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沈艳芳)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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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艳芳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现将 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9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19 19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另一位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艳芳

3、2015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5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撤回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各项条件、《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 年 6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5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北京益动思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推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5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乐视网

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5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体现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艳芳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

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

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

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2015年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

定,就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入和使用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并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

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艳芳

独立董事:沈艳芳

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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