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及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针对公司内控运行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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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互联网金融、融资
租赁等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重大管理领域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
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内容。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各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管理体系,整体架
构设置完整、合理;“三会”及公司管理层依据已制定的各项议事规则、工作细
则、工作流程及公司的其他相关内控制度行使职权、履行责任,确保公司经营管
理顺畅、并依法合规。
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变化,公司继续对现有的内控体系进行修订,调整结
构、更新和完善制度设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效率
性和科学性,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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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图: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战 提 审 薪 企
略 名 计 酬 业
发 委 委 与 文 审
展 员 员 考 化 计
委 会 会 核 发 部
财务总监
员 委 展
总经理
会 员 委
副总经理
会 员
会
综 证 财 投 人
合 券 务 资 力
管 法 部 部 资
理 务 源
部 部 部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辅助董事会研究、规划公司的长期发展战
略。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核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大胆开拓、积极创新、
稳健发展的基本原则,推动企业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业务
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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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即坚持直接投资的业务格局,稳步推进公司在轨
道用特种玻璃钢生产领域,直接股权投资领域以及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领域的各
项投资和经营活动。
3、人力资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立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制度,囊括人员招聘、
岗位培训、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管理、社会保障等各个重要方面。公司重视人才
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在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制度,提升公
司核心人才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稳定、高效的核心团队。
4、企业文化
公司围绕以人为本、创业精神等核心观念建立企业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并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企业文化不断注入新元素。通过企业文化宣讲、征文等活动
形式,有效提高企业文化的宣传效果,提高公司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度,建立
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进而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
5、资金活动
公司内部制定有严格完善的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资金使用审批
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审批流程,能
够确保公司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也同样重视资金管
理的合理性和效率性,积极做好现金管理的各项工作,为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创
造了良好的收益。
6、资产管理
公司及公司下属各主要子公司均制定有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所有固定资
产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有效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
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办法及残值等
信息进行维护,发现有减值迹象及时进行处理。
7、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的各业务板块,依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并在深入市场研究和行业分
析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销售策略和销售计划,通过销售模式/销售途
径创新等手段,促进销售稳定增长;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有效防
范销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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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项目
目前,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的重点是下属子公司在成都市郫县进行的“绵
世溪 地湾”项目。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持“对社会负责、对购房
人负责”的原则和理念,建立起了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对招标、施
工、采购、验收等环节均进行了严格、严密的控制,有效的确保了工程施工的进
度、质量,确保了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进行。
9、担保业务
公司对外担保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执
行,重视风险控制,并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
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外,2015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
项;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至 2015 年度内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轻
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事项所涉
及的债权债务均已于 2015 年度内清偿完毕,公司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201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10、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应公司财务情况;同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聘请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完成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1、全面预算
为防范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的管理机制,制
定了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办法,明确了预算各执行单位在全面预算中的职责权
限;同时,严格监督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12、合同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业务板块根
据实际情况和内控规范要求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各级业务、法务部门
具体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批工作,确保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高效且风险可控。
公司针对异地子公司建立有重大合同报送机制,提高公司合同风险控制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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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同时保证子公司的合同审批安全、高效。
13、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实施,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及时、完整、准确的
原则;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及时性和安全性。2015 年度内,公
司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14、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重点子公司实行垂直管理,派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管理相关公
司的事务,规范重点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同时依据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对
财务、业务、法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须报送公司总部审核,从而保证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有效监督管理和控制。
15、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就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证了关联交易事项审
议、实施的程序合法合规。201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的《应用指引》、《评价指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
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企业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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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在结合公司自身的行业特征、经营
情况、发展目标、发展阶段、潜在风险水平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
的。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的 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的 10%
<营业收入的 10% 的 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 的 5%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2% 的 1%
所有者权益的 1%≤错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2%
报<所有者权益的 2% 益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意见类型的
审计报告。
2)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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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
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②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2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以下的。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未能依法履职,
或滥用职权的;
因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利,导致公司出现无法挽回
的重大损失的;
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在重要环节出现内控制度缺
失、或虽有内控制度但得不到执行的;
重大缺陷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谴责的;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导致公司将承担重大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责任的;
其他内控缺陷(包括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声誉等受到严重影响的。
因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利,导致公司出现较大损失
的;
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主要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的制
重要缺陷
定、执行存在缺陷和隐患,且未能及时纠正的;
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中,非重要环节出现内控制度缺
失、或虽有内控制度但得不到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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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岗位出现人员流失,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进行的;
其他内控缺陷(包括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声誉等受到较大影响,但尚达不
到重大缺陷标准的。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依据前述标准,201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
重要缺陷;
(2)依据前述标准,201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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