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3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
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胡宝良、牛仁义、戚红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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