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对《子公司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八条 子公司发生以下重大 第四十八条 子公司发生以下重大
事项时(具体重大事项的约定参照子公 事项时,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执行), 总经理办公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
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办 过后方可实施,并报董事会。
公会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子
(一)对外投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二)购买或出售资产;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四)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 据;
止;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五)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子公
(六)签订许可协议;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七)大额银行退票;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八)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九)遭受重大损失;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子公司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十一)重大行政处罚;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前款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者
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
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
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大额银行退
票;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遭
受重大损失;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
大行政处罚;贷款;重大支付(包括日
常经营);其他重大事项。
其它条款未变。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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