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
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
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嘉兴市中环西路 588
号嘉欣丝绸广场 22 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1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通过以下议案:
1、《2015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在嘉兴市中环西路 588
号嘉欣丝绸广场 22 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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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通过以下议案: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通过以下议案: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
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
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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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
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稳健型理财产
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投
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015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
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七)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
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
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
事会对《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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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
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加强对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