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19: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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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16-020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号)已于2016年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长隆酒店国际会展中心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2016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7 日 15:00-2016 年 3 月 18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梁允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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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393,616,6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06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3,448,843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54.04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67,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0%。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

东 39 人,所持股份合计 5,987,9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23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

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485,6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67%;反对票 111,033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856,938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8117%;反对 111,033 股;弃权

20,000 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61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8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048%;反对 5,700 股;弃权 0

股。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3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00 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285,0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9%;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股东梁允超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71,87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1%;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股东汤晖、梁水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3,590,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5%;反对票 5,700 股;弃权票 20,00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5,962,271 股同意,同意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708%;反对 5,700 股;弃权

20,000 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4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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