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25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
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开展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
于核准安徽盛运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5]2830 号 ) 核 准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260,963,856 股 ( 含
260,963,856 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165,999,971.60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
证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
了认股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CHW 证验字[2015]0095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65,999,971.60 元,扣除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24,379,391.60 元。公司已
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 2016 年 3月 18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227,000,973.50 ,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
账号 账户性质 2015-12-31 余额 2016-3-18 余额 使用用途
银行
兴业 偿还金融
497020100100100640 偿债专户 1,167,000,000.00 299,999,061.5
银行 机构借款
徽商 补充流动
1691901021000706987 补流专户 625,979,391.60 265,979,356.60
银行 资金
合计 1,792,979,391.60 565,978,418.1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
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有保
本约定的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通过商业银行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款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
款产品,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决议有效期
通过银行购买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以内。
5、委托理财的授权管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企业金融结构
性存款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
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购买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低风险
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此举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和资金安全情况下,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
构性存款产品, 投资风险较小,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商业银行的低风险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保荐机构意见
盛运环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
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盛运环保本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企业金融结构性
存款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
构同意盛运环保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