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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主任 刘景伟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及时发表意见或建议,评估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思忠、刘景伟、张鸿儒和非独立
董事张国平 4 名成员组成。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产
生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景伟、张鸿儒
和赵保东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刘景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履行
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即 2014
年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见面会,听取了公司 2014 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财务报
告的安排准备情况、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
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13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情况和 2014 年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2、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即
2014 年年审工作第二次沟通见面会,听取了公司 2014 年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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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以及投融资情况,审计部 2014 年工作总结和 2015 年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情况和初步审计意见,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与
生产、安全、质量等相关的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3、2015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即
2014 年年审工作第三次沟通见面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总结报告、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手册》、《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了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等事
项。
4、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 2015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上半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上半年管理建议整改情况说明,
2015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即 2015
年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见面会,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5 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财
务报告的安排准备情况、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评
价实施方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安排
等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外部审计机
构。为做好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确保瑞华事务所高效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并出具审
计报告,我们会同财务部和审计部就年度审计工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三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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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第一次沟通,主要审阅了瑞华事务所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和内控审计策略,就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第二次沟
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瑞华事务所进行及时沟通,督促其独立客观地进
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第三次沟通,审议了瑞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瑞华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按时完成了年审工作,向公司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瑞华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配置合理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
因此,我们向董事会推荐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审计服务,包括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费
用合计仍为 93 万元,该两项内容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
及 2015 年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实施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持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通过对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报告的审阅和会议讨论质询,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且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
担保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等,因此,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
完善了内控制度和管控机制,详细梳理了公司所有的业务流程,根据有关规定开
展了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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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确保公司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能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
有序开展。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
的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还需持续健全和完善,并在实际运行中得以有效的执行
和实施。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瑞华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从专业判断的
角度,统一双方认识,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配合瑞华事务所的
审计工作,使其及时获得审计所需相关资料,以求高效准确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审计、财务、证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与配合下,我们切实履行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赋予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
务,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职能,有效督促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保障了年度审计、
内部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别是公司审计部门对子公司的垂直
领导和管理得到了管理层认可并逐步实施是对我们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有力支撑,
对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对大家的
帮助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审计委员会没有独立的依托外部机构。
2016 年度,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和专业指导作用,
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资源,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审计职能和内控
体系,拓宽审计领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和
经营目标的充分实现,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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