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4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江铃股份及其全资子公

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

设置、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以及资金、

资产、采购及应付账款、销售及收入、研究开发、工程项目、预算、

合同履行、关联方交易、信息系统和内部报告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

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运营

管理、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1.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a. 损益表中各项目误报超过年度税前利润5%;

b. 损益表中各项目归类错误超过年度销售收入0.4%;

c. 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调整超过所有者权益1%;

d.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调整超过总资产0.6%;

e. 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调整超过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3%;

⑵ 重要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a. 损益表中各项目误报超过年度税前利润2.5%;

b. 损益表中各项目归类错误超过年度销售收入0.2%;

2/4

c. 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调整超过所有者权益0.5%;

d.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调整超过总资产0.3%

e. 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调整超过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1.5%

⑶ 一般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低于重要缺陷量化标准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

1.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某个错误导致结果的趋势变化,利润由盈利变亏损或者亏

损变盈利;

b. 无效的反舞弊的程序,任何的高管舞弊;

c. 无效的会计政策控制;

d. 无效的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⑵ 重要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管理层报告系统或公司账务记录错误,导致不正确的管理

决定;

b. 与公司价值、制度和其它规定不符的行为,可能对成本、

质量、顾客满意度、信誉或竞争优势有重要影响;

c. 影响公司运营的IT 基础设施和应用软件的控制问题;

d. 任何舞弊或较大金额的偷盗;

⑶ 一般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认定标准。

2.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b. 重大的法律法规问题;

c.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d. 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4

e.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⑵ 重要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⑶ 一般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铃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