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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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6-00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宛明主持。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940 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0

万股增加至 7,76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20 万元增加至 7,760 万元。

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拟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详见《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

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238,318.85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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