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作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向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作述
职报告。
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5次董
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均全部出席。
201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对会议议案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
王怀世 5 5 0 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2015 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王怀世 1 1 0
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我们提供了会议
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我们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勤勉尽责履行了职责。主持了 201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015
年年报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发放的薪酬执行了公司
业绩考核指标。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2 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10 个事
1
项在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同意
2015 年 3
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同意
月 10 日
前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无对外担保。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 同意
积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3
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同意
月 20 日
意见
对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 同意
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
2015 年 8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月 17 日
见 公司无对外担保。
2015 年 12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15年,本人利用参会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本人在利
用到公司现场实践了解公司生产情况,关注其生产及产品的品种及质量现状;在
编制2015年度报告时,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5年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的
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意审计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发挥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作用。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及时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
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
意见,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的充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
的程序合规,文件和资料齐备。
2、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不仅
2
履行了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而且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对
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3、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
法规,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
1、2015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15 年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讨论。
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6 年,我们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怀世
2016 年 3 月 18 日
3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作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向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作述
职报告。
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1次股东大会,我均全部出席。
201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对会议议案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
沙智慧 5 5 0 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2015 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沙智慧 1 1 0
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我们提供了会议
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我们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地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履行了职责。主
持召开了 2015 年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015 年度报告披露前,主持召开了 2016
年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具体审议情况和发表的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表示意见
2015 年 1 月 审计委员会 2015 公司编制的 2014 年财 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开
9日 年第一次会议 务报表 展审计工作
2015 年 2 月 审计委员会 201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
25 日 年第二次会议 初步审计意见 制 2014 年度报告
2015 年 3 月 审计委员会 2015 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 同意这些议案,并提交
4
20 日 年第三次会议 报告、公司内控自我评 董事会审议
价报告、2014 年度报
告及摘要、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聘请财务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等议案
2016 年 1 月 审计委员会 2016 公司编制的 2015 年财 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开
9日 年第一次会议 务报表 展审计工作
2016 年 2 月 审计委员会 201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
27 日 年第二次会议 初步审计意见 制 2015 年度报告
2016 年 3 月 审计委员会 2016 公司 2015 年财务决算 同意这些议案,并提交
18 日 年第三次会议 报告、公司内控自我评 董事会审议
价报告、2015 年度报
告及摘要、聘请财务审
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等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2 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10 个事
项在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同意
2015 年 3
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 同意
月 10 日
前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无对外担保。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 同意
积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3
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同意
月 20 日
意见
对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 同意
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
2015 年 8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月 17 日
见。 公司无对外担保。
5
2015 年 12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15年,本人利用参会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了解公司
生产情况;在编制2015年度报告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5年经营财
务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意审计
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发挥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作用。按照中国证监会[2008]48 号文件的要求,
我们及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和财务
状况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
通初审意见,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的充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
董事会的程序合规,文件和资料齐备。
2、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不仅
履行了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而且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对
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3、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
法规,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
1、2015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15 年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讨论。
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6 年,我们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沙智慧
2016 年 3 月 18 日
6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作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向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4次董
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均全部出席。
201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对会议议案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
傅柏树 4 4 0 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
2015 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傅柏树 1 1 0
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室按照法定时间向我们提供了会议
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我们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熟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尽职尽责。
2、在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按照《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以
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出建议和发表了意见,勤勉尽责履行了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的 2 个事项在董事会
7
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均已公告。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
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
2015 年 8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月 17 日
见 公司无对外担保。
2015 年 12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15年,本人利用参会机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和查阅资料。本人在利
用到公司现场期间,调研主要生产单位,了解公司生产情况;关注其生产及产品
的品种及质量现状。在编制2015年度报告时,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5年
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同
意审计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发挥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作用。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及时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
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
意见,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及资料的充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
的程序合规,文件和资料齐备。
2、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不仅
履行了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而且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对
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
3、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
法规,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
1、2015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15 年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本人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8
交董事会讨论。
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6 年,我们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作用。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柏树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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