。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作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及期限

是否有履

不适用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七)控股股东关于瑕疵物业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将坚持促进存续上市公司发展,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立场,积

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白云山股份的瑕疵物业事项,保证存续上市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不受到损害。

2、保证存续上市公司在本次合并后继续有效占有并使用相关房屋,并且

承诺内容 不会因此增加使用成本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

3、本次合并完成后,若由于白云山股份拟置入本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和土

地使用权存在瑕疵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的任何处罚或损失(不包括办理更

名、过户时涉及的正常税费以及非出让用地变出让用地时需缴纳的土地

出让金),广药集团将在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全额补偿本公司

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

的各种法律责任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确保本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不

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长期有效。

及期限

是否有履

不适用

行期限

是否及时

正在履行中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八)控股股东关于未完成过户手续的商标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截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之日止,拟购买资产中的 388 项商标尚未完成过户

至本公司的手续。该等商标作价人民币 5,114.16 万元,主要包括广药集

团授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的“陈李济”、“潘高寿”、“星群”、“中

一”、“奇星”、“敬修堂”六大系列的 54 项主要商标和广药集团在境内外

注册主要起联合性或防御性作用的 334 项商标(包括境内 277 项和境外

57 项)两大类。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涉及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拟购买商标,广药集团

承诺:

1、尽快办理将该等资产过户给本公司的手续;

2、在该等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前,广药集团确保本公司根据其需要无偿享

有该等商标的使用权;

3、如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未能无偿使用上述未完成过户商标或因该等

商标未完成过户致使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登

记公司、上交所等第三方机构)遭受任何损失,广药集团承诺将在实际

承诺内容 损失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以全额现金补偿本公司及该等第三方遭受的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上的各种法律责任而引起的

全部经济损失。

在原承诺函的基础上,广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完毕该等商标全部过户至广药白云

山的手续,在完成过户之前,广药集团确保广药白云山根据其需要无偿

享有该等商标的使用权;

2、若截至上述承诺期限该等商标仍未全部完成过户手续的,广药集团将

根据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商标的评估作价(以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购买广州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房地产与商标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衡平评字[2012]026 号”]为准),以现金方式在 10 个工作日内

补偿广药白云山;

3、如因任何原因致使广药白云山未能无偿使用上述未完成过户商标或因

该等商标未完成过户致使广药白云山及/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广药

集团承诺将在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以全额现金补偿广药白云山

及/或该等第三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民事、行政及刑事

上的各种法律责任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时间 原承诺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作出,广药集团 2014 年 4 月 23 日就相关内容

及期限 进行了补充承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是否有履

该承诺履行期限截至 2017 年 4 月 23 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已基本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九)控股股东关于商标注入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1、广药集团承诺,在下述任一条件满足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王老吉系列商标(共计 25 个)和其他

4 个商标(包括注册号为 125321 的商标、注册号为 214168 的商标、注

册号为 538308 的商标和注册号为 5466324 的商标)依法转让给广药白

云山:(1) 2020 年 5 月 1 日届满之日,或在此之前许可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被仲裁机构裁定失效/无效/终止,或在此之前协议双方同意后终止

或解除许可协议;或(2) 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不再拥有许可协议

中约定对王老吉商标的优先购买权。

承诺内容

2、在原承诺函的基础上,广药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下:待王老吉商标全部

法律纠纷解决,自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将“王老吉”29 项系列商标

及《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含本日)后广药集团通过合

法方式取得及拥有的其他王老吉相关商标及 4 项商标依法转让给本公

司。本公司可以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转让价格以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依法确定。

承 诺 时 间 原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广药集团 2012 年 6 月 15 日就相关内容

及期限 进行了补充承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是否有履

行期限

2014 年 12 月,承诺方广药集团向本公司发来了《关于修改“王老吉”

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的函》,其因“红罐装潢纠纷案”审判事宜拟将原承

是 否 及 时 诺中的履约期限修改为“等‘红罐装潢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严格履行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广药集团修改“王

老吉”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履约期限的议案已提交本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

是否规范 是

(十)控股股东关于注入广药总院的承诺

项目 内容

承诺背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诺方 控股股东

为彻底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广药集团承诺,待广药总院完成公司制改

承诺内容 建、股权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择机将广药总院 100%股权依法转让给本公司。

承诺时间

该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9 日作出,有效期至承诺履行完成日止。

及期限

是否有履

广药总院 2013 年 6 月 27 日设立,履约期限截至 2015 年 6 月 27 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已履行完毕

严格履行

是否规范 是

除上述之外,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三、本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的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总额(人民币千元) 2,043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千元) 1,663

财务报告审阅费(人民币千元) 3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人民币千元)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0 年(含 2010 年)之前一直担任

本公司境内审计师。

报酬

名称

(人民币千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350

通合伙)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与 2015

年度内控审计师。

2、经本公司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和 2015 年度内

控审计师。

3、经本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和 2015 年度内控

审计师。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

项。

(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

药集团涉及“王老吉”商标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

院”)的《民事裁定书》(“(2014)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主要内

容为:本公司作为王老吉药业的股东之一已经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同兴药业

有限公司(“同兴药业”)按《股东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同

兴药业在王老吉药业48.0465%股份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仲裁委员会已受

理该案(案号:SHEN T2014811)。因王老吉药业是否解散、能否继续存

续,要等待该仲裁案的审理结果,广州中院裁定同兴药业诉王老吉药业

“公司解散纠纷”案中止诉讼。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月14

日的公告。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要求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

限公司等被告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

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29.30亿元,以上变更诉讼请求已获广东高院受理。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2月27

日的公告。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

委”)寄来的《关于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2015】中国贸仲京

字第006303号),贸仲委随函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

中院”)寄至贸仲委的“(2014)深中法涉外仲字第291号”公函的复印件

及同兴药业申请追加索赔金额的函:(1)深圳中院通知贸仲委中止对该

仲裁案件的仲裁;(2)同兴药业提出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人民币1.3亿

元变更为人民币40亿元。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3月31

日的公告。

4、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贸仲委发来的《V20140834号股东合同

争议案程序中止函》(【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12946号),通知仲裁程序

终止。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5月6日

的公告。

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广东高院“(2014)

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

公司等六家公司就广药集团提请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因侵害广药集团“王

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民事诉讼提出的反诉,广东高院作出

不予受理的裁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5月6日

的公告。

6、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收到广州中院“(2015)

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的《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同兴药

业对王老吉药业的强制清算申请。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5月6日

的公告。

7、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饮料

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要求其赔偿因侵犯“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的经济损失各人民

币3亿元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7月2日

的公告。

8、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起诉杭州加多宝饮料

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要求其赔偿因侵犯“王老吉”凉

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的经济损失各人民币3亿元的立案通知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7月6日

的公告。

9、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收到广东省高院

“(2015)粤高法民二清(预)终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该民

事裁定书,同兴药业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同兴药业对王老吉药

业的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经审理后

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相关内容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7月6日

的公告。

10、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

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民

事判决书》。根据该民事判决书,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及广东加

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院”)

就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广

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

司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虚假宣传、在指定媒体刊登声明

以消除影响及赔偿300万元的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

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7月27

日的公告。

1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

人民法院关于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日报传媒集

团、被告广药集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2013)鄂武汉中知初字第

020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8月3日

的公告。

12、因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

司未执行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作出一审、二审判决的判决,广药集团及王

老吉大健康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向北京三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并

收到北京三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8月28

日的公告。

1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关

于原告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被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武汉加多宝”)、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丰彩公司”)、潇湘

晨报社(“潇湘晨报”)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2013)长中民五初字第003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长沙中院判决武汉加多

宝发布的广告词的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并勒令其

停止有关行为并作出相应赔偿;丰彩公司停止销售有关违规产品。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9月1日

的公告。

14、本报告期内,就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的请

求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

饮料有限公司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六加多宝公司”)

赔偿一案,六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后广东

高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六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院”)提起上诉。广药集团于本报告期内收到最高院“(2015)

民三终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最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

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1月9

日的公告。

15、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与广药

集团收到广州中院关于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与广药集团诉被告广东加

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广东乐润百货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

“(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619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

广州中院判决广东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有关广告语及作出赔偿。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2月3

日的公告。

16、本报告期内,广药集团收到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

第482号”《民事判决书》,广州中院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诉广东加

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的相关

内容。广药集团与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

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对该案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2月15

日的公告。

17、本报告期内,广药集团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关于

原告广药集团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纠纷一案的“(2014)

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2月23

日的公告。

18、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收到重

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涉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

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某、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不正当

竞争纠纷一案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被

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2月28

日的公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概无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关监

管部门的处罚及整改情况。

九、本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十、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此等交易的详

情如下:

占同类 关联

关联交易金

关联交易定 交易金 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额(人民币

价原则 额的比 结算

千元)

例(%) 方式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726,458 6.93 现金

医药公司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266,634 2.54 现金

王老吉药业 合营公司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630,068 6.01 现金

小计 1,623,160 15.48

广药集团 母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61 0.00 现金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208,870 1.13 现金

医药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472,108 2.54 现金

王老吉药业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441,334 2.38 现金

诺诚公司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9 0.00 现金

百特侨光 合营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1,611 0.01 现金

小计 1,123,993 6.06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44,095 87.93 现金

医药公司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308 0.61 现金

王老吉药业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2,517 5.02 现金

百特侨光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92 0.18 现金

王老吉药业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委托加工 市场价格 17,491 83.99 现金

研究与开发服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合营公司 提供劳务 市场价格 113 1.33 现金

小计 64,616

接受专利、商标

广药集团 母公司 商标使用权 协议价 77,603 85.11 现金

等使用权

王老吉药业 合营公司 提供专利、商标 商标使用权 协议价 14,702 100.00 现金

等使用权

广药集团 母公司 其他 资产租入 协议价 13,815 18.60 现金

广药集团 母公司 其他 资产租出 协议价 549 0.68 现金

医药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 资产租出 协议价 2,849 3.51 现金

百特侨光 合营公司 其他 资产租出 协议价 3,000 3.70 现金

诺诚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 资产租出 协议价 1,949 2.40 现金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 资产租出 协议价 73 0.09 现金

合计 2,926,309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

原则,没有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按港交所的规定,此等关连交易的详情如下:

2015 年(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王老吉商标使用费 76,525

广药集团 32 类商标使用费 1,078

租金支出 13,815

租金收入 549

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产成品及原材料 61

其中:2015 年度租金支出情况如下:

2015 年

(人民币千元)

租金支出 13,815

其中:所属期为 2014 年的租金 5,207

所属期为 2015 年的租金 8,608

重述 2014 年度租金支出情况如下:

2014 年

(人民币千元)

2014 年租金支出原报告金额 2,874

加:2015 年列支的所属期为 2014 年的租金 5,207

小计 8,081

同时,其他与合营企业、联营公司的交易已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惟此等交易并不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中的关连交易。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告的向广药集团租赁多处土地、房产

的年租金上限为人民币 12,000 千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之关连交易已按照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的条款进行。董事确认,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王老吉商标

许可合同在 2015 年度的年度交易上限为人民币 200,000 千元。

该等关连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并经各独立非执行

董事确认所有关连交易是在本公司之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进行,有关交易

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给予本公司之条款不逊于(i)给予独立第三者之条

款或(ii)由独立第三方给予之条款而进行,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

款进行,而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而

王老吉商标使用费并无超出了本公司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告中披露的年

度最高限额。本公司租金支出并无超出本公司 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告中

披露的年度最高限额。

本公司核数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验应聘

服务准则 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外的审验应聘”并参照《实

务说明》第 740 号“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

就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核数师已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56 条发出载有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费、年度租金支出部分的工作结

果的函件。

本报告期内,按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下的关连交易详情如下:

(1)本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 月 12 日暂停买卖,

藉以筹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2015 年 1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批准建议配售事项,据此,本公司将向合共 5 名认购方(即广

药集团、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云峰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专项投资

主体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发

行不超过 419,463,087 股新 A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23.84 元及后调整为

每股人民币 23.56 元,所得款项总额最多为人民币 100 亿元(及后调整

为约人民币 83 亿元)(“建议配售事项”)。广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 45.23%,故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

本公司建议配售事项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

易。

建议配售事项分别经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举行的本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由独立股东表

决通过。有关建议配售事项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

及 2015 年 3 月 17 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26 日及 2016 年 2 月

16 日之通函。

鉴于本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申请

的正式书面批复,且纵使本公司于近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批

复,实施建议配售事项尚需一定的时间,而本次建议配售事项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了确保本次建议配售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实施,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分别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延长建议配售事项相关决议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的有关议案。除

延长有效期外,关于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的原方案(经修订)及授权的其

他内容保持不变。详情请参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公告、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6 日的 H 股股东通函及日

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的股东大会结果公告。

(2)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4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参与摘牌收购广药集团持有广药总院的 100%股权。2015 年 7 月 7 日,

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本公司成为本次股权竞购的

受让方,以人民币 160,197,900 元的价格摘得广药总院 100%股权。广药

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 45.23%,故其为本

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

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详情请参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7

日的公告。

除上述披露外,本集团重大收购或出售详见本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十

二)交易资产、企业合并情况。

(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及其他交易

事项

1、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及其他交易事

(1)经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会议通过,本公司

属下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拟通过“造血”援建模式,在四川雅

安建立王老吉生产基地,预计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98 亿元,建

设两条凉茶灌装生产线。项目按计划在 2015 年 4 月 20 日顺利完成生产

线调试,进入全面量产阶段。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预计今年

10 月底前完成。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16 日的公告。

(2)经本公司 2014 年第 4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与穆拉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

经营广州王老吉穆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以现金出

资人民币 500 万元,双方各占 50%股权。目前,上述交易事项正在进行中。

(3)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1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广

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广永财务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奇星药业 25%股权。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成。

(4)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1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向属下全资子公司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资

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2,000 万元。上述

增资事项已完成。

(5)经本公司 2015 年第2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向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增资及新设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南沙子公司”)事项的议案。增资完成后,王老吉大健康公

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 亿元,而新设的南沙子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

的股权。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成。

(6)经本公司 2015 年第3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属下医疗健康产业公司以增资方式并购白云山医院,现金出资额为

人民币 4,650 万元,占增资完成后的白云山医院 51%的股权。上述交易事

项已完成。

(7)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4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增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增资完成

后,医疗健康产业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2,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4,500

万元。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成。

(8)按照“退二进三”的安排,本公司属下 11 家企业拟进驻广药

集团生物医药城白云基地(“白云基地”)。白云基地占地总规模约 2,460

亩(其中符合土规面积约 2,000 亩),白云区政府将提供广药产业城内整

体连片的可建设工业用地,分四期供地。首期总用地 474.41 亩(其中可

建设用地 303.09 亩)。

本公司属下明兴药业(98.8 亩)、何济公药厂(36 亩)、白云山和黄

公司(99.7 亩)、医药公司(68.5 亩)共四家企业取得了首期 303 亩可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拍地价总额约为人民币 22,129 万元。目前,相关工

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9)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5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每股人民币 15 元的价格认购重庆医股定向增发

的 1,000 万股股份,认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1.5 亿元,将持有重庆医股 2.18%

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重庆医股增资完成后实际缴足的总股本为基础计

算的比例为准。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成,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持

有重庆医股 2.22%股权。

(10)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6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向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0 万元,用于其投资

组建白云山医院。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

(11)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与济宁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济宁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以合作公

司为主体进行医院投资并参与建设、经营和管理。根据各方签署的合作

框架协议,本公司拟现金出资约人民币 10 亿元,占合作公司约 33%的股

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与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20

日的公告。

(12)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7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出资人民币 1.5 亿元认购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其他名称)(简称“中以基金”)有限合伙份额

及出资 50 万元(出资比例 10%)参与设立中以基金普通合伙人广州以琳

生物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和港交所刊登的

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29 日的公告。目前,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

(13)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8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芝林药业向其属下全资企业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

厂现金增资人民币 1,919.90 万元,全部进入实收资本。增资完成后,广

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注册资本将增至 2,000.00 万元。目前,上述事

项正在进行中。

(14)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8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 司 向 广 药 总 院 现 金 增 资 人 民 币 7,000.00 万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32,335,378.89 元进入实收资本,余下人民币 37,664,621.11 元进入资本

公积。增资完成后,广药总院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 8,000 万元。上

述事项已完成。

(15)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9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创美药业在香

港首发上市的 H 股股份,认购股份数为 7,906,500 股,认购金额为港币

6869.11 万元,占创美药业公开发售后的 7.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

所网站与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的公告。

(16)经本公司 2015 年第 11 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

本公司对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增资 17,750 万港元或等值人民币,可分期

增资。目前,上述增资事项正在进行中。

2、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资产情况如下:

所涉 该资产

自本年初至本期 是否为 及的 为上市

所涉及

自收购日起至报告 末为上市公司贡 关联交 资产 债权 公司贡

交易对方 的资产

资产收购价格 期末为上市公司贡 献的净利润(适用 易(如 收购 债务 献的净 关联

或最终控 被收购资产 购买日 产权是

(人民币元) 献的净利润 于同一控制下的 是,说 定价 是否 利润占 关系

制方 否已全

(人民币元) 企业合并) 明定价 原则 已全 利润总

部过户

(人民币元) 原则) 部转 额的比

移 例(%)

广药集团

工会委 广州医药海

员会,广 马品牌整合 评估

不适

药集团 传播有限公 2015.1. 7,000,000.00 1,289,922.99 不适用 否 协议 是 是 0.10

本部工 司(“广药海 价

会委员 马”)

广永财务 评估

奇星药业的 不适

有限公 2015.4. 45,598,100.00 (8,989,338.59) (12,143,343.79) 否 协议 是 是 _

25%股权 用

司 价

评估

关联

广药集团 广药总院 2015.8 161,147,900.00 36,852.14 (335,715.42) 是 协议 是 是 _

除上述披露外,本集团无其他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

十一、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亳州白云山 合营公司

17,431 708 18,139 — — —

制药 之子公司

合计 17,431 708 18,139 — —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对白云山和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含有对其属下

子公司亳州白云山制药的应收款人民币 18,139 千元。白云山和黄

原为白云山股份持股 50%的合营企业,而亳州白云山制药原为白云

山股份、白云山和黄公司分别持股 80%、20%的公司。2013 年 3 月

30 日,白云山股份和白云山和黄公司签订《亳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司股权转让协议》,白云山股份向白云山和黄公司转让其所持有亳

州白云山制药的股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鉴于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完成吸收合并白云山股份,白云山和黄

公司现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且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在亳州白云山

制药股权转让完成后,产生该笔应收款项。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

无重大影响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托管、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

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而为本集团带来本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

利润的事项。

除上述所披露外,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

(二)担保情况

本集团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为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 是否履 关联方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人民币千元) 类型 行完毕 担保(是

或否)

连带

诺诚公司 2013 年 11 月 24 日 59,088 责任 1年 是 是

担保

本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千元) —

本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千元) —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千

元)

本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千元) —

本集团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人民币千元) —

担保总额占本集团净资产的比例(%) —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人民币千元)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人民币千元)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人民币千

元)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千元)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任何委托理财事项。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金额 是否 是否关 与本公

借款方名称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人民币千元) 逾期 联交易 司关系

采芝林药业 15,000 一年 5.60%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120,000 一年 5.35%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40,000 一年 5.10%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40,000 一年 4.85%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85,000 一年 4.60%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58,000 一年 4.35%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医药进出口公司 5,000 一年 5.10%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医药进出口公司 110,000 一年 4.35%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广州拜迪 15,000 一年 5.60%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广州拜迪 21,000 一年 5.35%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广州拜迪 24,000 一年 4.35%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广州汉方 8,000 一年 5.60%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13,000 一年 5.60%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36,200 一年 5.35%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8,000 一年 5.10%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10,000 一年 4.60% 否 否 控股子公司

白云山医药销售 9,920 一年 4.60% 否 否 全资子公司

合计 618,12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对属下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共人民币 618,120

千元。

十三、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已签约未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支出为人民

币 221,570 千元,已签约未支付的租赁支出为人民币 299,460 千元。

十四、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 23 条的规定,本报告期内,

本集团并无用作投资之用的物业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及收

益比率超过 5%。

十五、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包括直接捐赠

现金或者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代为清偿等特殊交易。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本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 月 12 日暂停买

卖,藉以筹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具体事项载列于本年度报告第

六节之十“关联交易(一)”。

鉴于本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申请

的正式书面批复,且纵使本公司于近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批

复,实施建议配售事项尚需一定的时间,而本次建议配售事项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了确保本次建议配售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实施,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分别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延长建议配售事项相关决议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的有关议案。

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的原方案(经修订)及授权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情请参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公告、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6 日的 H 股股东通函及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的股东大会结果公告。

十七、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根据上交所发布《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编制了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载于

上交所及港交所网站)。

本公司已遵守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附表 5 内之则定,编制了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素质、职业健康及安全、环境保护以及社

会参与)。

十八、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股) (%) (股) (股) (股) (股) (股) (%)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34,839,645 2.70 — — — — — 34,839,645 2.70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 — — — — — — — —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36,601,005 80.27 — — — (261,400) (261,400) 1,036,339,605 80.2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19,900,000 17.03 — — — — — 219,900,000 17.03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1,291,340,650 100.00 - — — (261,400) (261,400) 1,291,079,250 100.00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广药集团执行《净收益补偿协议》的

约定,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广药集

团持有的 261,400 股 A 股股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转入本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同时,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登记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末

限售

股东名称 初限售股 解除限售 增加限售 限售股数 解除限售日期

原因

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

广药集团 34,839,645 0 0 34,839,645 注 2016 年 7 月 5 日

注: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广药集团所持

34,839,645 股 A 股股份于 2013 年 7 月 5 日上市流通日起未来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二、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公司并无任何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情况介绍

(一)本报告期末股东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为 64,601 户。

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东 64,574 户,持有境外

上市外资股(H 股)的股东 27 户。

截至 2015 年 2 月 29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为 67,032 户。其

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股东 67,005 户,持有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的股东 27 户。

(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质押或

本报告期末 约占总 所持有限

本报告期内 冻结的 股东性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本比 售条件股

增减(股) 股份数 质

(股) 例(%) 份数(股)

(股)

广药集团 (261,400) 583,966,636 45.23 34,839,645 无 内资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52,000 219,599,479 17.01 无 未知 外资股

人)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23,779,677 33,721,611 2.61 无 未知 内资股

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15,260,700 15,260,700 1.18 无 未知 内资股

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方消费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7,889,026 7,889,026 0.61 无 未知 内资股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医疗服

7,776,981 7,776,981 0.60 无 未知 内资股

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中证

6,880,821 6,880,821 0.53 无 未知 内资股

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团 6,380,585 6,380,585 0.49 无 未知 内资股

体 分 红 - 018L -

FH001 沪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

5,000,000 5,000,000 0.39 无 未知 内资股

组合

赵旭光 (1,765,323) 4,968,494 0.38 无 47,500 内资股

(1)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

其持有的外资股(H 股)股份乃代多个客户持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的说明 (2)本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并

不知悉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 所持有限售条件 承诺的限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售条件

份数量(股)

广药集团 34,839,645 2016 年 7 月 5 日 34,839,645 注

注: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广药集团所持 34,839,645 股 A

股股份于 2013 年 7 月 5 日上市流通日起未来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任何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条例第十五部的

第 2 及第 3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以及须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条

例第 336 条而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好仓

约占已发行 约占已发行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内资股比例 H 股比例

持股数量 (%) (%)

身份

(股)

广药集团 内资股 583,966,636 实益拥有人 约 45.23 —

Value

Partners 受控制法团

外资股 13,332,000 — 约 6.06

Group 的权益

Limited

除上述所披露外,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于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条例第十

五部的第 2 及第 3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以及须记入本公司根据

证券条例第 336 条而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楚源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7 日

组织机构代码 23124735-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528 亿元

国有资产的经营、投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中西

成药、中药材、生物技术产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

经营范围 药用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及饮料、卫生材料及医药整体

相关的商品。与医药产品有关的进出口业务,及房地产

开发。

2015 年未经审计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 493.01 亿元,净利润

经营成果

约为人民币 16.38 亿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

财务状况

329.71 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119.11 亿元。

整体上市完成以后,广药集团医药主业资产全部进入本集

团。在不违反已作出的关于保持本集团独立性和避免同

业竞争的前提下,广药集团将充分利用自身品牌、资源、

现金流和未来

财务等优势,按照市场原则,代为培育符合本集团业务

发展战略

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本集团实施的业务或资产;广药

集团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本集团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报告期内,控

股和参股的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的股权情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市国资委

100%

广药集团

45.23%

本公司

五、其他持股 10%(含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上文所述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持股 10%(含 10%)

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之股份的情况

作为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广药集团执行《净收益补偿协议》的

约定,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广药集

团持有的 261,400 股 A 股股份,回购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转入本

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同时,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登记公司注

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相关事宜。

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八、公众持股量

就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作为基准,本公司刊发本年度报告前的最后

实际可行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

九、优先认股权

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须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发行新

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执行董事履历

李楚源先生,50 岁,在职研究生学历,EMBA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广东省十大创新人物,广东省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政协科

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人大代表、市党代表,广州市管优秀专家,

并于 2014 年 2 月获得广东科技界最高奖项第十二届“丁颖科技奖”。李

先生于 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经营部副

部长、白云山股份副总经理、广药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本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李先生自 2010 年 6 月 28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现任广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白云山和

黄公司党委书记,医药公司副董事长。李先生在企业全面运营管理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

陈矛先生,52 岁,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制药工程师职称,“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先生于 1985 年 11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

任广州白云山中药厂副厂长、医药科技董事长、白云山股份总经理、白

云山总厂厂长、光华药业董事长及广药集团副总经理。陈先生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为广药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

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百特侨光董事长和王老吉大健康董

事长。陈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刘菊妍女士,51 岁,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职称。刘女士于 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汉方董事长、

总经理,广药集团技质部部长等职务。刘女士从 2005 年 8 月至今任广药

集团总工程师及本公司技术总监;2011 年 1 月至今任广药集团副总经理;

2012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广药益甘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同时亦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州市人大代表,

广州市管优秀专家,广州市“121”后备人才。刘女士在科研开发、技术

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程宁女士,50 岁,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程女士于 1986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

白云山制药总厂财务科科员、广州白云山宝得药厂财务科副科长,兼任

广州白云山兽药厂财务科科长、白云山制药股份经营部结算科科长、结

算中心会计出纳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监事会成员兼监事会秘书;广

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财处代理处长、处长、财务部部长及广药

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程宁女士自 2012 年 9 月 19 日起任本

公司董事,现任广药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一药业董事,奇星药

业董事,采芝林药业董事,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董事会召集人,医药公

司监事和王老吉大健康监事会主席。程女士在财务管理、企业内控等方

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倪依东先生,44 岁,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

倪先生于 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部长和

中一药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倪先生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

董事,现任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广药集团大健康办公室主任、广药集团

大健康板块总监、王老吉大健康常务副董事长。倪先生在企业管理、市

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吴长海先生,50 岁,本科学历,EMBA 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广州

市人大代表。吴先生于 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中一药业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奇星药业董事长、星群药业董事长、

王老吉大健康董事长及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吴先

生自 2010 年 6 月 28 日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老吉

大健康副董事长,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老吉大

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

科研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王文楚先生,49 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经济师职

称。王先生于 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白云山制药总厂副厂长、

白云山股份总经理等职务。王先生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

任广药集团大南药板块总监、本公司副总经理,白云山制药总厂常务副

厂长,光华药业董事长,医药科技董事长,敬修堂药业董事长,广州白

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

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教授,B.B.S.,太平绅士,68 岁,自 2010 年 6 月 28 日起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教授为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特许秘书及香

港注册税务师,并为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他于会

计行业拥有逾 40 多年经验。黄教授取得商业博士学位,获英女皇颁授荣

誉奖章,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并获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黄教授亦于 2002 年至 2013 年出任香港理工大学

会计及金融学院兼任教授。黄教授参与多项社区服务,并于多个志愿机

构担任职务。黄教授现为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中渝置地控股

有限公司、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奥思集团有限公司、瑞年国际有限

公司、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国芸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盈利时控

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於 2015 年 8 月 10 日辞任怡益控股有

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公司均于港交所。

邱鸿钟先生,59 岁,硕士研究生,教授,自 2010 年 6 月 28 日起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生于 1981 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1988 年硕

士研究生毕业,中山大学人类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党校战略管理培训

班结业。邱先生曾先后担任水电部第八工程局东江医院内科主任、广州

中医药大学社科部副主任、广东省高要县活道镇副镇长、广州中医药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邱先生现任广州中医

药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兼任中国教育部高等

学校医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中医药学会中医心理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国家核心期刊《医学与哲学》杂志编委会副主任、中国中

医药卫生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政策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中医药学会中医医院管理学院常务副主任委员。邱

先生在经济管理、医药行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储小平先生,60 岁,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曾任

广东省汕头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商学院副院长、院长及在

香港大学做访问学者以及在曾担任广东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 年。

储先生现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先生在组织与领导

力、创新与企业持续成长等方面有丰富经验。

姜文奇先生,58 岁,硕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先生于 1982 年上海医科大

学医疗专业毕业,1988 年广州中山大学肿瘤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

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师、院长兼内科主任、深圳大学医学院院

长。姜先生现任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科主任。姜先生在医药行

业、卫生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三)监事简历

冼家雄先生,56 岁,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高级

政工师职称,广州市人大代表。冼先生于 1976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

担任广百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纪委书记等职务。冼先生自 2013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广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冼先生在经

济管理、党群工作以及法律事务有着丰富的经验。

吴权先生,59 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荔湾区人大代表。

吴先生于 1976 年 2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东独立师高炮营司务长、

副连长,广东湛江军分区司令部军务科任副连职、正连职参谋,广东省

军区司令部军务装备处任副营职参谋、正营职参谋、副处长、处长,采

芝林药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广药集团人事部(组织部)

部长,本公司纪委书记等职务。吴先生自 2007 年 6 月 15 日起任本公司

监事。吴先生现任光华药业党委书记。

吴艳女士,47 岁,毕业于澳洲梅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吴女士

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任本公司监事。吴女士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及

留学生教育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四)高级管理人员

张春波先生,39 岁,本科学历,EMBA 硕士学位,药师职称。张先生

于 2000 年 7 月在中国药科大学毕业,同年参加工作,2010 年 12 月获中

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白云山和

黄公司二片区副经理、销售部经理助理、经营部常务副经理、销售部经

理、营销副总监,中一药业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张先生自 2015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一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奇星药业董事

长、总经理。张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陈静先生,32 岁,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先生於 2008 年 7 月毕业於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师专业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职於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二、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A 股)情况及报酬情况

于本年度,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集团、股东

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实际获得的年度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0,019.89 千元。

报告期内从

年度 报告期内从

年初 年末 公司领取的

内股 增减 股东单位获

性 持股 持股 应付报酬总

姓名 职务(注)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 变动 得的应付报

别 数 数 额(人民币

减变 原因 酬总额(人

(股) (股) 千元)(税

动量 民币千元)

前)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A 股)及报酬情况

李楚源 董事长 男 50 2010-06-28 2017-01-28 0 0 0 / 10,088.40

陈矛 副董事长 男 52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949.57

刘菊妍 执行董事 女 51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850.10

程宁 执行董事 女 50 2012-09-19 2017-01-28 0 0 0 / 818.84

倪依东 执行董事 男 44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959.45

吴长海 执行董事 男 50 2010-06-28 2017-01-28 0 0 0 / 1,122.54

执行董

王文楚 事、副总 男 49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995.54

经理

独立非执

黄龙德 男 68 2010-06-28 2017-01-28 0 0 0 / 80.00

行董事

独立非执

邱鸿钟 男 59 2010-06-28 2017-01-28 0 0 0 / 80.00

行董事

独立非执

储小平 男 60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80.00

行董事

独立非执

姜文奇 男 58 2015-03-17 2017-01-28 0 0 0 / 63.33

行董事

监事会主

冼家雄 男 56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857.89

吴权 监事 男 59 2007-06-15 2017-01-28 0 0 0 / 723.87

吴艳 监事 女 47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30.00

张春波 副总经理 男 39 2015-01-12 2017-01-28 0 0 0 / 755.30

董事会秘

陈静 男 32 2014-01-28 2017-01-28 0 0 0 / 548.39

2、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A 股)及报酬情况

独立非执

房书亭 68 2014-01-28 2015-03-17

行董事 男 0 0 0 / 16.67

合计 / / / / / 0 00 0 / 4,495.64 5,524.25

注:① 李楚源先生、陈矛先生、刘菊妍女士、程宁女士、倪依东先生与冼家雄先生本年度

自本公司股东单位领取薪酬,本年度其从股东单位领取的薪酬中包含 2015 年薪酬、

往年年薪清算额等。

② 吴长海先生、王文楚先生、张春波先生和吴权先生本年度薪酬为其在本公司任职及

兼任属下控股子公司职务所领取的 2015 薪酬、往年年薪清算额等。

③ 黄龙德先生、邱鸿钟先生、储小平先生、姜文奇先生、吴艳女士、房书亭先生与陈

静先生的本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

及淡仓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拥有

根据证券条例第十五部第 7 及第 8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其于本公

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条例第十五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券中拥有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条例之该等规定被认为或视作

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必须列入根据证券条例第 352 条予以存置之登记

册内,或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标准守则必须知会本公司及港交所之权益

或淡仓。

二、现任及本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股东单位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员姓名 名称 期 止日期

董事长 2013 年 7 月 /

李楚源 广药集团

党委书记 2013 年 6 月 /

陈矛 广药集团 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 年 7 月 /

刘菊妍 广药集团 副总经理 2011 年 1 月 /

总工程师 2005 年 8 月 /

副总经理 2012 年 7 月 /

程宁 广药集团

财务总监 2010 年 5 月 /

倪依东 广药集团 副总经理 2012 年 7 月 /

冼家雄 广药集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2 年 11 月 /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年度薪酬总额均由董事会提出建议,经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董事、监事服务报酬金额及支

付方法。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法则由董事会结合本公司年

度业绩及个人绩效考评确定。

四、本报告期内及期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委任

或离任情况

(一)经 2015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同意聘任吴长海先生、王文楚先生、张春波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 2015 年 1 月 12 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于本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上,姜文奇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经本公司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委任姜文奇先生为董

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1)条,在本公司刊发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之

中期报告后无董事资料之变更需载列。

五、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

本公司第六届的每一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姜文奇先生除外)、

监事均与本公司订立书面服务合约,合约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至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独立非执行董事姜文奇先生合约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监

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每一届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期限约为三年,每

位董事或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上述的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中并无关于在任期未届满期间终止服务

合约需作补偿之条款,亦无对任期届满后不再连任而需作补偿之条款。

六、董事及监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于本年度内或年终时,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控股

公司概无订立任何涉及本集团之业务而本公司之董事或监事或与其有关

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

七、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以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

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在向

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于本报

告期内均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九、本集团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本部职员工的数量 17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4,72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4,89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

10,975

退休职工人数

本集团本年度的工资总额 人民币 13.15 亿元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4,942

销售人员 5,135

技术人员 2,245

财务人员 443

行政人员 2,131

合计 14,896

教育程度

数量(人)

研究生 380

大学本科 4,337

大学专科 4,140

中专及以下 6,039

合计 14,896

(二)薪酬政策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

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资历、职务等因素,

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

(三)培训计划

本集团视员工为企业的宝贵财富,本集团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关心员工

生活,不断增强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本集团注重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各类人才培训计划,使

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得以不断提升。2015 年,本集团根据综合

管理体系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相关培训,保证各项体系按要求正常运作。

2016 年,本集团将以“人才升级”为导向,通过加大对员工知识、

技能及职业素养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为本集

团实现转型升级、完成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围绕企业

实际需求,分别开展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培训,提升各

层次人才素质;二是举办全员培训及大学生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积极性、

主动性和与团队协助精神;三是提高内训师的综合素质,构建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多渠道促进员工成长成才。

(四)员工持股计划

为激励本集团的员工,董事会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批准员工持股计

划(2015)(“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的目标参与者为本集团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全体员工,包括本集团的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他员工。本次持股计划的总规模不会超过根据员

工计划认购将予认购的 A 股最高数目(最初为 21,189,000 股 A 股,及后

调整为 21,440,821 股 A 股),亦不会超过员工计划认购之最高认购金额

约人民币 5.05 亿元,详情请参阅本年报报告第六节之十“关联交易(一)”。

截至目前为止,本次持股计划未启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等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一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与港交所的上

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

公司运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于本报告期,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

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由于(i)本

公司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与刘菊妍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小平先生因公

务未能出席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而偏离守则条文A.6.7条及,(ii)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而偏离守则条文A.6.7条除外。

为确保本公司能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本公司董事会不断

监察及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于:(1)医药产品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及(3)医疗、

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业务,采取较为灵活的业务模式

及策略及审慎的风险与资本管理架构;致力于加强内控宣导及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体

系;制订了本集团的策略目标及详细工作计划与措施,以确保策略目标

的完成。

本公司对2015年的业务及财务情况回顾详载于本年度报告“董事会

报告”一节中。

(二)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开展的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包括: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

要求,本公司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履行社会

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1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经本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后披露。

2、为完善公司分红制度、建议配售事项等相关事项,本公司修订了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修订经本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和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修订内容详情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2月26日之通函。

3、为反映回购股份后公司实际已发行股份数目、广药集团所持有的

股份数目等相关事项,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修订了《独立董事

制度》的相关条款,上述修订分别经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和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

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详情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之通函。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0年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经本公司

自查,截至本报告期末,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

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0年制订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严格规范

本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

为,防止泄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现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

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

的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

应的义务。

依据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股东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本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2、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

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重大事项,享

有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

4、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本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

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本公司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内容,并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

程。

依据本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本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H

股)或指定交易之证券营业部(A 股)提出;

2、股东及投资人士可随时要求索取本公司的公开资料;

3、本公司须向股东及投资人士提供指定的本公司联系人、电邮地址

及查询途径,以便他们提出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

联系人:陈静先生、黄雪贞女士

电邮地址:sec@gybys.com.cn/chenj@gybys.com.cn/

huangxz@gybys.com.cn

公司网址:http://www.gybys.com.cn

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

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由

审计师和律师出席见证;同时也鼓励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欢迎股

东于会议上发言。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报纸名称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01 发

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03 发行对象;1.04 认购方式;1.05 发行价格及定

价原则;1.06 发行数量;1.07 限售期;1.08 募集资

金数量及用途;1.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1.11 上市地点;2、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4、关于《广州白云山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认购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的议案;5、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6、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6.01 与广州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认购

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

6.02 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添富-

定增盛世专户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股份认购的《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6.03 与广州

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6.04 与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

《上海证券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6.05 与上海云锋新创

2015 年 第 报》、《证券时

2015 年 3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2015 年 3

一次临时 全部通过 报》、《中国证

月 13 日 A 股股票认购协议》;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月 18 日

股东大会 券报》、《证券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

日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建立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10、关于制定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1、关于同意广州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豁免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因按照香港《公

司收购合并守则》作为一致行动人而需要发出强制全

面收购建议之责任的议案;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议案;1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15 年

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5、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

案;16、关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王老吉”

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履约期限的议案;17、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8、关于修改《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19、

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9.01 关于

选举姜文奇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其任期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

止。

1、本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2、本公司 2014 年度

监事会报告;3、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4、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及派息方案;5、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15 年度本公司董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7、

2015 年度本公司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8、关

于本公司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

案;9、关于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本公司与其控股子

公司间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1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

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12、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2014 年 年

2015 年 6 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15 年 6

度股东大

月 26 日 决定其酬金的议案;13、关于购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 月 27 日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14、关于本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

连交易的议案(第 16.01 项议案至第 16.89 项议案);

17、关于本公司与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的议案;18、关于调整本

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

有限公司 2014 年、2015 年与 2016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数的议案;19、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相

关条款的议案;2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议案。

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广药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

从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本公司

与广药集团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分开,相互独立;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三、董事会

(一)组成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

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行政

管理工作则由公司经营层负责。董事会成员概无财务、业务、家族或其

它重大关系。

本届董事会乃本公司成立以来第六届董事会,现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执行董事李楚源先生(董事长)、陈矛先生(副董事长)、刘

菊妍女士、程宁女士、倪依东先生、吴长海先生与王文楚先生,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邱鸿钟先生、储小平先生与姜文奇先生。现任

除姜文奇先生外的各位董事的任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至新一届董事

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姜文奇先生的任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至新

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本公司债券

方案;

(7)拟定本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的

方案;

(8)决定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解聘本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

(10)制定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制定本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2)决定本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金额不超过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10%(含本数)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4)管理本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本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本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

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与本公司及主要

股东无任何关连关系,其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

本公司已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不同人士担任,并有明确分工。董

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的日常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而总

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长为李楚源先生。本公

司目前并无任何人员出任总经理一职。本公司之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监察。

董事会成员具有不同的行业背景,在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金融、

医药、法律和投资策划等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本公司为每位董事定期安排参加中国证监会及上市交易所举办的专

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有关机构认可的资格证。本公司公司秘

书每年亦参加不少于 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全体董事已向董事会秘书

提供他们于本报告期内的培训记录。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能通过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秘书室及时获得上市

公司董事必须遵守的法定、监管及其他持续责任的相关资料及最新动向,

以确保其能了解应尽之职责,保证董事会的程序得以贯彻执行以及适当

的遵守。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均有权根据职权、履行职责或

业务的需要聘请独立专业机构为其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

承担。

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企业管治职能责任:

(1)制定及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2)审阅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审阅及监察本公司于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规;

(4)制定、审阅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之操守守则及合规手册(如

有);及

(5)审阅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内之披

露。

于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因应企业管治的新修订而修改了审核委员会

的实施细则。

(二)董事会会议

2015 年度,本公司共召开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五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七次),讨论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暨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以及本集团的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及财务方面事

宜。董事会会议能进行有效的讨论及做出认真审慎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姓 是否连

独立 本年应 以通讯

亲自 委托 续两次 本年应参 出席股东

名 参加董 方式参 缺席

出席 出席 未亲自 加的股东 大会的次

董事 事会次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大会次数 数

数 (注)

李楚源 否 12 12 8 0 0 否 2 2

陈矛 否 12 12 8 1 0 否 2 2

刘菊妍 否 12 12 8 0 0 否 2 1

程宁 否 12 12 8 0 0 否 2 1

倪依东 否 12 12 7 1 0 否 2 2

吴长海 否 12 12 7 0 0 否 2 2

王文楚 否 12 12 7 0 0 否 2 2

黄龙德 是 12 12 10 1 0 否 2 1

邱鸿钟 是 12 12 8 0 0 否 2 2

房书亭 是 2 2 1 1 0 否 1 1

储小平 是 12 12 7 1 0 否 2 1

姜文奇 是 10 10 7 0 0 否 1 1

注:通讯方式参加视同亲自出席。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

目前,本公司共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以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熟悉上市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权

利与义务。本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

当地行使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权利,积极认真的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并充分发挥其经验及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本公

司的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董事会辖下专门

委员会委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进行的相

关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会已收到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第 3.13 条就

其独立性而提交的确认函,认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港交所上市

规则第 3.13 条的相关指引,仍然属于独立人士。

根据上交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学习有关要求。本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汇报了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提交了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与审计工作安排表及相关资料。在

本公司会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与本公司

审计师沟通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给予董事等之贷款或贷款担保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直接或者间接向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连人士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一)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 1999 年 8 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

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

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

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

质量等。

第六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成立,时任委

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邱鸿钟先生、房书亭先生与储小平

先生。2015 年 3 月 1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同意,姜文奇先生代替房书亭先生出任审核委员会委员。目前,审核委

员会委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邱鸿钟先生、储小平先生与

姜文奇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其中,黄龙德先生、邱鸿钟先生、储小平先生三位委员的任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姜文奇先

生的任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

生之日止。

审核委员会在 2015 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于 2015 年共召开二次会议,委员会各位成员均出席了每次会

议。会议审阅了本集团的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半年度的业绩报告及财务

报告,以及外部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

(2)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实务的有关事项。

(3)就本公司年度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就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的风险。

2015 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上交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后,各审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并

根据审核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与本公司审计师、本公司财务部就 2015 年度的审计时间与工

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表》,对提交的

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

(2)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

(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在本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审核委员会再一次审阅

了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同意将其提

交董事会审核。

(4)2016 年 3 月 18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本摘要、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续聘 2016 年度审计师和 2016 年度内控审计师等相关议案。同时,审核

委员会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

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

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

(二)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于 2001 年 2 月,本公司成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四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董

事会授权下,负责对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的审查或审批。

第六届董事会辖下的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包括李楚源先生

(委员会主任)、陈矛先生、刘菊妍女士、邱鸿钟先生与储小平先生。

以上委员的任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选举产生之日止。本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了十一次

会议,委员会各位成员均出席了每次会议。

(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于 2002 年 2 月,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届董事会辖下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包括储小平先生(委员

会主任)、倪依东先生、吴长海先生、黄龙德先生与房书亭先生。2015 年

3 月 1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姜文奇

先生代替房书亭先生出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目前,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委员包括储小平先生、倪依东先生、吴长海先生、黄龙德先生与姜

文奇先生;其中,储小平先生、倪依东先生、吴长海先生与黄龙德先生

的任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之日止,姜文奇先生的任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

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了本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委员会各位成员均

出席了会议。

本公司已采纳该守则,委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

本公司制订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该政策”),该政策已经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根据该

政策,本公司为寻求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会考虑众多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

务年期。董事会制定了包括上述的可计量目标以推行该政策,并不时检

视该等目标以确保其合适度及确定达致该等目标之进度。为确保该政策

行之有效,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不断监察及检讨该政策。本公司

认为,董事会目前的组成是均衡多样化的组合,适合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截至本报告期末,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

(四)预算委员会

于 2007 年 10 月,经本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

公司成立预算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指导本公司年度预算计划与经营

目标的制订,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辖下的预算委员会委员包括邱鸿钟先生(委员会主

任)、程宁女士、王文楚先生、黄龙德先生与房书亭先生。2015 年 3 月

1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姜文奇先生

代替房书亭先生出任预算委员会委员。目前,预算委员会委员包括邱鸿

钟先生、程宁女士、王文楚先生、黄龙德先生与姜文奇先生;其中邱鸿

钟先生、程宁女士、王文楚先生、黄龙德先生的任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姜文奇先生的任

期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

止。

本报告期内,预算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方案、2015 年度预算工作计划等议案,委员会

各位成员均出席了会议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未提出重要

意见或建议。

五、监事会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本公司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监事会并无异议,认为本公司于

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两地证券交易所各自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

东大会的有关决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

好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其职责,并

在履行其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损害本公司及本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举行了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各

次会议。

(三)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集团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其他会计资

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并无发现问题。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集团与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本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必

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

分开情况

(一)业务分开方面: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自主经营,业

务结构完整。

(二)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保持独

立。

(三)资产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

套设施;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本公司自行拥有 1,003 个注册商

标,该商标注册在有效期内。

(四)机构独立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本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管理机构独

立运作,拥有独立的决策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生产单位,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或上下级关系。

(五)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并独立纳税。

七、本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

实施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机制,每年均能按

照制定的考核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评。目前,本公司积极

探索激励机制的相关方案,适时推进股权激励计划,以理顺体制和健全

机制,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激发其创造性,从而为本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交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

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载于上交所网

站)。

本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的缺陷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每年对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至少进行一次检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乃属充足及有效,

且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之守则条文。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认为,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的内部控制情

况进行核实评价(全文载于上交所网站)。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董事就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确认编制真实与公平地反映年内本集团之状况、亏损及现金流

量状况之财务报表乃彼等的责任。财务报表之编制符合法定要求及其他

监管要求。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可能令本集团之

财务状况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问之重大错误陈述或不明朗因素。董事

会确保于财务报告中对本集团之表现、状况及前景作出平衡、清晰及易

于理解之评估。审计师就其有关财务报表申报责任之声明载于本年报第

***至***页之审计报告。概无任何可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

虑之事件或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

十一、其他

(一)其他利益相关者

本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

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

在经济交往中,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公司指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股东或投资

者来访和咨询,并及时处理股东来函。本公司指定中国内地《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本公司信息披

露的报纸,并在上交所与港交所的指定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本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

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本所函件编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02 号

审 计 报 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

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宁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曦

中国上海 2016 年 3 月 18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118,291,426.52 3,201,280,198.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6,499,789.60 4,686,023.00

金融资产 五(2)

应收票据 五(3) 1,450,035,581.39 1,465,748,952.32

应收账款 五(5) 1,051,642,996.39 1,011,087,173.83

预付款项 五(7) 316,795,764.49 326,857,283.13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五(4) - -

其他应收款 五(6) 209,264,412.47 306,793,208.73

存货 五(8) 2,543,866,145.35 2,581,256,983.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五(9) 108,317,835.73 20,082,244.47

流动资产合计 9,804,713,951.94 8,917,792,067.7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10) 328,372,231.24 133,964,228.2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五(11) 2,111,212,976.44 1,950,765,099.35

投资性房地产 五(12) 234,615,086.24 237,111,837.23

固定资产 五(13) 1,933,901,738.15 1,845,953,897.47

在建工程 五(14) 555,906,380.17 441,809,706.14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无形资产 五(15) 540,174,651.69 395,201,774.39

开发支出 五(16) 5,509,098.53 4,252,391.49

商誉 五(17) 2,282,952.18 -

长期待摊费用 五(18) 24,112,146.30 10,332,935.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9) 329,776,054.32 329,719,136.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65,863,315.26 5,349,111,006.21

资产总计 15,870,577,267.20 14,266,903,073.91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21) 629,683,464.69 560,530,090.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22) 292,607,099.65 356,573,197.95

应付账款 五(23) 2,636,474,108.05 2,075,921,273.45

预收款项 五(24) 974,514,210.30 892,456,520.06

应付职工薪酬 五(25) 413,029,738.15 412,093,088.25

应交税费 五(26) 74,514,458.11 176,729,443.26

应付利息 五(27) 359,628.56 236,666.66

应付股利 五(28) 52,066,098.91 46,931,687.19

其他应付款 五(29) 1,755,251,103.41 1,557,351,681.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6,828,499,909.83 6,078,823,649.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30) 39,755,174.34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五(31) 22,219,899.34 22,361,807.40

专项应付款 五(32) 19,058,160.00 19,058,160.00

预计负债 五(33) 64,162,534.32 54,726,969.19

递延收益 五(34) 183,587,858.83 154,141,906.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9) 29,063,935.23 15,499,610.2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五(35) 296,646.40 296,382.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8,144,208.46 266,084,835.59

负债合计 7,186,644,118.29 6,344,908,484.80

股东权益:

股本 五(36) 1,291,079,250.00 1,291,340,650.00

资本公积 五(37) 2,346,435,108.64 2,526,638,830.11

减:库存股份 - -

其他综合收益 五(38) (732,678.19) 11,900,689.68

盈余公积 五(39) 930,522,262.36 815,487,206.38

未分配利润 五(40) 3,883,510,490.48 3,059,769,635.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450,814,433.29 7,705,137,012.04

少数股东权益 五(41) 233,118,715.62 216,857,577.07

股东权益合计 8,683,933,148.91 7,921,994,589.1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870,577,267.20 14,266,903,073.9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五(42) 19,124,658,298.90 18,818,231,986.73

减: 营业成本 五(42) 12,200,500,049.92 12,185,664,875.74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43) 169,627,790.27 155,732,374.42

销售费用 五(44) 4,167,680,901.54 3,942,803,578.59

管理费用 五(45) 1,374,805,685.81 1,291,531,676.22

财务费用 五(46) (21,937,825.02) 1,393,955.19

资产减值损失 五(47) 36,312,870.62 61,199,064.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48) 1,813,766.60 1,323,355.80

投资收益 五(49) 210,852,957.10 161,001,362.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6,845,139.58 156,172,120.15

二、营业利润 1,410,335,549.46 1,342,231,179.57

加: 营业外收入 五(50) 331,198,578.33 204,118,126.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98,961.19 258,591.74

减: 营业外支出 五(51) 113,412,054.19 78,287,923.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92,658.12 9,197,692.83

三、利润总额 1,628,122,073.60 1,468,061,382.71

减:所得税费用 五(52) 282,835,101.41 256,533,350.01

四、净利润 1,345,286,972.19 1,211,528,032.70

(一)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00,351,292.59 1,194,141,273.24

(二) 少数股东损益 44,935,679.60 17,386,759.4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38) (12,635,534.89) 12,734,50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633,367.87) 12,718,554.92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633,367.87) 12,718,554.9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91,910.16 233,768.27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722,126.94) 12,360,099.02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151.09) 124,687.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67.02) 15,954.73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32,651,437.30 1,224,262,542.35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7,717,924.72 1,206,859,828.16

(二)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933,512.58 17,402,714.19

七、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五(53)(a) 1.007 0.925

(二) 稀释每股收益 五(53)(b) 1.007 0.92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72,567.56)元,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884,514.90 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867,969,027.29 18,396,340,453.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5,695,445.23 88,732,044.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4)(a) 610,840,441.51 467,480,988.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24,504,914.03 18,952,553,487.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52,549,283.79 9,982,777,796.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83,551,490.26 2,896,811,105.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29,875,453.25 1,800,438,509.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4)(b) 2,716,572,189.48 2,520,836,520.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82,548,416.78 17,200,863,932.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55)(a) 1,941,956,497.25 1,751,689,554.88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222,879.19 68,867,785.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38,679.15 496,689.3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4)(c) 8,524,709.63 5,830.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286,267.97 73,370,30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15,341,790.72 356,699,890.5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7,400,037.56 4,000,000.00

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4)(d) 6,548,528.33 3,106,967.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9,290,356.61 363,806,857.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6,004,088.64) (290,436,552.93)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760,000.00 15,265,91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现

11,760,000.00 14,465,919.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17,773,720.87 753,177,412.1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9,533,720.87 768,443,331.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6,998,146.62 710,926,240.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0,777,425.81 420,611,623.65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9,530,391.96 10,762,428.0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4)(e) 9,206,827.55 903,862.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6,982,399.98 1,132,441,727.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448,679.11) (363,998,396.23)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28,925.99) 220,466.06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五(55)(a) 788,074,803.51 1,097,475,071.7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5)(b) 3,049,528,750.47 1,952,053,678.69

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5)(b) 3,837,603,553.98 3,049,528,750.4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专项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储备 险准备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526,638,830.11 - 11,900,689.68 - 815,487,206.38 - 3,059,769,635.87 216,857,577.07 7,921,994,589.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 - - - - - - - - - - - - -

业合并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91,340,650.00 - - - 2,526,638,830.11 - 11,900,689.68 - 815,487,206.38 - 3,059,769,635.87 216,857,577.07 7,921,994,589.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261,400.00) - - - (180,203,721.47) - (12,633,367.87) - 115,035,055.98 -

(减少以“-”号填列) 823,740,854.61 16,261,138.55 761,938,559.8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2,633,367.87) - - - 1,300,351,292.59 44,933,512.58 1,332,651,437.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261,400.00) - - - 261,399.00 - - - - - - 11,760,000.00 11,759,999.00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61,400.00) - - - 261,399.00 - - - - - - 11,760,000.00 11,759,999.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 - - - - - - - - - - -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 - - - - - - - - - - -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15,035,055.98 - (476,610,437.98) (14,637,695.51) (376,213,077.51)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15,035,055.98 - (115,035,055.9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 - - - -

的分配 (361,575,382.00) (14,637,695.51) (376,213,077.51)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180,465,120.47) - - - - - - (25,794,678.52) (206,259,798.99)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1,079,250.00 - - - 2,346,435,108.64 - (732,678.19) - 930,522,262.36 - 3,883,510,490.48 233,118,715.62 8,683,933,148.9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专项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储备 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86,910,770.01 - (817,865.24) - 723,819,753.76 - 2,330,514,583.35 190,468,803.06 7,022,236,694.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 - - - - 40,354,876.16 - - - - - (76,210,418.60) (2,035,226.12) (37,890,768.56)

业合并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91,340,650.00 - - - 2,527,265,646.17 - (817,865.24) - 723,819,753.76 - 2,254,304,164.75 188,433,576.94 6,984,345,926.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 (626,816.06) - 12,718,554.92 - 91,667,452.62 - 805,465,471.12 28,424,000.13 937,648,662.73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2,718,554.92 - - - 1,194,141,273.24 17,402,714.19 1,224,262,542.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 - - - - - - - - 32,520,000.00 32,520,000.00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32,520,000.00 32,52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 - - - - - - - - - - -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 - - - - - - - - - - -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91,667,452.62 - (388,675,802.12) (21,631,477.08) (318,639,826.58)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91,667,452.62 - (91,667,452.6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 - - - - (297,008,349.50) (21,631,477.08) (318,639,826.58)

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 - - - -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 - - - - - - - - - -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626,816.06) - - - - - - 132,763.02 (494,053.04)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526,638,830.11 - 11,900,689.68 - 815,487,206.38 - 3,059,769,635.87 216,857,577.07 7,921,994,589.1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2,260,432.73 760,953,902.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6,499,789.60 4,686,023.00

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32,494,330.23 531,692,907.91

应收账款 十八(1) 367,642,513.31 115,396,194.29

预付款项 10,283,339.24 11,902,638.10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200,930,968.29 239,842,960.38

其他应收款 十八(2) 1,099,573,150.44 1,286,251,744.18

存货 373,333,246.04 417,737,175.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349,406.68 1,428,990.13

流动资产合计 3,483,367,176.56 3,369,892,536.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6,380,753.51 130,052,753.5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十八(3) 3,884,977,707.45 3,426,473,447.37

投资性房地产 225,037,945.52 220,547,355.25

固定资产 475,499,950.79 509,020,867.81

在建工程 138,529,406.52 23,165,820.79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无形资产 272,001,250.47 276,928,145.01

开发支出 3,997,046.84 2,740,339.80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578,686.87 801,622.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033,633.94 38,813,158.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11,036,381.91 4,628,543,510.78

资产总计 8,794,403,558.47 7,998,436,046.80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1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164,807,485.98 226,935,320.01

预收款项 113,379,962.09 72,210,762.74

应付职工薪酬 77,538,021.54 81,845,401.01

应交税费 48,847,537.91 39,296,377.46

应付利息 73,458.32 236,666.66

应付股利 156,225.47 90,193.02

其他应付款 1,085,613,978.86 917,490,082.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570,416,670.17 1,468,104,803.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7,876,324.33 7,802,224.39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46,244,031.19 500,191.19

递延收益 62,576,138.23 39,602,337.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41,769.48 5,166,449.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238,263.23 53,071,202.65

负债合计 1,691,654,933.40 1,521,176,006.07

股东权益:

股本 1,291,079,250.00 1,291,340,650.00

资本公积 2,291,438,019.85 2,451,263,923.51

减:库存股份 - -

其他综合收益 13,102,882.57 16,302,172.41

盈余公积 557,913,827.76 442,878,771.78

未分配利润 2,949,214,644.89 2,275,474,523.03

股东权益合计 7,102,748,625.07 6,477,260,040.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794,403,558.47 7,998,436,046.8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八(4) 2,931,488,496.21 2,988,427,575.93

减: 营业成本 十八(4) 1,517,898,656.79 1,680,449,978.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594,526.63 34,013,106.45

销售费用 469,789,606.28 455,292,519.91

管理费用 384,361,697.57 351,315,701.80

财务费用 21,798,046.23 21,209,811.12

资产减值损失 8,137,243.96 19,998,482.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13,766.60 1,323,355.80

投资收益 十八(5) 715,714,607.64 554,598,570.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十八(5)(c) 198,837,752.58 94,337,405.27

二、营业利润 1,208,437,092.99 982,069,901.69

加:营业外收入 25,304,355.55 11,678,246.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83,820.04 19,464.53

减:营业外支出 2,774,524.74 6,450,805.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43,056.90 1,429,948.32

三、利润总额 1,230,966,923.80 987,297,342.70

减:所得税费用 80,616,363.96 70,622,816.47

四、净利润 1,150,350,559.84 916,674,526.23

五、其他综合收益 (3,199,289.84) 11,650,118.27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99,289.84) 11,650,118.27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91,910.16 233,768.27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91,200.00) 11,416,35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47,151,270.00 928,324,644.50

七、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 -

(二) 稀释每股收益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6,247,339.08 1,784,935,659.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0,413,604.32 395,379,96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76,660,943.40 2,180,315,626.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4,650,420.05 433,380,477.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3,642,964.64 610,410,682.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6,436,733.98 340,296,225.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931,550.16 324,400,33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02,661,668.83 1,708,487,71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八(6) 673,999,274.57 471,827,911.23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3,149,632.80 531,813,669.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92.00 33,321.8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9,785,486.92 516,750,697.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2,935,311.72 1,048,597,688.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29,974,245.40 48,596,818.42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3,811,900.00 91,860,000.00

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7,217,799.19 782,687,003.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1,003,944.59 923,143,822.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68,632.87) 125,453,866.03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

- -

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2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000,000.00 283,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000,000.00 503,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00.00 348,627,418.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9,519,254.88 388,160,060.01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431,885.87 116,830,46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9,951,140.75 853,617,94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951,140.75) (350,317,940.70)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567.83 2,269.82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十八(6) 251,021,068.78 246,966,106.3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9,868,368.22 462,902,261.84

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0,889,437.00 709,868,368.2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51,263,923.51 - 16,302,172.41 - 442,878,771.78 2,275,474,523.03 6,477,260,040.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51,263,923.51 - 16,302,172.41 - 442,878,771.78 2,275,474,523.03 6,477,260,040.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261,400.00) - - - (159,825,903.66) - (3,199,289.84) -

少以“-”号填列) 115,035,055.98 673,740,121.86 625,488,584.3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199,289.84) - - 1,150,350,559.84 1,147,151,270.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261,400.00) - - - 261,399.00 - - - - - (1.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61,400.00) - - - 261,399.00 - - - - - (1.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 - - - - - - - - -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 - - -

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15,035,055.98 (476,610,437.98) (361,575,382.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15,035,055.98 (115,035,055.98)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 - - (361,575,382.00) (361,575,382.00)

分配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160,087,302.66) - - - - - (160,087,302.66)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1,079,250.00 - - - 2,291,438,019.85 - 13,102,882.57 - 557,913,827.76 2,949,214,644.89 7,102,748,625.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上期

项 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52,289,028.77 - 4,652,054.14 - 351,211,319.16 1,747,475,798.92 5,846,968,850.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52,289,028.77 - 4,652,054.14 - 351,211,319.16 1,747,475,798.92 5,846,968,850.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 - - (1,025,105.26) - 11,650,118.27 - 91,667,452.62 527,998,724.11 630,291,189.74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1,650,118.27 - - 916,674,526.23 928,324,644.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 - - - - - - - - -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 - - - - - - - - -

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91,667,452.62 (388,675,802.12) (297,008,349.5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91,667,452.62 (91,667,452.62)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 - - (297,008,349.50) (297,008,349.50)

分配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1,025,105.26) - - - - - (1,025,105.26)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1,340,650.00 - - - 2,451,263,923.51 - 16,302,172.41 - 442,878,771.78 2,275,474,523.03 6,477,260,040.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李楚源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吴长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 姚智志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

[1997]139 号文批准,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独家发起,将其属下的 8 家

中药制造企业及 3 家医药贸易企业重组后,以其与生产经营性资产有关的国有资产权益

投入,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1 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005674。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145 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证委发

[1997]56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上市发行了 21,990 万股香港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2001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发行了 7,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于同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

票简称"广州药业",股票代码 600332。

本公司于 2013 年实施完成一项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包括:(1) 本公

司于 2013 年 5 月完成新增 445,601,005 股 A 股股份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广药集团下属子

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股份”);(2) 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完成向

广药集团发行 34,839,645 股 A 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广药集团拥有或有权处置的

房屋建筑物、商标、广药集团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

公司”)(原名“保联拓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广药集团持有的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

公司(“百特医疗”)12.5%股权。该项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3 年 7 月 5 日完成。上述

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291,340,650 股,股票简称改为“白云山”。

根据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关于拟购买资产净收益实际数与净收益预测数差额的补

偿协议》,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广药集团持有的

261,400 股 A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该项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完成。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291,079,250 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广药集团,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西成药、化学原料

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

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及(4)医疗、健康管理、养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

中成药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消渴丸、夏桑菊、乌鸡白凤丸、华佗再造丸、蜜炼川贝枇杷

膏、清开灵口服液、小柴胡冲剂等,西药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头孢硫脒、阿莫西林等化

学制剂药,头孢曲松钠等化学原料药,预包装食品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王老吉凉茶等。

目前本集团的架构主要包括 11 家中成药制造企业、2 家西药制造企业、1 家化学原料药

生产企业、1 家预包装食品制造企业、3 家医药研发企业、6 家医药贸易企业、1 家广告

服务业企业和 1 家医学研究企业。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控股方式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星群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中一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陈李济药厂”)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汉方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敬修堂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潘高寿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采芝林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医药进出口”)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拜迪医药”) 直接控股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 直接控股

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康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广药益甘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星洲药业有限公司(“星洲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白云山医疗健 直接控股

康”)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广药海马)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奇星药业”) 间接控股

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 间接控股

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 间接控股

广州采芝林北商药材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乌兰察布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贵州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靖宇县广药东阿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子公司名称 控股方式

黑龙江森工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王老吉大健康雅安产业(雅安)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光华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光华保健”) 间接控股

丰顺县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管理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王老吉产业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京)销售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心制药”)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光华制药”)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明兴制药”) 直接控股

白云山威灵药业有限公司(“威灵药业”) 直接控股

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白云山医药科技”) 直接控股

广州广药白云山大健康酒店有限公司(“大健康酒店”) 直接控股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直接控股

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药总院”) 直接控股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本附注七 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属于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其采用港币为记账本位

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b)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

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

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

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

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

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

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

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

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

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

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

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

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

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7)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

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至本期末无共同经营。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a)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外币买卖兑换差额计

入财务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

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

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

独列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b)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

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

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本报告期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本报告期的平均汇

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

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

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

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

损益。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

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

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

值损失。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

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连续 12 个月出现下

跌;投资成本的计算方法为: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持续下跌期间

的确定依据为: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 20%,反弹持续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计量方法处理。

(iv)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及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除上述金融资产转移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两种情况外,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及应付债券

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

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

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可观察到的市场参数,减少

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1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

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应收账款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

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依据

组合1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根据

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

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2 根据历史损失率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3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4 押金、保证金、员工借支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 计提比例为0%

组合3 计提比例为0%

组合4 计提比例为0%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c)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

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

账准备。

(12) 存货

(a)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委

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库存商品等。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

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合理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

(d)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a)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

(b)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

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c)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d)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a)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

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b)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i)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

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

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

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ii)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

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i)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ii)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

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

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

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

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本附注三(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

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

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

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iii)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

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

发过程中将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

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集团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

相同的摊销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

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

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

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

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

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

旧。

(b)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

产装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70 年 0%~10% 1.29%~10%

机器设备 4-18 年 0%~10% 5%~25%

运输设备 5-10 年 0%~10% 9%~20%

电子设备 5-10 年 0%~10% 9%~20%

办公设备 4-8 年 0%~10% 11.25%~25%

固定资产装修 5年 0% 20%

(c)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

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

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d)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所建造的

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

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18)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

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

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

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

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9) 无形资产

(a)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及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

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

以确认:(i)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ii)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

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

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b)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c)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有确凿证据表明的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白云山商标、大神产品商标以及星群系列、中一系列、潘高寿系列、陈李济

系列、敬修堂系列、奇星系列等产品商标,本公司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产品商标均会

使用并带给本公司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认定其使用寿命为不确定。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d) 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划分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

有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含新药和原有药品剂型改变)研发进入三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

直接归属的开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

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

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

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2)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

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i)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境内企业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集团境

内企业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大部分境内企业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

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企业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内香港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

合资格的香港员工提供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所有计划之成本结算,均在有关期间的损益

表扣除。计划资产由独立管理的基金独立持有,与本公司资产分开管理。同时,根据香

港《雇佣条例》,合资格于终止聘用时获取长期服务金的雇员,当终止聘用该雇员时,

须作出该等缴纳。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已就预期未来或需支付之长期服务金作出拨备。

拨备乃根据雇员截至结算日向公司提供服务所赚取的服务金之最佳估计。

(ii)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

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

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

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

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

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

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集团至本期末未有设定受益计划。

(c)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

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3)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

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

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

计数。

(24) 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本集团在通常活动过程中销售货品及服务的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

确认。收入在扣除增值税、退货和折扣,以及抵消集团内部销售后列账。

(a) 收入确认的原则和计量方法

当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有关主体,而本集团每项活动均

符合具体条件时(如下文所述),本集团便会将收入确认。本集团会根据其往绩并考虑客

户类别、交易种类和每项安排的特点作出估计。

(b) 货品销售

货品销售在本集团主体已将货品交付予顾客且顾客已接收产品,并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

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和有效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c) 劳务收入

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

(d)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础确认;

-商标使用费收入:在收取款项的权利确定时确认;

-经营租赁收入:采用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e) 股利收入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在收取股利的权利确定时确认股利

收入。

(25) 政府补助

(a)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补助资金用于购买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用于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或不明确但补助资金与可能形成企业

长期资产很相关的。

本集团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不符合与资产相关的认定标准的政

府补助,均认定与收益相关。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集团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

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未明确补助对象但有充分证据表明政府补助资金与形成长期资产相

关的,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的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b)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c)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

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

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

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7)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

营租赁。

(a)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 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

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

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

示。

(2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a)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分部报告变更。随着本集团战略管理的部署与业务

板块的拓展,2015 年本集团基本完成了“大南药”、

不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只影响分部报告

“大商业”、“大健康”、“大医疗”四大板块产业链

经董事会批准 的报告分部,2014 年的比较数据已按变

布局及内部组织架构搭建,依据监管法规、公司管

更后的分部报告进行重述

理等方面的要求,将以四大板块作为确定经营分部,

但由于大医疗板块目前业务规模未达到 10%,暂列

其他。

(b)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29)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集团本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0)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

(a)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

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分部收入、费用、经营成果、资产和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可按合理的基础

分配至该分部项目的金额。分部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以合并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及内

部往来余额之前的金额确定。分部之间的转移定价按照与其他对外交易相似的条款计

算。

(b)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1)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a) 当期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缴纳所得税。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有许

多交易和计算所涉及的最终税务影响都是不确定的。本集团根据对是否需要缴付额外税

款的估计,就预期税务审计项目确认负债。如这些事件的最终税务影响与最初记录的金

额不同,其差额将影响作出此等计算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当管理层认为很有可能存在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及税务亏损

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预期与原有估计有出入,该差额将在估计变更的当期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四 税项

(1) 主要流转税税种及税率

应税项目 税种 税率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3%、17%

材料转让收入 增值税 17%

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 增值税 6%

租金收入 营业税 5%

技术转让费收入 增值税 3%、6%

自用房产余值 房产税 1.2%

租金收入 房产税 12%

资金占用费收入 营业税 5%

酒类产品销售收入 消费税 10%

流转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 企业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

规定,本集团境内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按照香港的《税务条例》规定,本集团内香港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需缴纳公司利得

税,税率为 16.5%。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内下列公司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期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包括:本

公司(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0590)、中一药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0836)、

汉 方 药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44000631 )、 敬 修 堂 药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44001464)、奇星药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1047)、陈李济药厂(证书

编号为 GR201444001125)、天心制药(证书编号为 GR201444000895)、明兴制药(证

书编号为 GR201444001349)。

本 集 团 内 光 华 制 药 于 2012 年 取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24400048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 2014 年到期,

目前光华制药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公示阶段,目前暂使用 15%的优惠税率申报

预缴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637,187.57 739,550.33

637,187.57 739,550.33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007,902,029.65 3,125,663,138.24

美元 1,022,672.15 6.4936 6,640,823.87 1,518,869.31 6.1190 9,293,961.31

港币 22,228,023.59 0.8378 18,622,193.60 5,116,440.61 0.7889 4,036,206.51

欧元 - 不适用 - 0.27 7.4556 2.00

日元 13,530,938.28 0.0539 728,979.30 93,323,482.51 0.0514 4,794,120.62

4,033,894,026.42 3,143,787,428.6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83,722,911.03 56,718,503.41

港币 44,524.22 0.8378 37,301.50 44,007.49 0.7889 34,716.19

83,760,212.53 56,753,219.60

4,118,291,426.52 3,201,280,198.61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15,325,889.65 15,559,870.07

其中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保证金 77,309,482.70 52,179,313.57

冻结账户资金 202,225,169.88 78,890,752.78

工程保证金 270,288.06 100,000.00

住房基金户 582,931.90 581,381.79

保函保证金 300,000.00 -

直销企业保证金 - 20,000,000.00

280,687,872.54 151,751,448.14

冻结账户资金涉及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1)(a)(i)、十六(1)(c)(v)、十六(1)(c)(vi)。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99,789.60 4,686,023.0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6,499,789.60 4,686,023.00

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3) 应收票据

(a) 应收票据的分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429,189,250.16 1,407,931,163.22

商业承兑汇票 20,846,331.23 57,817,789.10

1,450,035,581.39 1,465,748,952.32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c) 期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1,421,511,556.41 -

商业承兑汇票 - 15,736,620.76

1,421,511,556.41 15,736,620.76

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

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153,151,700.10 -

商业承兑汇票 - -

153,151,700.10 -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1,421,51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21,227 千元),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单位 1 2015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6 月 27 日 14,001,480.00

单位 2 2015 年 7 月 3 日 2016 年 1 月 3 日 10,000,000.00

单位 3 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9,498,650.00

单位 4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6 年 5 月 25 日 9,000,000.00

单位 5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6 年 5 月 25 日 6,930,493.00

(i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给其他地方但尚未到承兑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15,73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746 千元)。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单位 1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 6,000,000.00

单位 2 2015 年 7 月 27 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 2,860,000.00

单位 3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2,532,000.00

单位 4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1 月 24 日 1,051,763.60

单位 5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1 月 24 日 985,804.05

(ii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贴现给其他地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153,15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86,751 千元),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单位 1 2015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1 月 5 日 17,002,214.00

单位 2 2015 年 7 月 3 日 2016 年 1 月 3 日 10,000,000.00

单位 3 2015 年 12 月 8 日 2016 年 6 月 8 日 9,000,000.00

单位 4 2015 年 12 月 9 日 2016 年 6 月 9 日 9,000,000.00

单位 5 2015 年 12 月 7 日 2016 年 6 月 7 日 7,948,060.50

(iv)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贴现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

商业承兑汇票。

(d)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0.00

(e)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票据余额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到期。

(4) 应收股利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50,000,000.00 50,000,000.00 -

其中:广州白云山和记黄

埔中药有限公司(“白云山

和黄中药”) - 20,000,000.00 20,000,000.00 -

广州诺诚生物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诺诚生

物”) - 30,000,000.00 30,000,000.00 -

(5) 应收账款

本集团大部分销售附有 3 至 6 个月的信用期,其余销售以收取现金、预收款或银行汇票

等方式进行。

(a)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895,601,374.31 949,994,485.81

1至2年 188,310,732.65 78,706,663.12

2至3年 16,312,026.02 6,868,859.64

3至4年 4,481,955.06 5,239,589.65

4至5年 3,734,629.21 788,470.95

5 年以上 12,829,505.70 12,098,245.12

1,121,270,222.95 1,053,696,314.29

减:坏账准备 69,627,226.56 42,609,140.46

1,051,642,996.39 1,011,087,173.83

(b)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44,666,265.77 3.98% 27,786,476.64 62.21% 16,879,789.13

应收账款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070,739,939.07 95.50% 36,352,579.45 3.40% 1,034,387,359.62

组合 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5,864,018.11 0.52% 5,488,170.47 93.59% 375,847.64

备的应收账款

1,121,270,222.95 100.00% 69,627,226.56 6.21% 1,051,642,996.3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17,523,256.11 1.66% 11,254,884.31 64.23% 6,268,371.80

应收账款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030,888,341.29 97.84% 26,069,539.26 2.53% 1,004,818,802.03

组合 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5,284,716.89 0.50% 5,284,716.89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1,053,696,314.29 100.00% 42,609,140.46 4.04% 1,011,087,173.83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见附注三(11)。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客户 1 11,547,785.00 5,773,892.50 50.00% 尚未诉讼,但预计款项无法

全额收回

客户 2 10,541,832.00 5,270,916.00 50.00% 尚未诉讼,但预计款项无法

全额收回

客户 3 5,581,994.72 2,790,997.36 50.00% 涉及诉讼事项, 详见本附

注十六(1)(b)(i)

客户 4 5,191,200.00 5,191,200.00 100.00% 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

十六(1)(b)(ii)

客户 5 5,028,313.75 2,514,156.88 50.00% 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

十六(1)(b)(iii)

客户 6 3,215,487.50 3,215,487.50 100.00% 该公司回款困难,预计款项

无法全部收回

客户 7 1,500,000.00 1,500,000.00 100.00% 已胜诉执行中,预计可收回

性低

客户 8 1,059,652.80 529,826.40 50.00% 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

十六(1)(b)(iv)

客户 9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已胜诉执行中,预计可收回

性低

44,666,265.77 27,786,476.64 62.21%

(d)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额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895,423,733.30 83.63% 8,954,237.37 940,551,650.02 91.24% 9,405,516.53

1至2年 154,423,227.54 14.42% 15,442,322.74 74,963,980.21 7.27% 7,496,398.03

2至3年 9,203,274.51 0.86% 2,760,982.36 6,597,373.23 0.64% 1,979,211.97

3至4年 4,384,824.49 0.41% 2,192,412.27 3,013,591.41 0.29% 1,506,795.73

4至5年 1,511,272.52 0.14% 1,209,018.00 400,647.10 0.04% 320,517.68

5 年以上 5,793,606.71 0.54% 5,793,606.71 5,361,099.32 0.52% 5,361,099.32

1,070,739,939.07 100.00% 36,352,579.45 1,030,888,341.29 100.00% 26,069,539.26

(e)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客户 1 751,695.28 375,847.64 50.00% 诉讼执行中,预计可收回性低

客户 2 508,889.00 508,889.00 100.00% 已胜诉,强制执行中,预计可收回性低

客户 3 470,000.00 470,000.00 100.00% 预期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 4 467,462.40 467,462.40 100.00% 预期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 5 400,000.00 400,000.00 100.00% 票据转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客户 6 315,508.74 315,508.74 100.00% 预期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 2,950,462.69 2,950,462.69 100.00% 预期款项无法收回

5,864,018.11 5,488,170.47 93.59%

(f)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逾信用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

不重大。

(g) 本期全额或部分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原因 确定原坏账准 转回或收回以 收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备的依据 前累计已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

蒙仙花 加强了应收账款清 预 期 款项无法

279,519.46 279,519.46 279,519.46

理工作,收回了欠款 收回

广东健翔药业 加强了应收账款清 预期款项无法

183,895.16 183,895.16 183,895.16

有限公司 理工作,收回了欠款 收回

云南商和药业 加强了应收账款清 预期款项无法

11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有限公司 理工作,收回了欠款 收回

广东利远药业 加强了应收账款清 预期款项无法

81,500.00 81,500.00 81,500.00

有限公司 理工作,收回了欠款 收回

加强了应收账款清 预期款项无法

其他 16,567.39 16,567.39 16,567.39

理工作,收回了欠款 收回

671,482.01 671,482.01 671,482.01

(h) 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i)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j)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与本公司 账面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坏账准备期末

关系 额的比例 余额

客户 1 非关联方 81,650,159.77 1 年以内 7.29% 728,145.06

客户 2 关联方 63,598,489.35 1 年以内,3-4 年 5.67% 876,655.25

客户 3(注 1) 非关联方 56,087,565.40 1-2 年 5.00% 5,608,756.54

客户 4(注 1) 非关联方 37,710,221.64 1-2 年 3.36% 3,771,022.16

客户 5 关联方 33,332,414.44 1 年以内 2.97% 333,324.14

272,378,850.60 24.29% 11,317,903.15

注 1:该两客户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1)(a)(i)。

(k)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l)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

(6)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备用金 5,166,130.97 6,254,969.00

保证金、押金及订金 43,190,038.37 126,228,677.3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借支 25,786,857.13 35,141,181.23

外部单位往来 116,654,867.41 103,457,464.49

关联方往来(附注十二) 29,415,980.22 39,885,630.08

应收出口退税款 1,673,405.77 17,691,414.62

其他 17,041,539.78 6,987,227.43

238,928,819.65 335,646,564.19

-

减:坏账准备 29,664,407.18 28,853,355.46

209,264,412.47 306,793,208.73

(a) 其他应收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33,303,562.56 55.80% 11,457,087.66 272,545,587.51 81.21% 10,549,757.71

1至2年 58,931,497.32 24.66% 52,979.81 16,611,327.74 4.95% 95,197.88

2至3年 6,366,775.65 2.66% 415,404.15 6,240,162.30 1.86% 851,166.74

3至4年 2,437,740.61 1.02% 439,183.38 1,761,099.97 0.52% 439,003.10

4至5年 865,762.74 0.36% 362,659.75 4,170,719.40 1.24% 2,217,862.98

5 年以上 37,023,480.77 15.50% 16,937,092.43 34,317,667.27 10.22% 14,700,367.05

238,928,819.65 100.00% 29,664,407.18 335,646,564.19 100.00% 28,853,355.46

(b)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 33,971,204.45 14.22% 22,961,860.55 67.59% 11,009,343.90

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 15,769,867.08 6.60% 1,917,421.29 12.16% 13,852,445.79

组合 2 79,730,616.09 33.37% - - 79,730,616.09

组合 3 29,415,980.22 12.31% 100,000.00 0.34% 29,315,980.22

组合 4 74,143,026.47 31.03% - - 74,143,026.4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 5,898,125.34 2.47% 4,685,125.34 79.43% 1,213,000.00

备的其他应收款

238,928,819.65 100.00% 29,664,407.18 12.42% 209,264,412.4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 32,702,048.65 9.74% 22,273,282.65 68.11% 10,428,766.00

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 1 16,575,428.74 4.94% 2,357,119.39 14.22% 14,218,309.35

组合 2 74,735,675.73 22.27% - - 74,735,675.73

组合 3 39,885,630.08 11.88% 100,000.00 0.25% 39,785,630.08

组合 4 167,624,827.57 49.94% - - 167,624,827.5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 4,122,953.42 1.23% 4,122,953.42 100.00% -

备的其他应收款

335,646,564.19 100.00% 28,853,355.46 8.60% 306,793,208.73

(c)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10,541,832.00 5,270,916.00 50.00% 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

(1)(a)(i)

其他应收款 2 10,315,700.00 5,157,850.00 50.00% 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

(1)(a)(i)

其他应收款 3 2,868,759.75 2,868,759.75 100.00% 公司结束营业,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预付账款账龄太长且研究未达到预期

进展

其他应收款 5 1,800,957.60 1,800,957.60 100.00% 公司结束营业,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 6,443,955.10 5,863,377.20 90.99%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33,971,204.45 22,961,860.55 67.59%

(d)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 坏账准备

额比例 额比例

1 年以内 13,285,331.54 84.26% 132,853.34 12,099,169.87 73.00% 120,991.71

1至2年 476,983.11 3.02% 47,698.31 951,978.79 5.74% 95,197.88

2至3年 218,013.82 1.38% 65,404.15 1,711,272.62 10.32% 513,381.78

3至4年 200,536.87 1.27% 100,268.43 292,864.11 1.77% 146,432.06

4至5年 89,023.39 0.56% 71,218.71 195,136.97 1.18% 156,109.58

5 年以上 1,499,978.35 9.51% 1,499,978.35 1,325,006.38 7.99% 1,325,006.38

15,769,867.08 100.00% 1,917,421.29 16,575,428.74 100.00% 2,357,119.39

(e)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85,500.00 85,5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78,580.00 78,58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71,739.00 71,739.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4 65,846.20 65,846.2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5 60,080.00 60,08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 5,536,380.14 4,323,380.14 78.09% 预计无法收回

5,898,125.34 4,685,125.34 79.43%

(f) 本期无全额或部分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g) 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h)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占其他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期末余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额

1 年以内、1-2 年、

其他应收款 1 关联方 20,159,243.27 5 年以上 8.44% -

其他应收款 2 非关联方 15,992,454.00 1 年以内、1-2 年 6.69% -

其他应收款 3 非关联方 10,541,832.00 1-2 年 4.41% 5,270,916.00

其他应收款 4 非关联方 10,315,700.00 1-2 年 4.32% 5,157,850.00

其他应收款 5 非关联方 6,900,000.00 1-2 年 2.89% -

63,909,229.27 26.75% 10,428,766.00

(j)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k)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

(7)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01,622,535.55 95.21% 306,802,187.19 93.87%

1至2年 5,094,871.50 1.61% 12,334,087.16 3.77%

2至3年 5,474,848.44 1.73% 6,024,768.33 1.84%

3 年以上 4,603,509.00 1.45% 1,696,240.45 0.52%

316,795,764.49 100.00% 326,857,283.13 100.00%

(b)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供应商 1 非关联方 70,332,450.97 1 年以内 正常采购业务

供应商 2 非关联方 46,103,640.00 1 年以内 正常采购业务

供应商 3 非关联方 39,261,600.07 1 年以内 正常采购业务

供应商 4 非关联方 10,622,612.41 1 年以内 正常采购业务

供应商 5 非关联方 7,155,793.01 1 年以内 正常采购业务

173,476,096.46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单笔大额预付

账款。

(8) 存货

(a) 存货分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60,423,152.22 1,940,697.77 558,482,454.45 591,142,111.86 1,422,529.11 589,719,582.75

在产品 124,505,894.48 - 124,505,894.48 129,231,167.68 - 129,231,167.68

半成品 183,220,488.41 981,315.46 182,239,172.95 220,180,848.04 981,315.46 219,199,532.58

产成品 906,858,279.95 10,016,784.23 896,841,495.72 852,337,125.06 27,386,044.58 824,951,080.48

低值易耗品 6,971,615.68 - 6,971,615.68 6,277,123.36 - 6,277,123.36

包装物 117,253,532.69 - 117,253,532.69 110,227,829.84 89,844.93 110,137,984.91

委托加工物资 15,026,175.34 - 15,026,175.34 15,719,934.37 - 15,719,934.37

库存商品 652,737,947.88 11,247,713.60 641,490,234.28 694,814,409.28 9,398,536.19 685,415,873.09

其他 1,055,569.76 - 1,055,569.76 604,704.39 - 604,704.39

2,568,052,656.41 24,186,511.06 2,543,866,145.35 2,620,535,253.88 39,278,270.27 2,581,256,983.61

(b) 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其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减少

原材料 1,422,529.11 613,180.76 95,012.10 - - 1,940,697.77

半成品 981,315.46 - - - - 981,315.46

产成品 27,386,044.58 5,226,915.04 2,875,951.86 19,720,223.53 - 10,016,784.23

包装物 89,844.93 - 89,844.93 - - -

库存商品 9,398,536.19 5,704,445.89 - 3,855,268.48 - 11,247,713.60

39,278,270.27 11,544,541.69 3,060,808.89 23,575,492.01 - 24,186,511.06

(c)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 本期转回存货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

准备的依据 跌价准备的原因 期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回升 0.02%

产成品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市价回升 0.32%

包装物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回升 0.08%

(9) 其他流动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金 106,097,971.62 16,796,789.26

预缴所得税 2,219,864.11 3,285,455.21

108,317,835.73 20,082,244.47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

其中:按公允价

76,415,058.59 - 76,415,058.59 32,207,055.60 - 32,207,055.60

值计量

按成本计量 256,510,723.88 4,553,551.23 251,957,172.65 106,310,723.88 4,553,551.23 101,757,172.65

合计 332,925,782.47 4,553,551.23 328,372,231.24 138,517,779.48 4,553,551.23 133,964,228.25

(b)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的摊余成本 68,789,605.91

公允价值 76,415,058.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已冲减相

5,008,642.40

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累计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616,810.28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部是上市公司股票,其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所

于期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c)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

被投资单位 本期现金红利

比例

年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年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上海九和堂国药有限公司 547,193.71 - - 547,193.71 - - - - 9.53% -

北京故宫宫苑文化发展有限

200,000.00 - - 200,000.00 - - - - 10.00% -

公司

奇星马中药业有限公司(注 1) 362,826.38 - - 362,826.38 - - - - 40.00% -

印尼三有实业有限公司(注 1) 1,078,551.23 - - 1,078,551.23 1,078,551.23 - - 1,078,551.23 50.00% -

广州市药材公司北京路药材

218,399.05 - - 218,399.05 - - - - 20.00% -

商场(注 1)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 - - 11.12% -

深圳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

312,077.00 - - 312,077.00 - - - - - 12,344.32

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英剑桥科技创业园有

300,000.00 - - 300,000.00 300,000.00 - - 300,000.00 9.97% -

限公司

东北制药总厂 750,000.00 - - 750,000.00 750,000.00 - - 750,000.00 - -

武汉医药股份公司 2,000,000.00 - - 2,000,000.00 2,000,000.00 - - 2,000,000.00 2.80% -

企业活动中心证券 50,000.00 - - 50,000.00 50,000.00 - - 50,000.00 - -

广州东宁制药有限公司 275,000.00 - - 275,000.00 275,000.00 - - 275,000.00 5.00%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7,677,876.51 - - 7,677,876.51 - - - - 13.00% 4,177,251.00

广州裕发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100,000.00 - - 100,000.00 100,000.00 - - 100,000.00 10.00% -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82,338,800.00 - - 82,338,800.00 - - - - 12.5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 - 100,000.00 - - - - - 19,350.80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 2.22%

以琳生物产业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10.00%

合 计 106,310,723.88 150,200,000.00 - 256,510,723.88 4,553,551.23 - - 4,553,551.23 - 4,208,946.12

注 1:本集团不实际参与奇星马中药业有限公司,印尼三有实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药材公司

北京路药材商场的经营管理,不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使用成本法核算对其的长期股权投

资。

(d) 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权益工具

年初已计提减值金额 4,553,551.23

本期计提 -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本期减少 -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额 4,553,551.23

(11) 长期股权投资

(a)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投资成本 2014 年 12 月 31 追加或减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分派的现金 其他 2015 年 12 月 31 减值准 本期计提 本期现金红利

日 少投资 资损益 调整 股利 日 备 减值准备

1.合营企业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396,589,139.78 1,048,166,368.16 - 111,235,609.74 (3,501.34) 110,597.34 - - 1,159,509,073.90 - -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王老吉药业”) 102,035,124.44 380,638,675.72 - 8,079,597.06 - - - - 388,718,272.78 - - -

诺诚生物 42,000,000.00 146,820,073.53 - 11,196,316.81 - - (30,000,000.00) - 128,016,390.34 - - 30,000,000.00

白云山和黄中药 100,000,000.00 318,428,519.21 - 66,224,700.34 - - (20,000,000.00) - 364,653,219.55 - - 20,000,000.00

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

公司(“百特侨光") 37,000,000.00 25,946,153.42 - 6,284,815.63 - - - - 32,230,969.05 - - -

2.联营企业

广州金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65,000.00 - - - - - - - - - - -

杭州浙大汉方中药信息工程

有限公司 440,000.00 - - - - - - - - -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8,806,601.98 - 7,204,549.25 95,411.50 - - - 36,106,562.73 - - -

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20,000.00 1,958,707.33 - 19,780.76 - - - - 1,978,488.09 - - -

小计 730,849,264.22 1,950,765,099.35 - 210,245,369.59 91,910.16 110,597.34 (50,000,000.00) - 2,111,212,976.44 - - 50,000,000.00

王老吉药业合营期限为 10 年,至 2015 年 1 月 25 日止。本公司已经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请求同兴药业有限公司按《股东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在王老吉药业 48.0465%股份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仲裁委

员会已受理该案(案号:SHEN T2014811)。2015 年 2 月 2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穗工商法【2015】49 号《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告》,认为在诉讼及仲裁期间,王老吉药业应正常经营。截至报告日,王老吉药业仍在持续正常经营中。

(b) 本集团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没有受到限制。

(12) 投资性房地产

(a) 按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69,407,521.56 18,344,900.69 387,752,422.25

2.本期增加金额 9,497,474.28 - 9,497,474.28

(1)外购 - - -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

9,103,132.10 - 9,103,132.10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3)汇率变动 394,342.18 - 394,342.18

3.本期减少金额 7,544,675.73 - 7,544,675.73

(1)处置 7,544,675.73 - 7,544,675.73

4.期末余额 371,360,320.11 18,344,900.69 389,705,220.8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42,654,445.38 7,986,139.64 150,640,585.02

2.本期增加金额 11,540,554.98 375,178.01 11,915,732.99

(1)计提或摊销 9,762,586.60 375,178.01 10,137,764.61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

1,635,797.42 - 1,635,797.42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3)汇率变动 142,170.96 - 142,170.96

3.本期减少金额 7,466,183.45 - 7,466,183.45

(1)处置 7,466,183.45 - 7,466,183.45

4.期末余额 146,728,816.91 8,361,317.65 155,090,134.5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24,631,503.20 9,983,583.04 234,615,086.24

2.期初账面价值 226,753,076.18 10,358,761.05 237,111,837.23

(i) 本期折旧额为:9,763 千元(2014 年度:10,264 千元);本期摊销额为:375 千元(2014

年度:375 千元)。

(ii) 2015 年度,因汇率变动引起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分别增加 394 千元,142

千元。(2014 年度分别增加为:21 千元,7 千元)

(iii) 投资性房地产中,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内地,其使用年限均 10 到 50 年内。

(13)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装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855,846,521.02 1,621,157,480.94 92,535,015.45 128,159,917.82 108,936,338.92 62,976,188.39 3,869,611,462.54

2.本期增加金额 103,796,291.20 156,633,213.50 3,072,442.11 12,049,885.61 10,316,614.99 6,996,016.35 292,864,463.76

(1)购置 1,557,364.43 17,680,730.99 1,619,901.69 6,231,819.60 4,760,992.98 255,500.00 32,106,309.69

(2)在建工程转入 101,803,975.28 138,952,482.51 608,012.34 5,740,916.97 5,233,998.06 6,740,516.35 259,079,901.51

(3)汇率变动 434,951.49 - - - 43,461.16 - 478,412.65

(4)企业合并增加 - - 844,528.08 77,149.04 278,162.79 - 1,199,839.91

3.本期减少金额 10,832,630.60 41,475,433.04 3,690,451.27 2,864,201.42 2,991,728.90 54,462.00 61,908,907.23

(1)处置或报废 1,729,498.50 41,475,433.04 3,690,451.27 2,864,201.42 2,991,728.90 - 52,751,313.13

(2)其他 9,103,132.10 - - - - 54,462.00 9,157,594.10

4.期末余额 1,948,810,181.62 1,736,315,261.40 91,917,006.29 137,345,602.01 116,261,225.01 69,917,742.74 4,100,567,019.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736,823,584.90 992,938,040.17 63,676,724.66 82,762,196.48 70,965,877.83 52,156,947.24 1,999,323,371.28

2.本期增加金额 63,305,133.15 103,709,571.58 5,078,343.56 8,530,676.79 10,179,034.50 3,436,976.88 194,239,736.46

(1)计提 63,190,277.38 103,709,571.58 4,568,579.04 8,512,208.40 10,046,311.43 3,436,976.88 193,463,924.71

(2)汇率变动 114,855.77 - - - (49,756.37) - 65,099.40

(3)企业合并增加 - - 509,764.52 18,468.39 182,479.44 - 710,712.35

3.本期减少金额 3,006,325.15 37,584,777.38 3,569,304.76 2,798,168.64 2,721,978.78 3,018.12 49,683,572.83

(1)处置或报废 1,370,527.73 37,584,777.38 3,569,304.76 2,798,168.64 2,721,978.78 - 48,044,757.29

(2)其他 1,635,797.42 - - - - 3,018.12 1,638,815.54

4.期末余额 797,122,392.90 1,059,062,834.37 65,185,763.46 88,494,704.63 78,422,933.55 55,590,906.00 2,143,879,534.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9,818,341.35 12,714,922.83 158,224.47 1,639,858.76 2,846.38 - 24,334,193.79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996,921.29 547,090.47 - 4,436.02 - - 1,548,447.78

(1)处置或报废 996,921.29 547,090.47 - 4,436.02 - - 1,548,447.78

4.期末余额 8,821,420.06 12,167,832.36 158,224.47 1,635,422.74 2,846.38 - 22,785,746.01

固定资产装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42,866,368.66 665,084,594.67 26,573,018.36 47,215,474.64 37,835,445.08 14,326,836.74 1,933,901,738.15

2.期初账面价值 1,109,204,594.77 615,504,517.94 28,700,066.32 43,757,862.58 37,967,614.71 10,819,241.15 1,845,953,897.47

(i) 2015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259,080 千元(2014 年度:220,573 千元)。

(ii) 2015 年度,因汇率变动引起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分别增加 478 千元,65 千元(2014 年度分别增加为:28 千元,

10 千元)

(iii) 2015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193,464 千元(2014 年度:176,059 千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及 管

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 126,891 千元、3,059 千元及 63,514 千元(2014 年度:106,708 千元、2,854 千元及 66,497 千元)。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478,874.98 1,629,232.43 4,618,987.46 230,655.09

机器设备 39,638,128.77 28,119,330.34 7,313,304.83 4,205,493.60

电器设备 147,897.48 69,184.00 78,713.48 -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预计办结产权证书时间

房屋及建筑物 34,110,883.26 手续未齐,暂未办理 不确定

运输设备 61,687.50 手续未齐,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不确定

34,172,570.76

(d)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213,155.00 9,242,531.56

(e)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及

建筑物原值港币 8,893 千元、净值港币 6,473 千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 6,843 千

元、净值港币 3,993 千元作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港币

300 千元,信用证和信托证总额度港币 100,000 千元,已开具未到期信用证美元 232 千

元。

(14) 在建工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在建

工程 557,027,433.05 1,121,052.88 555,906,380.17 442,930,759.02 1,121,052.88 441,809,706.14

(a)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预算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日 预算比例

制丸生产线 5,000,000.00 1,050,000.00 175,000.00 - - 1,225,000.00 自筹资金 59.50%

油脂车间 14,300,000.00 1,631,083.37 3,283,180.67 4,914,264.04 - - 自筹资金 132.33%

HMPL-004 专用生产线项目 3,000,000.00 25,470.09 192,893.67 - - 218,363.76 自筹资金 7.28%

办公综合楼 11,500,000.00 10,363,228.36 1,254,994.70 11,618,223.06 - - 自筹资金 101.03%

塞坝口新建办公楼装修工程 11,500,000.00 6,132,810.57 2,203,611.09 - 8,336,421.66 - 自筹资金 72.49%

生物岛地块 111,940,400.00 - 111,940,400.00 - - 111,940,400.00 自筹资金 100.00%

生物疫苗研究与产业化平台工程 29,300,000.00 22,673,515.77 4,147,883.26 9,018,407.18 117,968.02 17,685,023.83 自筹资金 91.54%

王老吉防窜货系统设备 4,650,000.00 815,384.60 1,125,384.60 - - 1,940,769.20 自筹资金 48.83%

王老吉中国凉茶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 5,500,000.00 3,865,159.00 884,801.00 - 4,749,960.00 - 自筹资金 86.36%

王老吉雅安生产基地项目 298,000,000.00 119,336,669.17 55,536,774.38 123,356,084.02 86,414.86 51,430,944.67 自筹资金 66.24%

拆迁重建项(配电房/锅炉房/污水站/钟村

5,530,000.00 2,471,342.21 2,717,310.01 413,223.29 85,480.34 4,689,948.59 政府补助 93.63%

阴凉库/四号楼加建等)

四车间局部 GMP 改造工程 6,920,000.00 3,752,985.68 159,899.89 3,887,871.13 - 25,014.44 自筹资金 73.74%

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现代化 GMP 一期

97,564,100.00 57,582,101.79 20,601,177.63 815,964.52 282,194.85 77,085,120.05 自筹资金 79.85%

建设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第一制造部固体制剂车间 GMP 改造工

6,440,000.00 168,113.21 1,643,367.52 - - 1,811,480.73 自筹资金 28.13%

什项安装设备 5,110,000.00 2,612,135.29 1,309,000.29 1,908,315.13 - 2,012,820.45 自筹资金 76.73%

化学药厂口服原料药 GMP 改造工程 11,695,100.00 5,485,216.48 917,952.31 - - 6,403,168.79 自筹资金 54.75%

化学药厂无菌原料药 204 车间技术改造

806,092.36 806,092.36 - 806,092.36 - - 自筹资金 100.00%

工程

CFO 项目 7,000,000.00 701.00 4,876,201.33 - - 4,876,902.33 自筹资金 69.67%

钟落潭镇五龙岗 AB0807098-1 地块 169,750,000.00 2,948,549.00 - - - 2,948,549.00 自筹资金 15.21%

滴眼剂车间改造 6,550,000.00 1,063,354.38 673,613.29 7,150.00 - 1,729,817.67 自筹资金 26.52%

橡胶膏剂车间改造 2,121,000.00 625,127.19 411,459.39 1,036,586.58 - - 自筹资金 103.66%

同和乳膏剂车间改造 5,450,000.00 1,203,467.87 (154,252.00) - - 1,049,215.87 自筹资金 19.25%

CM180 全自动装盒机 2,347,000.00 2,005,982.90 37,938.00 2,043,920.90 - - 自筹资金 87.09%

FM160A 灌装封口机 3,060,000.00 2,615,384.60 50,584.95 2,665,969.55 - - 自筹资金 87.12%

天心粉针车间工程 14,000,000.00 2,472,396.19 2,243,823.91 3,534,485.80 - 1,181,734.30 自筹资金 81.20%

天心化学室研究所建造工程 25,500,000.00 3,078,367.00 6,334,023.81 7,822,029.88 - 1,590,360.93 自筹资金 147.86%

天心维 D2 果酸钙注射液 15,000,000.00 200,000.00 - - - 200,000.00 自筹资金 1.33%

天心无菌水针车间 20,000,000.00 4,381,440.78 - 4,381,440.78 - - 自筹资金 65.22%

天心回收站废水回收工程 1,200,000.00 329,845.00 - 329,845.00 - - 自筹资金 27.49%

天心粉针螺杆分装生产线 19,800,000.00 614,102.56 - 14,102.56 - 600,000.00 自筹资金 8.87%

天心头孢固体制剂车间改造工程 12,000,000.00 748,627.17 - 748,627.17 - - 自筹资金 99.47%

天心水针车间工程 15,900,000.00 4,587,077.00 996,018.98 2,164,183.96 - 3,418,912.02 自筹资金 146.25%

预算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日 预算比例

青霉素 GMP 改造 12,900,000.00 6,334,621.27 798,656.27 6,584,395.39 - 548,882.15 自筹资金 91.06%

自筹资金、

粉针水针固体 GMP 改造 18,460,000.00 15,817,404.51 2,039,731.61 17,128,496.59 - 728,639.53 143.94%

贷款

中心化验室符合新版药典(2015)升级改

2,000,000.00 - 1,593,573.90 1,593,573.90 - - 自筹资金 79.68%

造项目

第三制造部 7,000,000.00 - 1,162,375.65 15,213.68 - 1,147,161.97 自筹资金 16.61%

明兴设备改造 67,430,000.00 732,406.01 8,439,702.01 7,617,253.49 28,301.89 1,526,552.64 自筹资金 51.91%

明兴装修工程 17,200,000.00 8,126,434.69 794,147.76 8,702,669.46 - 217,912.99 自筹资金 82.12%

明兴易地改造 340,000,000.00 80,314,015.94 66,226.42 - - 80,380,242.36 自筹资金 23.64%

冻干粉针 30,000,000.00 9,553,253.67 2,209,724.88 11,762,978.55 - - 自筹资金 90.61%

威灵新厂房 134,591,774.64 39,649,316.62 48,994,145.04 - 3,396.23 88,640,065.43 自筹资金 65.97%

制 粒 生 产 线 GHL-800 、 高 效 包 衣 机

11,581,000.00 3,474,300.00 3,747,152.00 - - 7,221,452.00 自筹资金 62.36%

LDB-350

自动瓶装生产线二套 3,200,000.00 960,000.00 960,000.00 - - 1,920,000.00 自筹资金 60.00%

空调末端、水蓄冷系统 9,192,279.30 - 5,414,465.36 - - 5,414,465.36 自筹资金 58.90%

开关配电柜 3,480,000.00 - 2,088,000.00 - - 2,088,000.00 自筹资金 60.00%

无菌生产线项目 103,540,000.00 12,667.00 34,178,804.68 - - 34,191,471.68 自筹资金 33.02%

藏式养生古堡项目 35,000,000.00 - 16,581,884.37 - - 16,581,884.37 自筹资金 47.38%

其他 138,026,889.67 12,310,608.72 38,252,196.88 24,188,533.54 4,017,116.12 22,357,155.94 自筹资金

442,930,759.02 390,883,829.51 259,079,901.51 17,707,253.97 557,027,433.05

(b) 本期发生计入工程成本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2014 年 12 月 本期转入固定 其他减 2015 年 12 月 本期利息资

本期增加

工程项目名称 31 日 资产额 少 31 日 本化率(%)

粉针水针固体

1,156,981.42 - 1,156,981.42 - - -

GMP 改造

王老吉雅安生产

- 228,366.96 - - 228,366.96 4.72%

基地项目

1,156,981.42 228,366.96 1,156,981.42 - 228,366.96

(c)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4 年 12 月 31 计提原因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项目名称 日

总厂兽药车间 GMP 改造 869,318.50 - - 869,318.50 项目搁置停止

光华污水站扩容工程 251,734.38 - - 251,734.38 项目搁置停止

合计 1,121,052.88 - - 1,121,052.88

(d) 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工程进度

生物岛地块 等待交付

生物疫苗研究与产业化平台工程 施工阶段

王老吉雅安生产基地项目 完工待验收

藏式养生古堡项目 筹建阶段

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现代化 GMP 一期建设

施工阶段

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明兴易地改造 施工阶段

威灵新厂房 施工阶段

(15) 无形资产

(a) 无形资产情况

工业产权及专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 其他 合计

有技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26,646,077.77 15,520,091.28 27,194,201.20 159,355,952.74 13,537,061.82 542,253,384.81

2.本期增加金额 155,998,849.68 272,829.23 1,428,237.77 - 1,597,312.30 159,297,228.98

(1)购置 155,998,849.68 272,829.23 1,428,237.77 - 1,565,397.77 159,265,314.45

(2)内部研发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31,914.53 31,914.53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89,422.89 489,422.89

(1)处置 - - - - 489,422.89 489,422.89

4.期末余额 482,644,927.45 15,792,920.51 28,622,438.97 159,355,952.74 14,644,951.23 701,061,190.9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6,236,539.85 7,670,327.70 9,964,312.08 32,690,623.36 8,972,191.15 145,533,994.14

2.本期增加金额 8,834,227.10 527,121.96 2,760,222.86 11,467.20 2,191,312.56 14,324,351.68

(1)计提 8,834,227.10 527,121.96 2,760,222.86 11,467.20 2,169,476.00 14,302,515.12

(2)企业合并增加 - - - - 21,836.56 21,836.56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89,422.89 489,422.89

(1)处置 - - - - 489,422.89 489,422.89

4.期末余额 95,070,766.95 8,197,449.66 12,724,534.94 32,702,090.56 10,674,080.82 159,368,922.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480,700.24 453,343.04 - 583,573.00 - 1,517,616.28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480,700.24 453,343.04 - 583,573.00 - 1,517,616.2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87,093,460.26 7,142,127.81 15,897,904.03 126,070,289.18 3,970,870.41 540,174,651.69

2.期初账面价值 239,928,837.68 7,396,420.54 17,229,889.12 126,081,756.38 4,564,870.67 395,201,774.39

本期摊销额为 14,303 千元(2014 年度:11,639 千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中,

土地使用权均位于中国内地,其使用年限为 10-50 年内。

(16) 开发支出

2014 年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出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为无形资产 12 月 31 日

资本化支出 4,252,391.49 107,775.00 1,780,000.00 - 631,067.96 5,509,098.53

费用化支出 - 313,848,003.38 - 313,848,003.38 - -

4,252,391.49 313,955,778.38 1,780,000.00 313,848,003.38 631,067.96 5,509,098.53

(17) 商誉

(a) 商誉账面原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年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其他 处置 其他

成的

广药海马 - 2,282,952.18 - - - 2,282,952.18

盈康药业 475,756.92 - - - - 475,756.92

合计 475,756.92 2,282,952.18 - - - 2,758,709.10

本公司于 2015 年以人民币 7,000,000 元合并成本收购了广药海马 100%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比

例获得的广药海马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人民币 2,282,952.18 元,确认为与广药海马相

关的商誉。

(b)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盈康药业 475,756.92 - - - - 475,756.92

本公司期末将子公司广药海马作为一个资产组采用收益法测算其可回收金额。经测试后,商誉未发

生减值的情况。

(18) 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 本期增加数 本期摊销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6,471,869.82 17,794,837.49 4,218,206.11 20,048,501.20

篮球场工程 12,082.13 - 12,082.13 -

GMP 改造费用 513,714.25 1,326,486.73 375,500.31 1,464,700.67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15,856.45 - 161,892.48 53,963.97

中新仓钢结构雨蓬改造 211,398.69 - 123,755.46 87,643.23

原辅料仓外墙维修及装饰工

550,666.67 - 111,999.96 438,666.71

2014 年 本期增加数 本期摊销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里水仓外电线路安装工程 364,868.24 - 126,906.36 237,961.88

AAALAC 认证 282,453.59 - 45,192.60 237,260.99

其他 1,710,025.73 623,081.89 789,659.97 1,543,447.65

10,332,935.57 19,744,406.11 5,965,195.38 24,112,146.30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8,157.94 168,157.94

存货跌价准备 4,084,757.42 6,221,553.70

坏账准备 24,690,656.82 15,580,139.7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935,296.33 3,065,502.47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差异 2,051,776.82 2,138,477.7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23,802.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7,551.22 587,551.22

应付职工薪酬 6,543,317.10 41,132,141.46

预计负债 6,936,604.68 75,028.68

其他应付款 218,348,709.96 217,199,370.75

递延收益 16,267,190.50 12,882,620.85

可抵扣亏损 17,095,753.13 2,743,465.26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0,175.06 120,175.06

无形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差异 308,505.30 330,275.68

合并抵销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29,255,676.72 26,206,826.61

其他 381,925.32 1,144,046.23

329,776,054.32 329,719,136.32

(b)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租金 555,469.93 698,611.14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48,262.1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616,810.28 3,224,160.84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余额 309,216.60 323,359.20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差异 122,046.72 266,408.16

拆迁补偿收入 12,484,841.75 9,568,129.08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摊销额余额 1,289,770.80 1,324,629.60

其他应收款-收益分配 11,435,960.00 -

其他 101,557.00 94,312.19

29,063,935.23 15,499,610.21

(c)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658,367.86 3,229,703.84

可抵扣亏损 102,947,898.90 88,787,838.70

133,606,266.76 92,017,542.54

(d)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 6,960,954.85

2016 年 10,551,329.14 10,551,329.14

2017 年 12,693,135.09 13,252,249.25

2018 年 25,504,576.82 28,903,613.32

2019 年 26,150,385.15 29,119,692.14

2020 年 28,048,472.70 -

102,947,898.90 88,787,838.70

(e)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121,052.88 1,121,052.88

存货跌价准备 19,727,372.60 34,718,809.90

坏账准备 107,353,410.43 70,013,905.8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296,479.43 20,436,683.15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差异 12,074,081.64 12,694,671.15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25,352.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10,204.88 3,610,204.88

应付职工薪酬 41,048,365.75 220,418,789.36

其他应付款 933,846,501.53 945,404,508.86

递延收益 106,368,460.66 84,157,887.47

可抵扣亏损 111,690,410.58 18,289,768.40

合并抵销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 117,022,706.89 158,825,480.0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80,700.24 480,700.24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形成差异 1,838,157.26 1,961,438.71

预计负债 46,244,031.19 500,191.19

其他 2,546,168.88 7,626,975.00

1,524,268,104.84 1,581,086,419.38

(f)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租金 3,703,132.87 4,657,407.5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88,414.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943,053.08 20,957,097.20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余额 2,061,444.00 2,155,728.00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和税法差异 813,644.80 1,380,189.10

拆迁补偿收入 61,772,380.90 38,272,516.31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摊销额余额 8,598,472.00 8,830,864.00

其他应收款-收益分配 45,743,840.00 -

其他 677,046.68 628,747.92

141,301,428.63 76,882,550.12

(20) 资产减值准备

2014 年 本期计提数 本期减少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其他减少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71,462,495.92 28,500,619.83 671,482.01 - - 99,291,633.74

存货跌价准备 39,278,270.27 11,544,541.69 3,060,808.89 23,575,492.01 - 24,186,511.0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4,553,551.23 - - - - 4,553,551.2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334,193.79 - - 1,548,447.78 - 22,785,746.01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121,052.88 - - - - 1,121,052.8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17,616.28 - - - - 1,517,616.28

商誉减值准备 475,756.92 - - - - 475,756.92

142,742,937.29 40,045,161.52 3,732,290.90 25,123,939.79 - 153,931,868.12

(21) 短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456,536,134.74 222,730,090.45

质押借款 94,999,883.79 283,300,000.00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78,147,446.16 4,500,000.00

629,683,464.69 560,530,090.45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已到期未偿还的借款。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质押借款 95,000 千元人民币,其质押物为应收账款 95,000 千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质押借款 283,300 千元人民币,其质押物为应收账款 283,300

千元)。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4.619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0313%)。

(22) 应付票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97,727,364.71 167,591,115.01

商业承兑汇票 94,879,734.94 188,982,082.94

292,607,099.65 356,573,197.9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计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 292,60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356,573 千元)。

(23) 应付账款

(a) 应付账款构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52,193,485.28 93.01% 2,014,931,574.60 97.06%

1 年以上 184,280,622.77 6.99% 60,989,698.85 2.94%

2,636,474,108.05 100.00% 2,075,921,273.45 100.00%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的单笔大额应付账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47,405,089.60 涉及诉讼,详见本附注十六(1)(a)(i)

东莞市晔联道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 22,576,000.00 涉及诉讼,详见本附注十六(1)(a)(i)

浙江远福茶业有限公司 21,132,048.29 资金困难,与供应商协商分期付款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8,440,000.00 涉及诉讼,详见本附注十六(1)(a)(i)

广东深华药业有限公司 15,459,918.97 资金困难,与供应商协商分期付款

125,013,056.86

(24) 预收款项

(a) 预收款项构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45,769,911.96 97.05% 866,965,436.20 97.14%

1 年以上 28,744,298.34 2.95% 25,491,083.86 2.86%

974,514,210.30 100.00% 892,456,520.06 100.00%

(b)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单笔大额预收

款项。

(25) 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 12 月 3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日

一、短期薪酬 411,195,601.39 2,877,942,312.21 2,876,924,942.15 412,212,971.45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87,447,555.07 2,485,806,165.65 2,482,780,584.00 390,473,136.72

其中:劳务费 222,141,364.96 1,170,702,770.44 1,209,350,147.93 183,493,987.47

职工福利费 901,147.92 90,015,366.18 91,294,841.03 (378,326.93)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职工奖福基金 - - - -

社会保险费 (2,467.59) 91,650,205.46 91,660,278.93 (12,541.06)

其中:医疗保险费 1,592.74 79,557,537.05 79,564,650.67 (5,520.88)

工伤保险费 1,681.19 6,253,546.36 6,255,030.94 196.61

生育保险费 (5,741.52) 5,839,122.05 5,840,597.32 (7,216.79)

住房公积金 (8,083.30) 146,936,713.89 146,164,147.89 764,482.70

工会经费 3,367,475.73 25,119,642.58 24,837,498.86 3,649,619.45

职工教育经费 2,076,264.02 10,950,981.22 10,570,371.26 2,456,873.98

非货币性福利 - - - -

住房补贴 16,733,047.64 17,175,638.83 18,991,452.98 14,917,233.49

短期带薪缺勤 - 31,276.18 31,276.18 -

其他短期薪酬 680,661.90 10,256,322.22 10,594,491.02 342,493.10

二、离职后福利 897,486.86 193,891,635.62 193,972,355.78 816,766.70

设定提存计划 897,486.86 193,891,635.62 193,972,355.78 816,766.70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8,248.93 121,956,647.25 121,968,717.36 6,178.82

失业保险费 5,151.38 8,910,011.47 8,912,413.45 2,749.40

年金缴费 474,998.33 45,276,157.30 45,537,603.63 213,552.00

其他 399,088.22 17,748,819.60 17,553,621.34 594,286.48

设定受益计划 - - - -

三、辞退福利 - 12,654,192.33 12,654,192.33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

12,654,192.33 12,654,192.33

补偿 - -

其他 - - - -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 - - -

长期带薪缺勤 - - - -

长期残疾福利 - - - -

长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其他长期福利 - - - -

412,093,088.25 3,084,488,140.16 3,083,551,490.26 413,029,738.15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主要是本集团计提的应付未付 2015 年 12 月末的工资、奖金及劳务

派遣人员工资,不存在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该余额预计于 2016 年发放和使用。

(26) 应交税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1,469,979.45) (59,233,084.42)

营业税 1,462,630.59 1,356,149.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767,929.85 4,405,373.21

教育费附加 1,648,735.36 1,888,860.19

地方教育附加 1,080,248.09 1,258,972.12

企业所得税 66,193,089.78 211,926,797.01

个人所得税 9,942,441.20 9,658,977.59

房产税 807,105.72 688,259.0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市区堤围防护费 20,386.91 3,826,404.18

印花税 1,061,852.06 900,794.35

其他 18.00 51,940.71

74,514,458.11 176,729,443.26

(27) 应付利息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73,458.32 236,666.66

长期期借款应付利息 286,170.24 -

359,628.56 236,666.66

(28) 应付股利

投资者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社会公众股 156,180.46 90,148.02

白云山集团 45.01 45.00

少数股东 51,909,873.44 46,841,494.17

52,066,098.91 46,931,687.19

(29) 其他应付款

(a) 按账龄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85,891,463.00 1,411,024,216.25

1 年以上 169,359,640.41 146,327,465.69

1,755,251,103.41 1,557,351,681.94

(b) 按类别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及定金 119,819,155.04 101,599,540.92

技术开发费 981,390.62 764,522.49

租金 890,668.56 2,584,303.20

应付外单位款 89,407,540.85 101,192,788.28

暂收员工款 12,054,678.84 6,936,635.22

关联方往来(附注十二) 43,357,745.40 36,542,041.11

暂估应付固定资产价款 14,444,015.17 2,905,527.50

销售返利 138,376,142.93 150,868,139.25

预提费用 1,318,679,764.89 1,127,449,493.23

其他 17,240,001.11 26,508,690.7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55,251,103.41 1,557,351,681.94

(c) 预提费用明细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租金 7,014,509.87 3,279,536.10

中介机构费 1,202,896.67 6,719,533.18

广告宣传费 1,095,142,853.64 945,588,641.57

水电费 7,525,426.04 3,147,953.57

运输费 76,873,746.95 105,653,916.15

会议费 1,082,302.98 1,648,748.42

研发费 16,054,341.60 3,955,022.41

终端费 44,565,889.15 708,634.69

差旅费 6,489,622.76 5,158,961.95

咨询费 959,223.96 960,000.00

商标费 3,900,000.00 3,250,000.00

其他 57,868,951.27 47,378,545.19

1,318,679,764.89 1,127,449,493.23

(d)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主要为

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结算尾款、采购订金。

(30) 长期借款

(a) 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9,755,174.34 -

长期借款到期日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

(31) 长期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国家资金 18,720,803.57 18,864,953.5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264,426.47 2,264,426.47

国家医药管理局 305,000.00 305,000.00

其他 929,669.30 927,427.36

22,219,899.34 22,361,807.40

(32) 专项应付款

本期 本期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政策性搬迁损

失补偿款 19,058,160.00 - - 19,058,160.00 政策性搬迁损失政府补偿

(33) 预计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按资产处置协议估计,双方未

预计退货损失 500,191.19 500,191.19

结算

广药总院改制员工 注1

福利 53,281,575.59 54,226,778.00

奇星搬迁待岗员工 注2

安置费 10,380,767.54 -

64,162,534.32 54,726,969.19

注 1:本公司本年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了广药总院 100%的股权。根据广药总院改制时的职工

安置方案,改制后广药总院仍需对截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在册的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家属和遗

属保持原有的养老福利及医疗福利,故预计此员工福利。

注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奇星药业本年整体搬迁,根据职工安置方案,对于在奇星药业连续工作满十

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公司整体搬迁后,不能提供岗位的,予以待岗,并按月发放

工资至退休,故预计此待岗员工安置费用。

(34) 递延收益

2014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 拨付给项目合作 其他 2015 年 形成原因

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入金额 单位 变动 12 月 31 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81,181,413.33 40,773,333.79 23,291,233.17 - (188.13) 98,663,325.82

补助:

其中: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

38,786,623.12 34,041,000.00 14,497,578.61 - - 58,330,044.51 收到政府拨款

拆迁补偿款 5,001,420.90 3,946,704.60 4,312,349.04 - (172,800.00) 4,462,976.46 收到政府拨款

政府贴息 1,880,819.19 - 71,866.92 - - 1,808,952.27 收到政府拨款

环保专项工程款 4,666,636.76 296,000.00 1,099,009.39 - 172,800.00 4,036,427.37 收到政府拨款

创新平台建设资金 17,679,618.02 - 2,666,775.24 - - 15,012,842.78 收到政府拨款

政府土地扶持资金 10,279,078.30 11,441.06 40,477.94 - - 10,250,041.42 收到政府拨款

其他 2,887,217.04 2,478,188.13 603,176.03 - (188.13) 4,762,041.01 收到政府拨款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72,960,492.99 177,102,542.36 152,399,716.64 12,240,600.00 (498,185.70) 84,924,533.01

补助:

其中: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

58,946,242.11 33,772,548.06 20,358,469.02 11,932,600.00 - 60,427,721.15 收到政府拨款

技术出口发展专项

208,295.39 - 56,666.67 - - 151,628.72 收到政府拨款

资金

药品产业化研究项

10,459,261.24 8,512,400.00 6,335,011.24 308,000.00 (498,185.70) 11,830,464.30 收到政府拨款

目资金

节能改造工程专项

721,350.00 - 12,600.00 - - 708,750.00 收到政府拨款

资金

创新企业专项经费 11,610.52 - 3,899.76 - - 7,710.76 收到政府拨款

拆迁补偿款 - 131,450,474.30 123,190,448.92 - - 8,260,025.38 收到政府拨款

其他 2,613,733.73 3,367,120.00 2,442,621.03 - - 3,538,232.70 收到政府拨款

2014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 拨付给项目合作 其他 2015 年 形成原因

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入金额 单位 变动 12 月 31 日

合计 154,141,906.32 217,875,876.15 175,690,949.81 12,240,600.00 (498,373.83) 183,587,858.83

(3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离职后福利-长期服务金拨备 296,646.40 296,382.47

(36) 股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增(+)减(-)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金额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股 - - - - - - - - -

国有法人持股 34,839,645.00 2.70 - - - - - 34,839,645.00 2.70

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4,839,645.00 2.70 - - - - 34,839,645.00 2.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036,601,005.00 80.27 - - - (261,400.00) (261,400.00) 1,036,339,605.00 80.27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19,900,000.00 17.03 - - - - - 219,900,000.00 17.03

其他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256,501,005.00 97.30 - - - (261,400.00) (261,400.00) 1,256,239,605.00 97.30

股份总数 1,291,340,650.00 100.00 - - - (261,400.00) (261,400.00) 1,291,079,25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关于拟购买资产净收益实际数与净收益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以总价 1 元的价格

定向回购广药集团持有的 261,400 股 A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该项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

司总股本为 1,291,079,250 股。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增(+)减(-)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金额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股 - - - - - - - - -

国有法人持股 34,839,645.00 2.70 - - - - - 34,839,645.00 2.70

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4,839,645.00 2.70 - - - - 34,839,645.00 2.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036,601,005.00 80.27 - - - - 1,036,601,005.00 80.27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19,900,000.00 17.03 - - - - 219,900,000.00 17.03

其他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256,501,005.00 97.30 - - - - 1,256,501,005.00 97.30

股份总数 1,291,340,650.00 100.00 - - - 1,291,340,650.00 100.00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7) 资本公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709,943,033.90 261,399.00 180,575,717.81 1,529,628,715.09

其他资本公积 816,695,796.21 110,597.34 - 816,806,393.55

其中:原制度资本

公积转入 24,955,836.66 - - 24,955,836.66

2,526,638,830.11 371,996.34 180,575,717.81 2,346,435,108.6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709,943,033.90 - - 1,709,943,033.90

其他资本公积 817,322,612.27 398,289.20 1,025,105.26 816,695,796.21

其中:原制度资本

公积转入 24,955,836.66 - - 24,955,836.66

2,527,265,646.17 398,289.20 1,025,105.26 2,526,638,830.11

资本公积本期变动的原因为:

(a)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以总价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广药集团持有的 261,400

股 A 股股份并予以注销,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61 千元。

(b) 本公司合营企业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本期增加资本公积,本集团根据所持股比例相应

增加资本公积 111 千元。

(c) 本公司属下广药香港公司本期向奇星药业少数股东购买其持有的 25%奇星药业股

权,购买的少数股权的净资产与购买价款的差异减少资本公积 20,378 千元。

(d) 本公司本期以总价 160,198 千元的价格向广药集团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广药总院,

由于合并日广药总院净资产为负数,减少资本公积 160,198 千元。

(38)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 减:前期计入其 减:所得税费 税后归属于母公 税后归属于

生额 他综合收益当 用 司 少数股东

期转入损益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448,181.81 - - - - - 1,448,181.81

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1,448,181.81 - - - - - 1,448,181.81

有的份额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0,452,507.87 (13,242,885.45) - (607,350.56) (12,633,367.87) (2,167.02) (2,180,860.00)

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323,022.41 91,910.16 - - 91,910.16 - 414,932.57

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17,699,971.75 (13,331,644.52) - (607,350.56) (12,722,126.94) (2,167.02) 4,977,844.8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570,486.29) (3,151.09) - - (3,151.09) - (7,573,637.3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1,900,689.68 (13,242,885.45) - (607,350.56) (12,633,367.87) (2,167.02) (732,678.19)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9) 盈余公积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696,561,588.89 115,035,055.98 - 811,596,644.87

任意盈余公积 118,925,617.49 - - 118,925,617.49

815,487,206.38 115,035,055.98 - 930,522,262.3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604,894,136.27 91,667,452.62 - 696,561,588.89

任意盈余公积 118,925,617.49 - - 118,925,617.49

723,819,753.76 91,667,452.62 - 815,487,20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按照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

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40) 未分配利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3,059,769,635.87 2,330,514,583.3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调减-) - (76,210,418.60)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059,769,635.87 2,254,304,164.75

加:本期净利润 1,300,351,292.59 1,194,141,273.24

减:提取盈余公积 115,035,055.98 91,667,452.62

减:分配股利 361,575,382.00 297,008,349.50

减: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883,510,490.48 3,059,769,635.87

(a)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 462,235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399,806 千元)。

(b) 根据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股人民币 0.28 元,按照已发行股份 1,291,340,650 股计算,共计人民币 361,

575 千元。

(c)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原因:由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变更,影响 2014

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76,210,418.60)元。

(41) 少数股东权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星群药业 控股子公司 22,256,243.19 19,856,971.34

汉方药业 控股子公司 67,649.58 62,601.24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敬修堂药业 控股子公司 17,220,844.13 16,935,841.46

潘高寿药业 控股子公司 23,483,406.94 23,806,048.91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169,403.78 244,339.97

盈康药业 控股子公司 14,998,338.75 13,826,706.07

奇星药业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 25,466,731.04

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2,741,098.44 2,108,671.22

广州广药益甘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57,724.77 1,173,822.47

星洲药业 控股子公司 19,508,039.08 21,633,183.74

重庆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注 1)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 582,502.86

天心制药 控股子公司 32,649,180.15 31,178,090.86

光华制药 控股子公司 17,942,964.91 15,884,900.44

白云山医药科技 控股子公司 52,997,602.26 26,934,821.24

乌兰察布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192,548.90 158,843.68

贵州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672,412.21 665,414.34

靖宇县广药东阿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2,489,208.01 2,967,779.56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1,760,758.20 1,419,251.19

黑龙江森工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1,236,217.03 1,192,413.52

丰顺县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1,121,224.76 800,000.00

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20,909,325.09 9,789,461.87

光华保健 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44,525.44 169,180.05

233,118,715.62 216,857,577.07

注 1:本年 2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潘高寿药业、采芝林药业持股的重庆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

算,并于 2015 年 5 月注销。

(42) 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小 计

营业收入 18,966,491,916.90 158,166,382.00 19,124,658,298.90

营业成本 12,165,563,069.12 34,936,980.80 12,200,500,049.92

营业毛利 6,800,928,847.78 123,229,401.20 6,924,158,248.98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小 计

营业收入 18,627,321,779.49 190,910,207.24 18,818,231,986.73

营业成本 12,147,803,116.81 37,861,758.93 12,185,664,875.74

营业毛利 6,479,518,662.68 153,048,448.31 6,632,567,110.99

(a) 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大南药 6,759,160,340.15 6,814,595,553.41 3,746,800,084.10 3,939,445,266.76

大健康 7,768,457,533.80 7,095,713,428.53 4,318,442,180.75 3,854,046,445.52

大商业 4,438,327,304.45 4,715,467,505.02 4,099,880,503.04 4,353,052,230.58

其他 546,738.50 1,545,292.53 440,301.23 1,259,173.95

18,966,491,916.90 18,627,321,779.49 12,165,563,069.12 12,147,803,116.81

(b) 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华南地区 9,877,335,599.92 10,036,555,629.61 6,650,628,385.04 6,922,738,021.08

华东地区 3,705,871,031.73 3,396,065,436.43 2,289,384,676.90 1,925,959,786.62

华北地区 2,408,726,759.44 2,096,737,457.37 1,342,841,403.48 1,231,352,222.77

东北地区 294,498,111.13 245,162,595.47 180,234,306.25 135,761,686.78

西南地区 1,993,506,821.76 1,634,989,143.88 1,239,776,071.14 1,017,271,302.82

西北地区 487,747,009.64 606,514,204.44 272,580,684.77 350,637,615.55

出口 198,806,583.28 611,297,312.29 190,117,541.54 564,082,481.19

18,966,491,916.90 18,627,321,779.49 12,165,563,069.12 12,147,803,116.81

(c) 本集团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 2,047,539 千元(2014 年度:1,637,453 千元),占集团

本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10.80%(2014 年度:8.79%)。

主营业务收入 占集团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客户 1 677,692,308.03 3.57%

客户 2 472,107,564.70 2.49%

客户 3 441,333,650.86 2.33%

客户 4 247,536,118.91 1.31%

客户 5 208,869,571.73 1.10%

2,047,539,214.23 10.80%

(d) 其他业务收入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出租 81,161,897.13 97,831,832.32

材料销售 833,159.35 3,368,924.03

商标费收入 14,702,434.23 32,277,404.18

咨询费收入 2,563,712.33 1,259,548.47

药品上架费收入 526,985.32 -

技术服务收入 2,499,774.23 720,272.12

代收水电费用 9,652,092.62 11,875,668.05

管理费 7,325,833.32 6,398,798.38

劳务收入 658,937.03 1,396,093.83

经营许可费 25,767,301.80 24,902,394.59

其他 12,474,254.64 10,879,271.27

158,166,382.00 190,910,207.24

(e) 其他业务支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出租、折旧 18,487,040.17 18,575,435.57

材料销售成本 93,407.50 1,962,613.69

技术服务费 1,405,905.15 51,960.25

代收水电费用 9,446,175.56 12,263,397.57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劳务成本 658,937.03 1,209,983.07

管理费 88,815.24 67,773.24

其他 4,756,700.15 3,730,595.54

34,936,980.80 37,861,758.93

(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 8,852,723.22 9,345,724.22

城市维护建设税 89,216,901.46 79,756,497.85

教育费附加 38,346,793.45 34,853,406.52

地方教育附加 25,564,937.28 22,390,523.51

房产税 7,552,813.37 9,365,748.13

其他 93,621.49 20,474.19

169,627,790.27 155,732,374.42

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四。

(44) 销售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659,841,809.77 1,608,513,759.65

销售服务费 742,156,491.01 173,249,231.26

差旅费 149,920,116.75 124,225,659.01

办公费 15,791,301.08 18,877,326.09

运杂费 392,178,783.54 428,196,613.00

租赁费 21,998,624.70 28,168,101.40

会务费 43,386,750.88 50,519,541.15

广告宣传费 1,095,958,515.03 1,463,603,277.95

咨询费 4,661,909.20 19,899,491.37

折旧费 3,059,459.49 2,853,989.17

其他 38,727,140.09 24,696,588.54

4,167,680,901.54 3,942,803,578.59

(45)管理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594,786,018.40 561,614,830.73

保险费 2,713,969.32 2,332,155.34

折旧费 46,376,642.23 49,531,228.38

水电费 10,985,466.63 10,480,828.76

办公费 34,960,857.08 29,344,437.15

差旅费 16,217,856.05 15,370,657.49

运杂费 16,126,321.39 14,689,611.89

修理费 17,060,115.97 18,992,508.05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租赁费 28,827,677.22 24,585,143.69

会务费 4,890,356.30 5,965,277.01

研究与开发费 313,848,003.38 293,495,924.34

税费 44,336,437.69 52,388,161.67

摊销费 26,883,307.61 21,072,502.25

中介机构费 10,961,185.86 12,228,721.75

其中:审计费 2,393,000.00 2,313,000.00

咨询费 13,880,780.01 5,965,426.88

商标使用费 91,178,552.35 87,307,418.16

其他 100,772,138.32 86,166,842.68

1,374,805,685.81 1,291,531,676.22

(46) 财务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32,088,902.33 29,641,763.89

票据利息支出 8,625,817.84 8,475,661.53

利息收入 (65,045,905.93) (39,587,448.04)

汇兑(收益)/损失 (825,518.56) (205,731.51)

金融机构手续费 3,218,879.30 3,193,940.42

现金折扣 - (124,231.10)

(21,937,825.02) 1,393,955.19

(47) 资产减值损失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27,829,137.82 25,644,928.65

存货跌价损失 8,483,732.80 31,581,129.2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973,006.92

36,312,870.62 61,199,064.82

(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直股份股价变动收益 873,509.10 585,615.30

哈药股份股价变动收益 940,257.50 737,740.50

1,813,766.60 1,323,355.80

(49) 投资收益

(a)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97,403.40 26,609.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445,140.70 5,669,660.20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8,169.87

委托贷款业务损益 (1,743,226.44) (1,048,049.14)

3,999,317.66 4,666,390.71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6,845,139.58 156,172,120.1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499.86 162,851.16

206,853,639.44 156,334,971.31

210,852,957.10 161,001,362.02

(50) 营业外收入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98,961.19 258,591.7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98,961.19 258,591.74

政府补助 307,220,284.09 185,775,224.03

罚款收入 440,493.09 122,411.19

废料收入 3,979,713.19 4,517,677.39

不用支付的款项 3,276,004.02 3,348,575.25

赔偿收入 8,198,762.19 4,337,671.21

外派人员薪酬 3,336,719.64 19,134.72

其他 4,047,640.92 5,738,840.67

331,198,578.33 204,118,126.20

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补助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其中: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14,497,578.61 5,796,729.58

拆迁补偿款 4,312,349.04 365,644.44

政府贴息 71,866.92 246,684.92

环保专项工程款 1,099,009.39 976,372.38

创新平台建设 2,666,775.24 4,286,568.49

政府土地扶持资金 40,477.94 174,221.70

其他 603,176.03 957,083.92

23,291,233.17 12,803,305.43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其中:

政府拨给的科技基金 20,934,469.02 25,454,330.29

技术出口发展专项资金 56,666.67 123,503.34

药品产业化研究项目资金 6,335,011.24 16,610,330.27

节能改造工程专项资金 12,600.00 116,600.00

补助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创新企业专项经费 3,899.76 1,898,267.69

拆迁补偿款 129,757,696.78 97,239,616.35

企业重点发展资金 117,560,000.00 26,330,000.00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财政补助 - 3,000,000.00

其他 9,268,707.45 2,199,270.66

283,929,050.92 172,971,918.60

合计 307,220,284.09 185,775,224.03

(51) 营业外支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92,658.12 9,197,692.8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992,658.12 9,197,692.83

债务重组损失 - 1,909,326.63

公益性捐赠支出 3,905,071.54 8,265,966.20

拆迁支出 104,533,862.62 56,912,031.19

罚款及滞纳金 1,938,298.14 379,900.01

计划生育奖 720,691.42 887,824.75

其他 321,472.35 735,181.45

113,412,054.19 78,287,923.06

(52) 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8,720,343.83 309,523,166.18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114,757.58 (52,989,816.17)

282,835,101.41 256,533,350.01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1,628,122,073.60 1,468,061,382.71

按 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407,030,518.40 367,015,345.68

合并范围内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9,445,526.71) (82,354,266.23)

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的调整影响 (2,578,259.68) (141,464.84)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32,624,742.09) (30,800,503.75)

不征税、减免税收入 (1,723,504.36) (2,495,764.97)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7,264,809.04 7,601,224.86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4,272,184.9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7,023,747.80 7,312,942.82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2,111,940.99) (5,331,978.60)

所得税费用 282,835,101.41 256,533,350.01

(53)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i) 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

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1,300,351,292.59 1,194,141,273.24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291,188,166.67 1,291,340,650.00

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 1.007 0.925

(ii)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期末发行在

外普通股股数计算: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1,300,351,292.59 1,194,141,273.24

本公司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1,291,079,250.00 1,291,340,650.00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 1.007 0.925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

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14 年度:无),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4) 现金流量表附注

(a)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外收入 20,003,329.03 13,727,695.84

其他业务收入 158,166,382.00 192,671,898.18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政专项拨款 349,405,210.43 187,276,208.08

利息收入 65,045,905.93 35,040,820.51

收到的保证金及其他 18,219,614.12 38,764,365.87

610,840,441.51 467,480,988.48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使用现金支付的各项营业费用 2,066,872,950.32 1,874,773,445.18

使用现金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 482,061,268.89 469,684,709.69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3,218,879.30 3,193,940.42

其他 164,419,090.97 173,184,425.58

2,716,572,189.48 2,520,836,520.87

(c)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取得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8,512,691.75 -

收到证券账户利息 12,017.88 5,830.38

8,524,709.63 5,830.38

(d)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委贷和内部借款利息收

3,300,299.19 -

入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履约保证金 2,703,162.47 -

委托贷款利息税金 545,066.67 3,106,967.19

6,548,528.33 3,106,967.19

(e)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股份回购款 1.00 -

支付借款手续费 335,993.11 563,819.65

支付少数股东清算款 557,396.33 -

支付境外融资费用代扣代缴

税费 7,548,766.40 -

非公开发行费用 764,670.71 340,043.21

9,206,827.55 903,862.86

(5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i)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1,345,286,972.19 1,211,528,032.70

加:资产减值损失 36,312,870.62 61,199,064.82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203,601,689.32 185,289,540.16

及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14,302,515.12 11,639,363.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965,195.38 5,371,583.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93,696.93 1,515,484.86

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 7,423,616.2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1,813,766.60) (1,323,355.80)

财务费用(减:收益) 41,143,646.16 24,750,439.20

投资损失(减:收益) (210,852,957.10) (161,001,362.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56,918.00) (62,768,819.40)

递延税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14,171,675.58 9,779,003.23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8,907,105.46 (362,373,286.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2,009,873.26) (21,280,430.7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95,704,645.45 841,940,680.98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1,956,497.25 1,751,689,554.88

(ii) 不涉及现金收支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ii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的期末余额 3,837,603,553.98 3,049,528,750.47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3,049,528,750.47 1,952,053,678.6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788,074,803.51 1,097,475,07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不包括住房基金583千元、保函保证金300千元、工程保

证金270千元、银行应付票据保证金77,309千元、被冻结账户资金202,225千元。

(b)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 3,837,603,553.98 3,049,528,750.47

其中:库存现金 637,187.57 739,550.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831,098,568.48 3,044,796,675.9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867,797.93 3,992,524.24

现金等价物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7,603,553.98 3,049,528,750.4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 -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货币资金的余额 4,118,291,426.52 3,201,280,198.61

减: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 280,687,872.54 151,751,448.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7,603,553.98 3,049,528,750.47

(5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货币资金 280,687,872.54 151,751,448.14

(57) 外币货币性项目

(a)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期末折算人民币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26,029,298.27

其中:美元 1,022,672.15 6.4936 6,640,823.87

港币 22,272,547.81 0.8378 18,659,495.10

日元 13,530,938.28 0.0539 728,979.30

其他应收款 21,983.67

其中:港币 26,240.39 0.8378 21,983.67

应收账款 4,286,557.82

其中:美元 474,042.15 6.4936 3,078,240.11

港币 1,442,285.22 0.8378 1,208,317.71

其他应付款 2,825,464.82

其中:港币 3,372,561.79 0.8378 2,825,464.82

应付账款 859,245.58

其中:美元 132,321.91 6.4936 859,245.58

期末折算人民币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预收账款 82,711.45

其中:美元 12,737.38 6.4936 82,711.45

长期借款 39,755,174.34

其中:港币 47,453,000.00 0.8378 39,755,174.34

(b) 本公司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属于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地为香港,采

用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购买日至期末 购买日至期

被购买方 股权取 股权取得成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 购买日的确

购买日 被购买方的 末被购买方

名称 得时点 本 比例(%) 方式 定依据

收入 的净利润

广药海马 2015.1 7,000,000.00 100.00 购买 2015.1 公司控制权 565,003,499.91 1,289,922.99

转移

(b) 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现金 7,00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 7,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4,717,047.82

商誉 2,282,952.18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评报字(2014)第 GZV1004

号评估报告确定。

(c)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广药海马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8,512,691.75 8,512,691.75

应收票据 12,102,093.00 12,102,093.00

应收款项 30,758,189.85 30,758,189.85

预付账款 25,241,310.22 25,241,310.22

固定资产 489,127.56 321,127.69

无形资产 21,276.41 10,077.97

在建工程 387,802.24 387,802.24

负债:

应付款项 64,363,968.38 64,363,968.38

预收款项 7,081,175.97 7,081,175.97

应付职工薪酬 98,945.45 98,945.45

应交税费 1,251,165.28 1,251,165.28

递延收益 188.13 188.13

净资产 4,717,047.82 4,537,849.51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4,717,047.82 4,537,849.51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评报字(2014)第

GZV1004 号评估报告确定。

企业合并中无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a)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当期期

构成同一 合并当期期初

企业合并 初至 比较期间被

被合并方 控制下企 合并日的确定依 至合并日被合 比较期间被合

中取得的 合并日 合并日被 合并方的净

名称 业合并的 据 并方的 并方的收入

权益比例 合并方的 利润

依据 收入

净利润

受同一母

广药总院 100% 2015.8.31 公司控制权转移 9,858,146.71 (372,567.56) 19,655,788.37 884,514.90

公司控制

(b)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现金 161,147,900.00

(c)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广药总院

项目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5,442,150.89 20,392,665.76

应收账款 1,887,267.70 5,128,922.70

其他应收款 77,987,513.79 516,448.33

存货 2,576,275.66 2,662,296.53

其他流动资产 1,816.92 42,729.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50,000.00 3,1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315,004.28 1,360,243.48

固定资产 20,488,021.06 21,802,435.72

长期待摊费用 3,875,311.82 4,213,782.54

负债:

应付款项 85,637,454.25 13,848,543.78

预收账款 2,360,485.15 3,447,967.24

递延收益 18,939,757.68 21,580,104.42

预计负债 53,644,043.68 54,226,778.00

净资产 (33,858,378.64) (33,833,868.68)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33,858,378.64) (33,833,868.68)

(3) 处置子公司

(a)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丧失控制权之 与原子公司股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权 按照公允价值

丧失控制权 资对应的合并财务 丧失控制权之 日剩余股权公 权投资相关的

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 丧失控制 权之日剩 之日剩余股 重新计量剩余

子公司名称 时点的确定 报表层面享有该子 日剩余股权的 允价值的确定 其他综合收益

价款 比例(%) 方式 权的时点 余股权的 权的公允 股权产生的利

依据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账面价值 方法及主要 转入投资损益

比例 价值 得或损失

差额(人民币千元) 假设 的金额

广州市潘高

寿食品饮料

有限公司 - 87.77 清算 2015.10 公司注销 8,499.86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重庆广药中

药材开发有

限公司 - 100.00 清算 2015.5 公司注销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与上期相比本期因其他原因新增合并单位 6 家。原因为:

(1)本年 1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疗健康产业设立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管

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0 万元,医疗健康产业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为 100%。

(2)本年 1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设立广州王老吉产业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王老吉大健康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

(3)本年 2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京)销售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王老吉大健康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为 100%。

(4)本年 3 月,本公司设立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

(5)本年 4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设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王老吉大健康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

(6)本年 7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王老吉大健康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万元)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星群药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7,717.00 88.99 88.99 设立或投资

中一药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21,741.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陈李济药厂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1,285.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汉方药业(1)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24,606.00 99.96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8,242.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敬修堂药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8,623.00 88.40 88.40 设立或投资

潘高寿药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6,544.00 87.77 87.77 设立或投资

采芝林药业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3,222.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医药进出口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2,4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拜迪医药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3,16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王老吉大健康 广州 广州 食品制造业 10,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广药益甘生物制品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2,100.00 6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主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万元)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股份有限公司

星洲药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8,648.00 75.00 75.00 设立或投资

白云山医疗健康 广州 广州 商务服务业 4,5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2,6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1,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限公司

奇星药业(2)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0,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300.00 45.08 51.00 设立或投资

销有限公司(1)

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400.00 87.77 100.00 设立或投资

有限公司(1)

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294.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2,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片厂

广州采芝林北商药材有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5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限公司

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668.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公司

西藏林芝广药发展有限

林芝 林芝 医药贸易业 200.00 54.82 55.00 设立或投资

公司(1)

乌兰察布广药中药材开 乌兰察 乌兰察

医药贸易业 100.00 80.00 80.00 设立或投资

发有限公司 布 布

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

临沂 临沂 医药贸易业 200.00 6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限公司

贵州广药中药材开发有

凯里 凯里 医药贸易业 200.00 67.67 70.00 设立或投资

限公司(1)

靖宇县广药东阿中药材

靖宇 靖宇 医药贸易业 300.00 57.50 60.00 设立或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1)

黑龙江森工广药中药材

哈尔滨 哈尔滨 医药贸易业 300.00 6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雅安产业

雅安 雅安 制药业 5,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雅安)有限公司

光华保健(1)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80.00 63.36 75.00 设立或投资

丰顺县广药中药材开发

丰顺 丰顺 医药贸易业 200.00 6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有限公司

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嵊州 嵊州 制药业 4,400.00 51.00 51.00 设立或投资

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

林芝 林芝 制药业 3,5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生古堡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王老吉产业有限公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1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

北京 北京 医药贸易业 5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京)销售有限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

梅州 梅州 制药业 5,000.00 100.00 100.00 设立或投资

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

天心制药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4,569.00 82.49 82.49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光华制药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5,529.00 84.48 84.48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明兴制药 广州 广州 制药业 2,649.00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威灵药业 揭西 揭西 制药业 1,179.00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主要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经营地 (万元)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同一控制下

白云山医药科技 广州 广州 医药贸易业 51.00 51.00

200.00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大健康酒店 广州 广州 酒店业 50.00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香港 香港 医药贸易业 7,500 港币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广药总院 广州 广州 医学研究业 8,000.00 100.00 100.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广药海马 广州 广州 广告服务业 50.00 100.00 100.00 下的企业合

非同一控制

盈康药业 南宁 南宁 制药业 3,188.00 51.00 51.00 下的企业合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 1:这七家公司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原因为本公司通过非全资子公司间接

控股这七家公司,导致持股比例低于表决权比例。

注 2:2015 年 4 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广永

财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奇星药业 25%股权,使得本公司对奇星药业的综合持股比例由

75%变为 100%。

(2)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年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73,127,925.62 1,919,999,790.0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208,783,994.99 165,518,796.56

—其他综合收益 (3,501.34) 267,447.68

—综合收益总额 208,780,493.65 165,786,244.24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8,085,050.82 30,765,309.3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7,129,769.54 179,851.84

—其他综合收益 95,411.50 -

项目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年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综合收益总额 7,225,181.04 179,851.84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

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

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

币等)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

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

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

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港币项目 欧元项目 日元项目 英镑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6,640,823.87 18,659,495.10 - 728,979.30 - 26,029,298.27

应收账款 3,078,240.11 1,208,317.71 - - - 4,286,557.82

其他应收款 - 21,983.67 - - - 21,983.67

9,719,063.98 19,889,796.48 - 728,979.30 - 30,337,839.76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859,245.58 - - - - 859,245.58

预收账款 82,711.45 - - - - 82,711.45

其他应付款 - 2,825,464.82 - - - 2,825,464.82

长期借款 - 39,755,174.34 - - - 39,755,174.34

941,957.03 42,580,639.16 - - - 43,522,596.1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港币项目 欧元项目 日元项目 英镑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9,293,961.31 4,070,922.70 2.00 4,794,120.62 - 18,159,006.63

应收账款 11,159,483.05 534,836.23 - - - 11,694,319.28

其他应收款 - 1,299,466.33 - - - 1,299,466.33

20,453,444.36 5,905,225.26 2.00 4,794,120.62 - 31,152,792.24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392,289.27 - - - - 1,392,289.27

其他应付款 - 3,102,060.33 - - - 3,102,060.33

1,392,289.27 3,102,060.33 - - - 4,494,349.60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及港币、欧元、日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港币、欧元、日元升值或贬值 10%,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

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 98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约(1,999)千元)。

(b) 利率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余额 39,755 千元,如果年利率下降 50

个基点,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净利润 1,40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

(c) 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投资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499,789.60 4,686,023.00

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6,415,058.59 32,207,055.60

合 计 82,914,848.19 36,893,078.60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

或下跌 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 650 千元、其他综合收益 7,20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469 千元、2,728 千元)。管理层认为 10%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

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

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

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

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

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

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

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

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

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

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固定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到期日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4,118,291,426.52 - - - - 4,118,291,426.52

应收票据 1,450,035,581.39 - - - - 1,450,035,581.39

应收账款 1,121,270,222.95 - - - - 1,121,270,222.95

其他应收款 232,828,701.78 - - - - 232,828,701.78

6,922,425,932.64 - - - - 6,922,425,932.64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641,392,962.78 - - - - 641,392,962.78

长期借款 1,411,515.42 1,411,515.42 39,842,758.45 - 42,665,789.29

应付票据 292,607,099.65 - - - - 292,607,099.65

应付账款 2,636,474,108.05 - - - - 2,636,474,108.05

其他应付款 1,755,251,103.41 - - - - 1,755,251,103.41

长期应付款 - - - 22,219,899.34 - 22,219,899.34

5,327,136,789.31 1,411,515.42 39,842,758.45 22,219,899.34 - 5,390,610,962.52

提供担保 - - -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无固定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到期日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201,280,198.61 - - - - 3,201,280,198.61

应收票据 1,465,748,952.32 - - - - 1,465,748,952.32

应收账款 1,053,696,314.29 - - - - 1,053,696,314.29

其他应收款 328,669,568.86 - - - - 328,669,568.86

6,049,395,034.08 - - - - 6,049,395,034.08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75,954,732.36 - - - - 575,954,732.36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票据 356,573,197.95 - - - - 356,573,197.95

应付账款 2,075,921,273.45 - - - - 2,075,921,273.45

其他应付款 1,557,351,681.94 - - - - 1,557,351,681.94

长期应付款 - - - 22,361,807.40 - 22,361,807.40

4,565,800,885.70 - 22,361,807.40 - 4,588,162,693.10

提供担保 60,000,000.00 - - - - 60,000,000.00

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偿还期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 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

最后一期还款日在五年之内的借款 684,058,752.06 - 575,954,732.36 -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长

期应付款。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

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

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

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上述三个层级列示如下: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6,499,789.60 - - 6,499,789.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76,415,058.59 - - 76,415,058.59

82,914,848.19 - - 82,914,848.1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上述三个层级列示如下: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4,686,023.00 - - 4,686,023.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2,207,055.60 - - 32,207,055.60

36,893,078.60 - - 36,893,078.60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相关估值假设包括提前还款率、预计信用损失率、利率或

折现率。

十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14 年 本期公允价 本年新增以公 本期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入递延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值变动损益 允价值计量的 累计公允价值 所得税负债的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 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

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 4,686,023.00 1,813,766.60 - 6,499,789.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207,055.60 57,539,647.51 (12,724,293.96) (607,350.56) 76,415,058.59

36,893,078.60 1,813,766.60 57,539,647.51 (12,724,293.96) (607,350.56) 82,914,848.19

十一 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2014 年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计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损益 计公允价值变动 的减值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8,159,006.63 - - - 26,029,298.27

应收账款 11,694,319.28 - - - 4,286,557.82

其他应收款 1,299,466.33 - - - 21,983.67

31,152,792.24 - - - 30,337,839.76

2014 年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计提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损益 计公允价值变动 的减值 12 月 31 日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应付账款 1,392,289.27 - - - 859,245.58

预收账款 - - - - 82,711.45

其他应付款 3,102,060.33 2,825,464.82

长期借款 - - - - 39,755,174.34

4,494,349.60 - - - 43,522,596.19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 关联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集团的 对本集团的 本集团最终 组织机构

称 关系 代表人 (人民币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控制方 代码

万元)

有限责任 广州市荔湾区 广州市国有

母 公司(国有 沙面北街 45 生产及 资产监督管

广药集团 公司 独资) 号 李楚源 销售 125,281 45.23% 45.23% 理委员会 23124735-0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万元)

广药集团 125,281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广药集团 45.23% 45.23%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合营或联营

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王老吉药业 合营企业

诺诚生物 合营企业

白云山和黄中药 合营企业

百特侨光 合营企业

(4) 其他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广州裕发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618407881

广州市华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3123789-X

(5) 关联方交易

(a)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

易已作抵销。

(b)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型 内容 价方式及决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交

策程序 交易比 易比例(%)

例(%)

白云山和黄中药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726,457,876.03 6.93 389,573,040.35 4.31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266,633,872.65 2.54 156,670,195.50 1.73

王老吉药业 购买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630,068,063.32 6.01 15,753,026.00 0.17

1,623,159,812.00 15.48 561,996,261.85 6.21

(c)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型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交

及决策程 交易比 易比例(%)

序 例(%)

广药集团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61,376.00 0.00 57,426.41 0.00

白云山和黄中药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208,869,571.73 1.13 163,774,174.27 0.88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472,107,564.70 2.54 318,762,641.02 1.71

王老吉药业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441,333,650.86 2.38 124,237,362.59 0.67

诺诚生物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8,957.27 0.00 102,222.23 0.00

百特侨光 销售商品 药材或药品 市场价格 1,611,366.65 0.01 1,554,767.95 0.01

1,123,992,487.21 6.06 608,488,594.47 3.27

(d)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型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交

及决策程 交易比 易比例(%)

序 例(%)

白云山和黄中药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44,094,673.94 87.93 - -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308,414.15 0.61 - -

王老吉药业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2,516,816.43 5.02 - -

百特侨光 提供劳务 广告代理服务 市场价格 92,455.65 0.18 - -

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型 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占同类 金额 占同类交

及决策程 交易比 易比例(%)

序 例(%)

小计 47,012,360.17 93.74 - -

王老吉药业 提供劳务 委托加工 市场价格 17,491,424.62 83.99 12,586,542.91 77.98

白云山和黄中药 提供劳务 研究与开发服务 市场价格 113,207.55 1.33 75,471.70 0.59

广药集团 提供劳务 研究与开发服务 市场价格 - - 1,886,792.52 14.74

小计 113,207.55 1.33 1,962,264.22 15.33

(e) 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i)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无此事项。

(ii) 租赁

1) 场地租赁协议

根据广药集团与本集团签订的租赁协议,广药集团授权本集团使用若干楼宇作为货仓及

办公楼,每年按固定资金收费。租赁协议由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本期应向广药集团支付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13,815 千元(2014 年度:2,874 千元)。

2) 办公楼租赁协议-沙面北街 45 号前座五楼

根据本公司与广药集团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沙面北街

45 号前座五楼出租给广药集团作为办公用途,租赁期限为 3 年,本公司本期应向广药

集团收取租金 549 千元(2014 年度:523 千元)。

3) 货仓及办公楼租赁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本公司授权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使

用若干楼宇作为货仓及办公楼,每年按固定资金收费。租赁协议由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期应向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2,566

千元(2014 年度:2,684 千元)。

根据本公司与百特侨光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本公司授权百特侨光使用广州市芳村大道

中 25 号作为货仓,每年按固定资金收费。租赁协议由 2007 年 5 月 10 日至搬迁为止。

本公司本期应向百特侨光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3,000 千元(2014 年度:2,500 千元)。

根据本公司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本公司授权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使

用广州市多宝路 74 号首层作为商铺,每年按固定资金收费。租赁协议由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本期应向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64

千元(2014 年度:48 千元)。

根据本公司下属拜迪医药与诺诚生物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拜迪医药授权诺诚生物使用

广州市番禺区万宝北街 1 号作为厂房,每年按固定资金收费。租赁协议由 2011 年 3 月

15 日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拜迪医药本期应向诺诚生物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1,949

千元(2014 年度:1,879 千元)。

根据本公司下属光华制药与白云山和黄中药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光华制药授权白云山

和黄中药使用广州市沙太北路 355 号内的部分物业作为停车场,每月按固定资金收费。

租金协议由 2014 年 3 月 10 日止 2016 年 3 月 9 日止。光华制药本期应向白云山和黄

中药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73 千元(2014 年度:61 千元)。

根据本公司下属光华制药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光华制药授权广州

医药有限公司使用广州市沙太北路 355 号内的部分物业作为仓库,每月按固定资金收

费。租金协议由 2015 年 7 月 15 日止 2020 年 7 月 14 日止。光华制药本期应向广州医

药有限公司收取上述场地租赁租金 218 千元(2014 年度:无)。

(iii) 许可协议

1) 根据王老吉大健康与广药集团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及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广药集团许可王老吉大健康使用 5 个广药集团拥

有的商标;王老吉大健康按照其销售净额的 2.1%支付给广药集团作为商标许可使用费,

支付时分别按 53%和 47%直接支付给广药集团和本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广药集团和王老吉药业于 2005 年 7 月 28 日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支付

的补充协议,王老吉药业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按净销售额的 2.1%支付给

广药集团作为商标许可使用费,支付时分别按 53%和 47%直接支付给广药集团和本公

司。

基于以上协议,2015 年度本公司应收取上述商标许可使用费共 82,565 千元(2014 年度

月:102,328 千元),广药集团应收取 93,105 千元(2014 年度:115,391 千元)。

2) 广药集团与本公司签订《商标托管协议书》与《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广药集

团为委托方、本公司为受托方),约定:(1)托管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方将“王老吉”系列

商标的相关权利委托给受托方行使;(2)在托管期间内,就托管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受托

方承担(但因托管商标的权属争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因协议生效前就托管商标签署的商

标许可协议或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自行承担);(3)就托管商标在

托管期间内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包括托管期间对原有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进行续

展的补充协议或达成的新协议,无论该等协议以受托方或委托方的名义签署)所约定的

商标许可费用,均应由受托方直接收取;(4)在托管期间内,委托方应于每年三月底之

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作为每年协议项下的基本托管费用;(5)以不违反委托方

在本协议生效前已与第三方签署的商标许可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前提,就托管商标在托管

期间内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包括托管期间对原有的托管协议进行续展的补充协议

或达成的新协议),在托管期间内,受托方应于每年三月底之前将受托方在上一年度收

取的商标许可费用的 80%支付给委托方。 或者经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一致的更低比例,

但无论如何,该等比例不得高于 80%,若双方无法就该等比例达成一致的,以 80%为

准)支付给委托方(委托方应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基本托管费用可由受托方直接在该笔款

项中扣除),作为委托方的授权收入。就委托方授权王老吉药业使用的“王老吉”商标,委

托方与受托方的分成比例仍应按照本协议签署前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而不受前款限

制。本协议生效于 2013 年 7 月 5 日,至商标过户至受托方名下之日止或双方协商一致

终止本协议之日止。

同时,广药集团承诺,待“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解决,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

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王老吉”系列商标及广药集团许可王老吉药业一

定条件下独家使用的其他 4 项商标依法转让给本公司。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25 日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的公告》,明确了该承诺的履约期限截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2015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履约期限的议案》,广药

集团将履约期限修改为“待’红罐装潢纠纷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广药集团自 2000 年 6 月开始许可本集团以及本集团之合营公司无偿使用“GPC”注册商

标。

3) 根据星群药业与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星群药业于

2013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3 月 6 日(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期限,由双方另行商定)可

在 32 类植物饮料:可乐商品上使用 32 类广药集团拥有的商标,并按照星群药业使用这

32 类商标的各个商品项目的净销售额的 2.1%支付给本公司作为商标许可使用费。根据

星群药业与本公司于 2014 年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星群药业于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6 日(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期限,由双方另行商定)可在 32 类水(饮

料)商品上使用 32 类广药集团拥有的商标,并按照星群药业使用这 32 类商标的各个商

品项目的净销售额的 2.1%支付给本公司作为商标许可使用费。此商标许可合同于 2016

年 3 月 6 日期满。星群药业本期应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商标许可使用费 1,347 千元(2014

年度:1,774 千元)。

基于广药集团与本公司签订《商标托管协议书》与《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2015

年度本公司应向星群药业收取上述商标许可使用费共 1,347 千元(2014 年度:1,774 千

元),应向广药集团共支付 1,078 千元(2014 年度:1,419 千元)。

(iv)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5 年度,在本集团领取报酬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 4,496 千元(2014 年度为

3,906 千元)。本期本集团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等共 16 人(2014 年度:15 人),其中在本集团领取报酬的为 10 人(2014 年度:9 人)。

(f) 董事及监事薪酬

2015 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 董事/监事 工资 养老金 奖金 入职 离职 其他 合计

酬金 及补贴 计划供款 奖金 补偿

姓名 董事/监事 工资 养老金 奖金 入职 离职 其他 合计

酬金 及补贴 计划供款 奖金 补偿

董事姓名

李楚源 - - - - - - - -

陈矛 - - - - - - - -

刘菊妍 - - - - - - - -

程宁 - - - - - - - -

倪依东 - - - - - - - -

吴长海 - 733,894.00 72,160.00 316,485.00 - - - 1,122,539.00

王文楚 - 598,244.00 72,160.00 325,135.00 - - - 995,539.00

邱鸿钟 80,000.00 - - - - - - 80,000.00

姜文奇(注:1) 63,334.00 - - - - - - 63,334.00

储小平 80,000.00 - - - - - - 80,000.00

房书亭(注:2) 16,667.00 16,667.00

黄龙德 80,000.00 - - - - - - 80,000.00

监事姓名

冼家雄 - - - - - - - -

吴权 - 513,183.92 49,684.08 161,000.00 - - - 723,868.00

吴艳 30,000.00 - - - - - - 30,000.00

2014 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 董事/监事 工资 养老金 奖金 入职 离职 其他 合计

酬金 及补贴 计划供款 奖金 补偿

董事姓名

李楚源 - - - - - - - -

陈矛(注:3) - - - - - - - -

刘菊妍(注:4) - - - - - - - -

程宁 - - - - - - - -

倪依东(注:5) - - - - - - - -

吴长海 - 539,335.20 75,755.00 382,269.80 - - 270.00 997,630.00

王文楚(注:6) - 550,596.80 78,923.00 284,563.20 - - 270.00 914,353.00

邱鸿钟 80,000.00 - - - - - - 80,000.00

房书亭(注:7) 73,333.00 - - - - - - 73,333.00

储小平(注:8) 73,333.00 - - - - - - 73,333.00

黄龙德 80,000.00 - - - - - - 80,000.00

刘锦湘(注:9) 6,667.00 - - - - - - 6,667.00

李善民(注:10) 6,667.00 - - - - - - 6,667.00

张永华(注:11) 6,667.00 - - - - - - 6,667.00

监事姓名

冼家雄(注:12) - - - - - - - -

吴权 - 511,601.22 53,700.78 204,262.00 - - 769,564.00

吴艳(注:13) 27,500.00 - - - - - - 27,500.00

钟育赣(注:14) 2,500.00 - - - - - 270.00 2,770.00

注 1:2015 年 3 月 17 日任命为本公司董事。

注 2:2015 年 3 月 17 日辞任本公司董事。

注 3: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注 4: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注 5: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注 6: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注 7: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董事。

注 8: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董事。

注 9:2014 年 1 月 28 日届满离任本公司董事。

注 10:2014 年 1 月 28 日届满离任本公司董事。

注 11:2014 年 1 月 28 日届满离任本公司董事。

注 12: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注 13:2014 年 1 月 28 日任命为本公司监事。

注 14:2014 年 1 月 28 日届满离任本公司监事。

除上述披露之董事及监事薪酬外,董事长李楚源、副董事长陈矛、董事刘菊妍、程宁、倪依东和监事

会主席冼家雄从公司收取薪酬从本公司之控股公司中分别收取薪酬人民币 1,088,402.00 元、人民币

949,566.00 元、人民币 850,099.00 元、人民币 818,837.00 元、人民币 959,452.00 元、人民币

857,888.00 元(2014 年:董事长李楚源、董事陈矛、刘菊妍、程宁、倪依东和监事冼家雄从公司收

取薪酬从本公司之控股公司中分别收取薪酬人民币 1,193,164.00 元、人民币 1,058,101.00 元、人民

币 962,436.00 元、人民币 956,144.00 元、人民币 975,510.00 元、人民币 922,210.00 元)。其中部

分是作为其对本集团提供劳务的薪酬。董事认为难以将该金额就其对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以及对本公司

控股公司及共同控制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分配,故此无将该薪酬作出分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内,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安排(2014 年:无)。

(g) 薪酬最高的前五名

2015 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人士中包括 2 位董事(2014 年度:2 位董事,1 位监事)。

本年度支付其他 3 位人士(2014 年度:2 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工资及补贴 1,368,327.00 1,162,054.00

养老金计划供款 134,001.00 79,431.00

奖金 1,192,942.00 686,158.00

其他 2,700.00 581.00

合计 2,697,970.00 1,928,224.00

人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薪酬范围:

0 元 – 1,000,000 元 3 1

1,000,000 元以上 0 1

(h)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i) 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4,524,200.00 - 36,822,600.56 -

白云山和黄中药 - - 4,880,000.00 -

24,524,200.00 - 41,702,600.56 -

应收账款: 广药集团 - - 2,001,968.00 20,019.68

白云山和黄中药 31,332,414.44 313,324.14 15,640,378.14 156,403.78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6,814,175.95 168,141.76 10,214,641.14 102,146.41

王老吉药业 63,598,489.35 876,655.25 8,182,297.26 81,822.97

百特侨光 761,300.00 7,613.00 453,000.00 4,530.00

112,506,379.74 1,365,734.15 36,492,284.54 364,922.84

其他应收款: 广药集团 6,000,573.30 - 4,757,008.06 -

广州市华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白云山和黄中药 20,159,243.27 - 19,480,981.55 -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57,600.00 - 112,617.46 -

王老吉药业 3,098,563.65 - 15,434,323.01 -

百特侨光 - - 700.00 -

29,415,980.22 100,000.00 39,885,630.08 100,000.00

预付款项: 白云山和黄中药 5,945,156.25 - 4,550,970.59 -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70,257.00 - 1,607.00 -

王老吉药业 38,780.21 - 1,123,061.47 -

广州裕发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210,278.62 - 210,278.62 -

6,464,472.08 - 5,885,917.68 -

(ii) 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白云山和黄中药 1,000,000.00 4,636,460.00

王老吉药业 1,410,000.00 864,975.00

2,410,000.00 5,501,435.00

应付账款: 白云山和黄中药 2,593,012.54 1,421,572.23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2,450,440.51 9,760,056.27

15,043,453.05 11,181,628.50

其他应付款: 广药集团 42,574,153.82 36,434,514.42

白云山和黄中药 520,000.00 20,000.00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37,599.54 61,000.00

百特侨光 25,992.04 26,526.69

43,357,745.40 36,542,041.11

预收款项: 白云山和黄中药 4,010,690.63 1,479,948.69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3,754,837.05 23,263,974.93

王老吉药业 - 12,289,251.93

17,765,527.68 37,033,175.55

十三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

(a)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本集团已签约而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承诺事项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 59,878,887.68 61,598,100.00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221,569,932.06 263,048,243.1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81,448,819.74 324,646,343.13

以下为本集团在合营企业自身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中所占的份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52,332,142.50 57,770,952.86

(b) 管理层已批准但尚未签约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 320,000,000.00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386,062,983.80 812,029,680.08

706,062,983.80 812,029,680.08

(2) 经营租入承诺事项

本集团经营租赁租入的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4,584,993.02 45,974,959.73

一年到二年 23,726,819.62 12,119,980.31

二到三年 22,363,443.20 9,353,876.36

三年以上 198,784,413.03 49,923,557.72

299,459,668.87 117,372,374.12

2015 年度计入损益的经营租赁租金为 74,291 千元(2014 年度:65,553 千元)。

(3)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经营租赁承诺已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十四 或有事项

与诉讼相关的或有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1)。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2016 年 1 月,本公司拟与美时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美时医疗”)签署《合作意向书》。

本公司将与美时医疗合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引进、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其中,本公

司持有合资公司 60%股权,美时医疗持有 40%股权。

十六 其他事项说明

(1) 诉讼事项

(a) 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的被诉事项

(i) 2015 年 2 月 5 日,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同

支付货款 3688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2016 年 3 月 14 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穗越法民二初字第 328-3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2015 年 2 月 4 日,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同支

付货款 1844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2015 年 12 月 21 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穗荔法民二初字第 774-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并移送公

安机关作刑事案件处理。

截至本报告日,原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

2015 年 6 月 1 日,广州市煤建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501.48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审理中。

2015 年 6 月 1 日,广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507.57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审理中。

2014 年 12 月 25 日,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

同支付货款 4,740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并申请冻结了 A 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015 年 12 月 21 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穗荔法民二初字第 45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并移送

公安机关作刑事案件处理。

截至本报告日,原告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上述被诉事项,均涉及相同的案件相关方,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对于该案件相关方采

取了如下行动: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德丰行石

化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2,008.72 万元,要求其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熥泰燃

料化工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603.60 万元,要求其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A 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担保人珠海烨迈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了担保人广西中科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查封了担保人

广州烨达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晔联道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下称晔联公司)用以抵

押的生产设备,依法轮候查封了担保人江门市烨力能源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江门市新

会区睦洲镇梅大冲村民委员会南央围(土名)的土地使用权(451 平方米)。

A 子公司依法举报广州德丰行石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

晔联道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锡江涉嫌商业诈骗,广州市公安局已予

以立案侦查。

根据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因该系列案件中 A 子公司的上游客户无法提供向广州德丰

行石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交付货物的物流凭证,因此,该债权

债务关系可能不成立,A 子公司可能毋须向上游客户支付货款,也不存在到期未支付

的应收账款。

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对于账列应收账款

广州德丰行石化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的款项不再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而是并入组合 1 按账龄计提。对于实际已支付的资金,包括账挂其他应

收广州德丰行石化有限公司 1,031.57 万元、其他应收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

1,054.18 万元,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0%。

(ii) 2015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

知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诉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A 子公司及其他

七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诉状,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以应收 A 子公司的货款

9,532 万元作为向兴业银行借款 8,608 万元的质押物,现要求 A 子公司为江门市粤晖燃

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A 子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报告,认为

涉案的文件中 A 子公司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均属于假冒,A 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件尚未判决。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

部律师的意见,认为 A 子公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iii) 2015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的应

诉通知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诉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A 子公司及

其他五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诉状,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以应收 A 子公司的

货款 1,700 万元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申请商业汇票银行承兑,金额为 1,680 万元,现

要求 A 子公司为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A 子公司认为

涉案的文件中 A 子公司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明显假冒,A 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

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件尚未判决。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

部律师的意见,认为 A 子公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iv) 2014 年 11 月 11 日,广州临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未按合同

支付货款 836.49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2015 年 12 月 30 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穗荔法民二初字第 2424、

2425-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A 子公司向广州临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

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A 子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事项正在二审审理

中,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 A 子公司

在二审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不大。

(v) 2014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的应

诉通知书,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告 A 子

公司、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及其他七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诉状,江门市粤

晖燃料有限公司以应收 A 子公司的货款 3,750 万元作为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保理融资,

金额为 3,000 万元,现要求 A 子公司为江门市粤晖燃料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或赔

偿责任。A 子公司认为涉案的文件中 A 子公司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明显假冒,A 子公

司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判决。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

律师的意见,认为 A 子公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b) 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的其他起诉事项

(i) 2015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格凌康

药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558.20 万元,要求其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审理中,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

合外部律师的意见,已对上述应收账款 558.20 万元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0%。

(ii) 201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衡山

中控国际纸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519.12 万元,要求其支付到期货款及逾期利

息。

2014 年 12 月 5 日,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根据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申请,裁定受理衡山中控国际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对衡山中控国际纸业有限

公司的民事诉讼案件不予审理,A 子公司的债权只能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受偿。

2015 年 11 月 20 日,衡山中控国际纸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据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

出具的鉴定书认为 A 子公司提供的申报债权的合同等有关证据材料中加盖的衡山中控

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印章与其使用的印章不一致,认定 A 子公司不是其债权人。A 子公

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就该事项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经侦大队报案。

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对上述应收账款

519.12 万元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

(iii) 佛山市三水长顺燃料有限公司欠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货款 502.83 万元,2014 年

10 月 21 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依法轮候查封了佛山市三水长顺燃料有限公司位

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村委会“水岗底”、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

江根村委会“高洲坑”(东)及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江根村委会“高洲坑”

西的三块工业用地。2015 年 1 月 15 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佛山市三水长顺燃

料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5 年 7 月 7 日佛山市三水长顺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出具了《破产债权审核意见通知书》确认了 A 子公司申报的债权。

A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已对上述应收账款

502.83 万元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0%。

(iv) 广东泰美药业有限公司欠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货款 105.97 万元,2015 年 11 月 3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 01569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广东泰美药业有限公司向 A 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 105.97 万元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处于执行阶段,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广东泰美

药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冻结其存款 12.90 万元。

A 子公司管理层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已对上述应收账款

105.97 万元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0%。

(v) 广东银禾药业有限公司欠本公司下属 A 子公司货款 122.81 万元(此外,A 子公司

应付其采购款 14.79 万元),2015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

穗云法民二初字第 13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东银禾药业有限公司向 A 子公司

支付到期货款 108.02 万元及逾期利息。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处于执行阶段,预计可以收回货款,故 A 子公司对上述应

收账款 122.81 万元不再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并入组合 1 按账龄计提。

(c) 本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的应诉事项

(i) 于 2012 年,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

康,案由为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2014 年 12 月 19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

司诉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诉求。广东加多宝饮料

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

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件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本公司管理层对案件

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王老吉大健康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

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不大。

(ii) 于 2012 年,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

康,案由为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用语。

2013 年 12 月 24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

限公司提出的认定王老吉大健康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是不正当竞争的诉

求;同时原告提出的要求王老吉大健康销毁并不再使用含有“怕上火,喝王老吉” 广

告语的广告及宣传物品、公开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及赔偿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诉求

也一并被法院驳回。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2015 年 8 月,重庆市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的诉求。

(iii) 2014 年,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理由

为本公司独资成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并由该司使用“王老吉”商标

违反王老吉药业《股东合同》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案号为“V20140834 号”。本

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

2015 年 4 月 22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知本案中止审理。

(iv) 2015 年,广州市浩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因物业租赁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下属 B

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物业租赁合同及赔偿损失。B 子公司也已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广州市浩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按物业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赁费

用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B 子公司从 2015 年 1 月开始未再确认该物业相

关的租赁收入,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 B 子公

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除租赁收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不大。

(v) 2015 年,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下属 C 子公司未按合同支付

货款人民币 8140.85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冻结了 C 子公司的银行账户。C

子公司已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并已立案,要求向本案的相关方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审理及侦查过程中,C 子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

评估,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 C 子公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

的可能性不大。

(vi) 2014 年,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某分公司未按合同支付货款

人民币 5890 万元为由,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冻结了该分公司的银行账户。该分公司为

此已将本案相关方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其相关资产,且已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并

已立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 年 2 月 5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穗天河法民二初字第 458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并

移送公安机关作刑事案件处理。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侦查过程中,该分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估,

并结合外部律师的意见,认为该分公司在该案件败诉并由此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

性不大。

(2)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419,463,08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本

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添富-定增盛世专户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添

富-定增盛世专户 66 号”)、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五名特定对象。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4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23.56 元/股。若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再次进行相应

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发

行方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83 亿元,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352,292,020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拿到批文。

(3) 本公司拟出资 1.5 亿元认购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或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准的其他名称)(以下简称“中以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及出资 50 万元(10%出

资份额)参与设立中以基金普通合伙人广州以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以琳创投”)。中以基金总规模为 60,606.00 万元,分期成立,其中首期规模

为总规模的 1/3。本公司认购 1.5 亿元有限合伙份额,首期出资 5,000.00 万元。

(4)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济宁卫计委”)、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石资本”)及济宁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宁高新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

本公司拟现金出资约人民币 10 亿元,参与投资成立合作公司。

(5) 本公司拟与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西门子上海”)签署《中国医学

诊断中心项目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双方拟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本着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合资设立一家公司(“合资公司”)从事涵盖影

像诊断、体检、体外诊断在内的诊断中心的运营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业务。其中,本

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白云山医疗”)

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西门子上海持有合资公司 49%股权。

十七 分部信息

随着本集团战略管理的部署与业务板块的拓展,2015 年本集团基本完成了“大南

药”、“大商业”、“大健康”、“大医疗”四大板块产业链布局及内部组织架构搭建,依据

监管法规、公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将以四大板块作为确定经营分部,但由于大医疗板

块目前业务规模未达到 10%,暂列其他,具体分部情况如下:

大南药分部: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的研究

开发、制造与销售;

大健康分部: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大商业分部: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和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

间进行分配。

(1) 2015 年度及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大南药 大健康 大商业 其他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6,865,581,579.02 7,768,545,826.20 4,460,171,397.89 30,359,495.79 - 19,124,658,298.90

大南药 大健康 大商业 其他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分部间交易收入 2,528,796,429.66 14,324,671.82 6,338,750,490.42 119,023,463.64 (9,000,895,055.54) -

利息收入 (14,494,877.34) (38,840,735.75) (13,647,554.93) (6,411,454.41) 8,348,716.50 (65,045,905.93)

利息费用 28,286,228.36 371,888.38 69,126,445.92 27,809,036.77 (84,878,879.26) 40,714,720.17

对联营和合营

11,196,316.81 - - 198,837,752.58 (3,188,929.81) 206,845,139.58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6,247,251.92 6,505.17 40,378,282.05 - (10,319,168.52) 36,312,870.62

折旧费和摊销费 191,320,358.76 8,825,361.94 7,392,484.35 16,475,299.77 (144,105.00) 223,869,399.82

利润总额 719,144,624.97 522,681,959.48 45,363,190.73 762,791,912.55 (421,859,614.13) 1,628,122,073.60

所得税费用 50,699,668.72 132,138,504.96 10,444,321.98 77,704,798.00 11,847,807.75 282,835,101.41

净利润(含少数

668,444,956.24 390,543,454.52 34,918,868.75 685,087,114.55 (433,707,421.87) 1,345,286,972.19

股东损益)

资产总额 7,704,680,636.46 3,883,794,696.88 4,374,126,249.76 8,017,210,356.26 (8,109,234,672.16) 15,870,577,267.20

负债总额 4,442,907,371.01 3,275,323,820.46 4,142,247,157.89 1,067,328,341.52 (5,741,162,572.59) 7,186,644,118.29

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 128,016,390.34 - - 1,983,196,586.10 - 2,111,212,976.44

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以

外的其他非流动 309,237,055.63 146,876,826.70 19,207,211.50 129,766,380.84 - 605,087,474.67

资产增加额

(2) 2014 年度及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大南药 大健康 大商业 其他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6,941,672,648.92 7,096,130,102.12 4,733,832,523.82 46,596,711.87 - 18,818,231,986.73

分部间交易收入 1,434,397,516.40 13,959,061.66 4,933,224,315.02 120,540,442.03 (6,502,121,335.11) -

利息收入 (11,462,462.10) (26,222,416.26) (4,319,856.84) (2,554,789.30) 4,972,076.46 (39,587,448.04)

利息费用 29,503,650.31 - 50,910,158.37 22,863,089.28 (65,283,703.64) 37,993,194.32

对联营和合营

66,599,571.84 - - 94,337,405.27 (4,764,856.96) 156,172,120.15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32,742,317.86 (6,798.75) 39,544,330.01 (4,172.07) (11,076,612.23) 61,199,064.82

折旧费和摊销费 176,737,478.56 4,459,120.34 6,209,047.92 16,483,743.07 (180,131.25) 203,709,258.64

利润总额 799,969,985.35 456,837,076.56 97,493,360.33 603,219,356.29 (489,458,395.82) 1,468,061,382.71

所得税费用 61,118,818.25 116,481,326.85 22,646,086.78 71,221,591.03 (14,934,472.90) 256,533,350.01

净利润(含少数

738,851,167.10 340,355,749.71 74,847,273.55 531,997,765.26 (474,523,922.92) 1,211,528,032.70

股东损益)

资产总额 6,994,484,860.19 3,184,115,579.92 3,447,254,130.94 7,342,354,791.65 (6,701,306,288.79) 14,266,903,073.91

负债总额 3,940,714,590.81 2,782,321,432.54 3,281,426,753.02 967,715,107.47 (4,627,269,399.04) 6,344,908,484.80

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 146,820,073.53 - - 1,803,945,025.82 - 1,950,765,099.35

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以

外的其他非流动 264,577,433.31 148,967,886.54 17,216,329.44 1,576,862.60 - 432,338,511.89

资产增加额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

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对外交易收入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 18,925,851,715.62 18,206,934,674.44

其他国家/地区 198,806,583.28 611,297,312.29

19,124,658,298.90 18,818,231,986.73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 5,639,816,203.36 4,967,151,714.60

其他国家/地区 19,855,998.99 20,033,099.69

5,659,672,202.35 4,987,184,814.29

十八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a)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35,235,055.50 116,328,699.64

1至2年 39,709,959.86 40,849.16

2至3年 223.20 230,909.31

3至4年 20,502.80 1,552,684.23

4至5年 1,552,184.23 30,193.88

5 年以上 2,921,502.04 3,170,387.02

379,439,427.63 121,353,723.24

减:坏账准备 11,796,914.32 5,957,528.95

367,642,513.31 115,396,194.29

(b)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1,500,000.00 0.40% 1,500,000.00 100.00% -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组 377,084,801.39 99.37% 9,442,288.08 2.50% 367,642,513.31

合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854,626.24 0.23% 854,626.24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379,439,427.63 100.00% 11,796,914.32 3.11% 367,642,513.3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1,500,000.00 1.24% 1,500,000.00 100.00%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组 118,999,097.00 98.06% 3,602,902.71 3.03% 115,396,194.29

合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854,626.24 0.70% 854,626.24 100.00% -

准备的应收账款

121,353,723.24 100.00% 5,957,528.95 4.91% 115,396,194.29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见附注三(11)。

(c)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客户 1 1,500,000.00 1,500,000.00 100.00% 诉讼执行中,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d)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335,235,055.50 88.90% 3,352,350.56 116,328,699.64 97.76% 1,163,287.00

1至2年 39,709,959.86 10.53% 3,970,995.98 40,849.16 0.03% 4,084.92

2至3年 223.20 0.00% 66.96 230,909.31 0.19% 69,272.79

3至4年 20,502.80 0.01% 10,251.40 52,684.23 0.04% 26,342.12

4至5年 52,184.23 0.01% 41,747.38 30,193.88 0.03% 24,155.10

5 年以上 2,066,875.80 0.55% 2,066,875.80 2,315,760.78 1.95% 2,315,760.7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377,084,801.39 100.00% 9,442,288.08 118,999,097.00 100.00% 3,602,902.71

(e)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客户 1 470,000.00 470,0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2 315,508.74 315,508.74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3 69,117.50 69,117.5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854,626.24 854,626.24 100.00%

(f) 本期应收账款转回或收回情况。

应收账款内容 转回或收回原因 确定原坏账准 转回或收回以前累 收回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备的依据 计已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

蒙仙花 加强了应收账款

预期款项无法

清理工作,收回 279,519.46 279,519.46 279,519.46

收回

了欠款

(g) 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h)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欠款金额较大的公司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客户 1 关联方 204,841,149.21 1 年以内 53.99%

客户 2 关联方 70,889,176.32 1 年以内 18.68%

客户 3 关联方 16,698,842.31 1 年以内 4.40%

客户 4 非关联方 7,862,322.00 1 年以内 2.07%

客户 5 非关联方 5,810,760.93 1 年以内 1.53%

306,102,250.77 80.67%

(j)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k)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

(2)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 1,057,170,703.77 1,254,880,732.49

其中:委托贷款 618,120,000.00 467,000,000.00

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 439,050,703.77 787,880,732.49

租金、押金、保证金、员工借支款 18,792,162.71 14,025,092.95

其他 29,190,075.88 22,911,387.29

1,105,152,942.36 1,291,817,212.73

减:坏账准备 5,579,791.92 5,565,468.55

1,099,573,150.44 1,286,251,744.18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079,841,799.07 1,262,142,235.17

1至2年 2,541,057.08 5,376,202.52

2至3年 364,946.15 725,196.87

3至4年 66,172.45 282,778.11

4至5年 57,035.39 294,295.00

5 年以上 22,281,932.22 22,996,505.06

1,105,152,942.36 1,291,817,212.73

(b)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1,040,121.11 0.09% 1,040,121.11 100.00% -

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

款:

组合 1 9,902,104.82 0.90% 1,402,101.37 14.16% 8,500,003.45

组合 2 15,110,280.51 1.37% - 0.00% 15,110,280.51

组合 3 1,057,170,703.77 95.66% - 0.00% 1,057,170,703.77

组合 4 18,792,162.71 1.70% - 0.00% 18,792,162.7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3,137,569.44 0.28% 3,137,569.44 100.00% -

备的其他应收款

1,105,152,942.36 100.00% 5,579,791.92 0.50% 1,099,573,150.4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例

单项 金额 重大 并单项

计提 坏账 准备 的其他 932,121.11 0.07% 932,121.11 100.00% -

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

款:

组合 1 10,449,870.75 0.81% 1,700,949.92 16.28% 8,748,920.83

组合 2 8,596,997.91 0.67% - 0.00% 8,596,997.91

组合 3 1,254,880,732.49 97.13% - 0.00% 1,254,880,732.49

组合 4 14,025,092.95 1.09% - 0.00% 14,025,092.9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2,932,397.52 0.23% 2,932,397.52 100.00% -

备的其他应收款

1,291,817,212.73 100.00% 5,565,468.55 0.43% 1,286,251,744.18

(c)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应收款 1 502,043.54 502,043.54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 430,077.57 430,077.5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3 108,000.00 108,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1,040,121.11 1,040,121.11

(d)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组合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8,467,887.26 85.52% 84,678.88 7,927,161.10 75.86% 79,271.62

1至2年 82,250.61 0.83% 8,225.06 310,094.98 2.97% 31,009.50

2至3年 44,920.00 0.45% 13,476.00 698,196.87 6.68% 209,459.06

3至4年 9,836.87 0.10% 4,918.43 230,178.11 2.20% 115,089.06

4至5年 32,035.39 0.32% 25,628.31 90,595.00 0.87% 72,476.00

5 年以上 1,265,174.69 12.78% 1,265,174.69 1,193,644.69 11.42% 1,193,644.68

9,902,104.82 100.00% 1,402,101.37 10,449,870.75 100.00% 1,700,949.92

(e) 本期无全额或部分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f) 本期无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g)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关系 总额的比例

其他应收款 1 全资子公司 540,170,089.38 1 年以内 48.88%

其他应收款 2 全资子公司 117,117,085.83 1 年以内 10.60%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关系 总额的比例

其他应收款 3 全资子公司 115,375,803.55 1 年以内 10.44%

其他应收款 4 控股子公司 67,908,128.54 1 年以内 6.14%

其他应收款 5 全资子公司 60,100,247.38 1 年以内 5.44%

900,671,354.68 81.50%

(h)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075,585,363.78 171,000,000.00 1,904,585,363.78 1,796,121,363.78 171,000,000.00 1,625,121,363.7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1,980,392,343.67 - 1,980,392,343.67 1,801,352,083.59 - 1,801,352,083.59

合计 4,055,977,707.45 171,000,000.00 3,884,977,707.45 3,597,473,447.37 171,000,000.00 3,426,473,447.37

(a)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星群药业 125,322,300.00 - - 125,322,300.00 - -

中一药业 324,320,391.34 - - 324,320,391.34 - -

陈李济药厂 142,310,800.00 - - 142,310,800.00 - -

汉方药业 249,017,109.58 - - 249,017,109.58 - 55,000,000.00

广州奇星药厂有限公司 126,775,500.00 - - 126,775,500.00 - -

敬修堂药业 101,489,800.00 - - 101,489,800.00 - -

潘高寿药业 144,298,200.00 - - 144,298,200.00 - -

采芝林药业 89,078,900.00 - - 89,078,900.00 - 69,000,000.00

医药进出口 18,557,303.24 - - 18,557,303.24 - -

拜迪医药 129,145,812.38 - - 129,145,812.38 - 47,000,000.00

盈康药业 21,536,540.49 - - 21,536,540.49 - -

王老吉大健康 10,000,000.00 9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广州广药益甘生物制品

12,600,000.00 - - 12,600,00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星洲药业 64,860,000.00 - - 64,860,000.00 - -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 35,410,006.87 58,464,000.00 - 93,874,006.87 - -

天心制药 96,192,658.47 - - 96,192,658.47 - -

光华制药 53,659,963.75 - - 53,659,963.75 - -

明兴制药 12,581,294.18 - - 12,581,294.18 - -

威灵药业 10,444,783.48 - - 10,444,783.48 - -

白云山医药科技 1,020,000.00 - - 1,020,000.00 - -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大健康酒店 500,000.00 - - 500,000.00 - -

白云山医疗健康 1,000,000.00 44,000,000.00 - 45,000,000.00 - -

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

26,000,000.00 - - 26,000,000.00 - -

有限公司

广药海马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限公司

广药总院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合计 1,796,121,363.78 279,464,000.00 - 2,075,585,363.78 - 171,000,000.00

(b)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投资成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追 加 或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 其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 本期计 本期现金

位 减 少 投 投资损益 益调整 利 准备 提减值 红利

资 准备

权益法核

算:

合营企业:

广州医药

有限公司 396,589,139.78 1,048,164,357.93 - 111,226,705.26 (3,501.34) 110,597.34 - - 1,159,498,159.19 - - -

王老吉药

业 102,035,124.44 379,004,767.12 - 7,924,628.09 - - - - 386,929,395.21 - - -

白云山和

黄中药 100,000,000.00 317,471,495.81 - 66,177,273.59 - - (20,000,000.00) - 363,648,769.40 - - 20,000,000.00

百特侨光 37,000,000.00 25,946,153.42 - 6,284,815.63 - - - - 32,230,969.05 - - -

联营企业

广州金申

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 765,000.00 - - - - - - - - - - -

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50,000,000.00 28,806,601.98 - 7,204,549.25 95,411.50 - - - 36,106,562.73 - - -

广州白云

山维医医

疗投资管

理有限公 2,020,000.00 1,958,707.33 - 19,780.76 - - - - 1,978,488.09 - - -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投资成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追 加 或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 其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 本期计 本期现金

位 减 少 投 投资损益 益调整 利 准备 提减值 红利

资 准备

权益法小

计 688,409,264.22 1,801,352,083.59 198,837,752.58 91,910.16 110,597.34 (20,000,000.00) - 1,980,392,343.67 - - 20,000,000.00

(c) 本公司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没有受到限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小 计

营业收入 2,545,360,406.29 386,128,089.92 2,931,488,496.21

营业成本 1,334,949,543.68 182,949,113.11 1,517,898,656.79

营业毛利 1,210,410,862.61 203,178,976.81 1,413,589,839.42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小计

营业收入 2,540,146,325.79 448,281,250.14 2,988,427,575.93

营业成本 1,457,485,322.33 222,964,655.80 1,680,449,978.13

营业毛利 1,082,661,003.46 225,316,594.34 1,307,977,597.80

(a) 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大南药 2,544,859,266.14 2,539,603,660.22 1,334,465,823.44 1,456,965,791.43

大商业 501,140.15 542,665.57 483,720.24 519,530.90

2,545,360,406.29 2,540,146,325.79 1,334,949,543.68 1,457,485,322.33

(b) 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华南地区 2,148,380,442.45 2,109,005,339.30 1,160,585,650.54 1,259,764,239.19

华东地区 194,201,509.14 231,836,905.22 58,482,066.05 79,791,037.55

华北地区 69,235,730.76 63,951,654.25 41,869,094.38 38,828,150.44

东北地区 7,012,293.57 14,735,802.32 4,586,772.29 10,813,903.04

西南地区 118,712,234.59 112,091,943.61 65,271,955.78 63,665,910.02

西北地区 7,818,195.78 8,524,681.09 4,154,004.64 4,622,082.09

2,545,360,406.29 2,540,146,325.79 1,334,949,543.68 1,457,485,322.33

(c) 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 1,885,244 千元,占公司本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74.06%。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客户 1 1,470,786,518.69 57.78%

客户 2 264,522,376.61 10.39%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客户 3 59,321,408.51 2.33%

客户 4 45,630,085.56 1.79%

客户 5 44,983,974.36 1.77%

1,885,244,363.73 74.06%

(5) 投资收益

(a)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97,403.40 26,609.76

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5,314,895.32 5,552,944.32

委托贷款利息收益 29,385,817.24 17,501,492.52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81,878,739.10 438,180,118.43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98,837,752.58 94,337,405.2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0,000.00)

715,714,607.64 554,598,570.30

(b)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中,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王老吉大健康 273,866,725.48 182,150,646.65

(c)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中,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111,226,705.26 101,509,499.80

(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a)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50,350,559.84 916,674,526.23

加:资产减值损失 8,137,243.96 19,998,482.93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 55,307,540.54 51,534,324.88

无形资产摊销 6,654,277.61 5,435,221.0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9,753.51 197,973.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459,236.86

损失(减:收益) 961,396.44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 449,087.3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1,813,766.60) (1,323,355.80)

财务费用(减:收益) 29,683,301.81 26,652,209.11

投资损失(减:收益) (715,714,607.64) (554,598,57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4,779,524.45 (2,204,304.2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43,880.46) (149,846.21)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2,120,393.97 (61,528,500.2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27,693,597.88) (3,576,991.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21,433,294.60 73,306,257.79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999,274.57 471,827,911.23

(b)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c)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60,889,437.00 709,868,368.2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709,868,368.22 462,902,261.8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51,021,068.78 246,966,106.38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85,197.07) (9,939,101.0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1,769.02 322,209.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07,220,284.09 185,775,224.03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1,813,766.60 1,323,355.80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71,482.01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43,226.43) (1,048,049.1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140,063.02) (51,005,919.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45,632,804.27) (23,375,574.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29,376.52) (440,817.18)

合计 171,586,634.41 101,611,327.39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5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加权平均基本每 加权平均稀释每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91% 1.007 1.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3.81% 0.874 0.874

2014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加权平均基本每 加权平均稀释每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48% 0.925 0.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5.08% 0.846 0.846

全面摊薄平均净

2015年度 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全面摊薄基本每 全面摊薄稀释每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39% 1.007 1.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3.36% 0.874 0.874

全面摊薄平均净

2014年度 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全面摊薄基本每 全面摊薄稀释每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50% 0.925 0.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4.18% 0.846 0.846

本集团对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列报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

规定。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经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的的审计报告正文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会计报表;

三、本报告期内在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本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文件存放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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