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 G 15042770046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 1-2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3-7
关于对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6】G15042770046 号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精艺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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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精艺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精艺股份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艺股份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韶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丹燕
中国 广州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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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4号”《关于核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特定对象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6,8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7.20元,共募集资金264,9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3,357,66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1,602,333.4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9日
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
G1403577002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可使用募集资金总计261,648,379.82元,含募集资金净
额 261,602,333.40 元 和 募 集 资 金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46,046.42 元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61,602,333.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261,602,333.40元),募集资金账户最终结余合
计46,046.42元由于项目实施完毕,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09年10月22日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依照下列程序申请和审批:(1)
具体使用部门填写审批表;(2)财务部门审核;(3)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4)财务部
门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015年5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芜
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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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可使用募集资金总计261,648,379.82元,含募集资金净
额 261,602,333.40 元 和 募 集 资 金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46,046.42 元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61,602,333.40元,募集资金账户最终结余合计46,046.42元由于项目实施完毕,已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公司于2015年9月注销了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和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的下列
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转入自有资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账户金额 销户日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司佛山分行 12,326.86 2015 年 9 月 25 日
111050588010001858 账户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专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 20,874.02 2015 年 9 月 18 日
支行 801101000682261306 账户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专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 12,845.54 2015 年 9 月 18 日
支行 801101000682263413 账户
合 计 46,046.4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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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60.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16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160.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3)=(2)/(1) 预计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归还银行贷款 否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160.23 5,160.23 5,160.23 5,160.2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6,160.23 26,160.23 26,160.23 26,160.23
合 计 26,160.23 26,160.23 26,160.23 26,160.23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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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6,046.42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募集资金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该节余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已经结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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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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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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