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6-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深
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于 2004 年 12
月 14 日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 4#、5#和 6#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
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给公司或公司参股公
司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港区码头公司”)。
盐田港西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用地,面积 383,837.06 平方
米,2008 年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拟新建 4~6 号 3 个 5 万吨级集装
箱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 7 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扩建 3 号泊位,
形成 4 个 5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
180 万标准箱,码头岸线 1142 米。该等码头用地(包括岸线使用权)
于 2015 年 8 月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盐田港集团与西港区
码头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达成交易,成交价 839,835,487.28 元,签
署《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在缴清产权转
移登记环节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税费后,
2016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取得《房地产证》,西港区集
装箱码头用地(包括岸线使用权)转让完成。至此,盐田港集团于
2004 年 12 月 14 日作出的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