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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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暴风科技的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统帅”)拟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十二个月,
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为循环额度,具体业务种类包括流
动资金贷款及商业汇票承兑,全部业务种类均可相互调剂使用。
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冯鑫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最
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冯鑫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冯鑫,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989 年至 1993 年,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获得本
科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就职于山西阳泉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
1999 年 3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金山软件公司,历任销售经理、市场渠
道部总监、毒霸事业部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雅虎中国
工作,任个人软件事业部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创办北京酷热
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裁;2007 年 1 月至今,创办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
后改制为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冯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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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
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为暴风统帅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对
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
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冯鑫回避表决)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已经通过,并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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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暴风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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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杜祎清 陈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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