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
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 们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 ,对 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及七届十次董事会议相关议案 ,进 行专项说明和发表意见如下 :
一 、 关于公司 2015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 司为索普集团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截至本独立意见发表 日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 、 关于公司 2015年 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根据上交所的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证监会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 ,以
及 《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要求 ,公 司七
届十次董事会议通过的 《⒛1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即 2015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 ,是 充分考虑到 自身经营状况、盈利水平 、资金需求、持续经 营能力等因素所做出
的决策 ,从 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符 合公司实际和股 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
其提交至公司 2015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继续执行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意见
我们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 ,认 为 :
l、 鉴于该协议涉及的交易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或重大变化 ,公 司 ⒛16年 拟继续
执行该协议 ,并 将该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⒛17年 5月 12日 ,是 满足 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 ,该 协议不存在其他与 日常生产经 营无关的关联交易。
我们同时还注意到 ,公 司重视关联交易的规范治理 ,⒛ 15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
际发生额较 2014年 度也略有下降,而 对 ⒛ 16年 关联交易的预测基本与 2015年 度持
平。
2、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并 将督促董事会严格批准程序 ,做 好充分的信息披
露,保 证关联交易的规范 、透明,保 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
四、 关于 ⒛ 16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意见
本项议案 己在董事会召开前送交我们审阅,我 们 已对公司 2016年 度 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情况进行了审慎审核 ,我 们认为 :
1、 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 ,是 建立在公平合
理的基础之上的,交 易定价 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 ,按 月结算 ,不 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 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 易
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
2、 鉴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资金安全的需要 ,提 请公司及董事会关注 日常关联
交易的资金按时结算 ,关 注并合理控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 。
3、 同意公司对 ⒛ 16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测 ,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五、 关于对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的意见
本项议案 己在董事会召开前送交我们审阅,我 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的调整 ,
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 、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因此 ,我 们同意此
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意见 ,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六 、 关于聘请 2016年 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⒛15年 度 ,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在 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 循 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 ,顺 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
同时 ,公 司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 ,以 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
确定其报酬 ,其 决策程序符合公平性原则 。因此,我 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2016年 度审计机构 。
独立董事 :
;谢 竹 云
⒛ 16年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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