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证券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 2016-010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监事会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中心,以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日常监督、重大事项监
督、专项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
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内控制度不断完
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监管政策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高效廉洁,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
利益者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价格公允,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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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
确认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
司生产成本并保持公司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
司生产成本并保持公司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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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
的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
计差错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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