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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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 29 号福能方圆大厦 12 层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的 9:15-15:00。
会议内容: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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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董事姜丰顺、黄健峰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及控股股东的推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和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增补林德金、郑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次投票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林德金: 男,1962 年生,在职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福建省建材(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材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历任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实验员、教员等,建材控股公司科
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党委副书记,福建省建
材科研所总支副书记、副所长,建材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调研员,
建材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水泥党委副书记兼监
事会主席。
郑建新:男,196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与综合产业部经理,兼任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福建)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福建省建材工业
学校教师,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基建处科员,投资发展部科员、副主任科
员,建材控股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福建水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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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独立董事刘宝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黄光阳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请审议。
附:黄光阳个人简历
黄光阳:男,1965 年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
历,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职称为教授、高级会计师、审计学专
业负责人,现任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兼任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
会第五届委员,福建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省会计学会
理事,福建省总会计师协会成员,福建省会计学会中青年研究会成员,福建
省机械工业联合会会计专家组成员,福建省经信委财经专家,福州市经信委
财经专家,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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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监事林德金、郑建新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及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补洪海山先生、叶凌燕女
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次投票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请审议。
附: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洪海山,男,1961 年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现任福建水泥党委书记。历任福建省永安水泥厂技术员、团委书记、政治处
副处长、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福建省建材进出口公司综合科科长,建材控
股公司发展投资部、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副院长、
党总支副书记,建材控股公司资产财务部调研员兼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院
长,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院长,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兼副总经理。
叶凌燕,女,汉族,197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建
材控股公司财务部经理。历任福建水泥建福水泥厂行政会计,福建水泥财务
中心材料及资产会计、财务中心稽核会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副经理,福
建水泥财务部副经理(其中,2012.08—2014.03 挂职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政治部处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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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01 林德金
1.02 郑建新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黄光阳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3.01 洪海山
3.02 叶凌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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