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乐视
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
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追加确认超额部分事项的事前意见
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关联方影视剧版权的采购、商品
的采购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的商品及服务,2015公司业务增速发展,并且公司
关联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乐视超级手机2015年上市
并且热销,公司与其发生的智能硬件采购以及会员服务销售增加,导致公司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需要对超额部分进行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其
追认超额部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
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产品的采购及对外销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关联
交易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意见
公司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
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的事前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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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过事前审核,我们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宁、曹彬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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