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2016-01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9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真调查,提议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
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
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是一个集审计、评估、税务咨询、工
程造价咨询等综合人才为一体的专业中介机构,在大连地区事务所排
名第一位。现有从业人员160余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
员30余人,同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A+H股审计
资格。为众多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提供年报审计、专
项审计、验资、税务筹划、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服务,行业涉及航空、
航天、金融、电子、电力、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
机械、农业、林业、餐饮、酒店、医药等诸多领域,在大型企业、上
市公司审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6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我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改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支付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
议案》。
3、公司将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改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支付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2015年度审计费用是合理
的,同意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
订。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