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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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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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1357 号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公
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科三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中科三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 中科三环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科三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 中科三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三月十七日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56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截至2012年4月20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4,0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3,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8,351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6,27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07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005.69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1,056.59万元。
(2)2015年3月26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以“北京
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扩产项目”暂时闲置的10,000万
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术改
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
2016年3月7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2015年3月26日,中科三环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科三环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截止2016年3月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1,056.59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14,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
2,095.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326.6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 0105014180001952 专用存款账户 17,034,793.19
上海浦东发银行宁波鄞东
94030155300000714 专用存款账户 3,919,068.99
支行
广发银行天津分行 142001504010000332 专用存款账户 1,985.39
合 计 20,955,847.57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28.51万元(其中2015年度
利息收入250.4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84万元(其中2015年度手续费0.43万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1,298.4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83,255,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056,861.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0,565,897.56
是否
项目
已变
可行
更项 截至期 是否
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投入金额 否发
(含 资总额 额 金额 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
生重
部分 (%) 效益
大变
变
化
更)
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
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否 233,255,000.00 233,255,000.00 29,468,110.20 105,860,040.93 50.9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技改扩产项目
天津风力发电、节能家电
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 否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0,527,599.05 150,444,170.89 10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是 否
16,733,452.06
术改造项目
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30,061,152.14 154,261,685.74 77.1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 583,255,000.00 583,255,000.00 70,056,861.39 410,565,897.56 — — — —
因相关审批事项的原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改扩产项目”以自有资金投入 12,984,830.87 元,该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50.9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02,527,763.68 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2)第 110ZA018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本公司实际置换资金总额为 89,542,932.81 元,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置换的金额为 12,984,830.87 元。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同意以“北京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技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扩产项目” 暂时闲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宁波信息产业用高性能稀
土永磁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3 月
7 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其余尚未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里,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止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