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16-35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6〕 980 号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
轮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杭汽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杭汽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杭汽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杭汽轮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杭汽轮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杭汽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杭汽轮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晓东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国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往 2015 年度 2015 年度偿 2015 年期末
其它关联资金往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2015 年期初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来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还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余 往来性质
来 关联关系 往来资金余额 原因
目 金额 的利息 金额 额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25.85 10.00 10.00 25.85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835.19 21,615.98 17,480.14 4,971.03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1,082.42 1,300.01 765.00 1,617.43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设备成套工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101.76 70.75 31.01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程有限公司
杭州杭汽轮压缩机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59.00 35.40 23.60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大股东及其附属
杭州南方通达齿轮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0.44 0.44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企业
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应收账款 0.11 0.05 0.16 销售货物 经营性往来
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预付账款 10.78 10.78 采购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预付账款 2,200.94 4,442.84 3,960.30 2,683.48 采购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预付账款 227.00 227.00 采购货物 经营性往来
杭州汽轮电子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附属企业 预付账款 90.09 90.09 采购货物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 借款本金、 非经营性往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258.34 42.29 3,299.25 1.38
司及其附属企业 利息 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 非经营性往
控制的法人 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性往
附属企业 来
总 计 - - - 4,347.58 30,913.22 42.29 25,722.31 9,580.78 -
法定代表人: 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濮阳烁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