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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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30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本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5,180,000.00 元 ,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482,180,0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

2,1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1、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建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入金额(万元) 设期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27,000 27,000 24个月

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5 号

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 2011 年 5 月 30 日郫技改

15,000 15,000 24个月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2011]26 号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 -

合 计 48,000 48,000 - -

注:项目建设期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2、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201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

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

市场状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4 年 4 月延期至 2015 年 4 月。

2014 年 9 月 16 日,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电液压

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

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

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 22,029.32 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审批与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剩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 22,203.75 万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

2014 年 9 月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14,187.52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 150.96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963.44 万元。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

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 0.14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 963.30 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

于 2015 年 4 月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26,860.35 万元,累计利息

收入 1,707.27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46.92 万元。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

14.8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32.11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6,003.2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 6,003.20 万元,累

计利息收入 3.20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810.36 万元。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

14.95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

计 2,795.41 万元。

二、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795.41 万元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于 2015 年 4

月建成投产, 根据目前及未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产品市场状况,结合公司技

术进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的提升,实现了公司客户和产品更加聚焦;同时,通过

优化工艺路线、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

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生产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细致工作,经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27,000.00 万元调整为 8,000.00 万元,该

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

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3,174.00 万

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二)“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

建成投产,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

程,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 1,230.00

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

司业务转型,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

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

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五、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

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

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

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川润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川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川润股份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川润股份拟进行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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