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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00338)
委任聯席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
茲提述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5年10月23日發佈的有
關唐偉忠先生辭任本公司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之公告。
董事會欣然宣佈以下事項由2016年3月16日起生效:
1. 委任張劍波先生(「張先生」)及吳倩儀女士(「吳女士」)為本公司之聯席公司
秘書(「聯席公司秘書」);及
2.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3.05 條所規定委任
張先生為本公司之授權代表。
張先生及吳女士之簡歷詳情載列如下:
張劍波先生,53歲,現任本公司黨委副書記及工會主席。張先生於1985年參加工作,歷
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石化集團」)人教部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副處長、中國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評價與任用管理處副處長,中石化集團人事部組織監
督處處長等職。張先生於2013年8月被任命為本公司黨委副書記,並於2013年11月被任
命為本公司工會主席。2013年8月及11月,張先生分別被任命為本公司紀委書記及監事
會主席,並任職至2015年3月。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間,張先生曾擔任本公司總法
律顧問。張先生於1985年畢業於江漢石油學院(現稱長江大學),取得工學學士學位。
彼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吳倩儀女士,55歲,為卓佳專業商務有限公司企業服務部董事。吳女士為香港特許秘書
公會及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資深會員。彼亦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執業者認可證
明持有人。於加入卓佳集團之前,吳女士曾於一家由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全資擁有
的專業服務公司—秘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部工作。吳女士在公司秘書行業擁
有逾25年經驗,一直在香港為跨國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企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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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聯席公司秘書之專業資格及相關經驗
根據上市規則第8.17條,上市發行人必須委任一名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公司秘
書。根據上市規則第3.28條,上市發行人所委任的公司秘書必須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聯交所」)認為在學術或專業資格或有關經驗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書職責的人
士。
張先生現時並未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及上市規則第8.17條所要求的公司秘書資
格。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同意批准公司獲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
及第8.17條的規定,委任張先生擔任聯席公司秘書,豁免的有效期為自委任之日期起計
3年期間(「豁免期」)。授出此項批准豁免的條件為:(i)於豁免期間吳女士將向張先
生提供公司秘書協助。倘吳女士不再向張先生提供協助,該豁免將會即時撤銷; (ii)本
公司將於豁免期屆滿時通知聯交所以重新評估情況。聯交所預期於豁免期結束後,本公
司將能向聯交所證明,張先生受益於獲得吳女士之協助後已能滿足上市規則第3.28條規
定及上市規則第8.17條之要求,因而毋須再申請豁免;及(iii)公司公佈豁免之詳情,包
括豁免原因和條件。
董事會謹此歡迎張先生及吳女士獲新委任。
承董事會命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王治卿
董事長
中國,上海,2016年3月16日
於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王治卿、吳海君、高金平、葉國華、金強及郭曉軍;本公司的非
執行董事為雷典武及莫正林;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蔡廷基、張逸民、劉運宏及杜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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