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5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
金往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就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韩城黑猫炭黑有
限责任公司、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黑猫炭黑有限
责任公司、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黑猫
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担保总额为116,120.42万元。公司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我们
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
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
为《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201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照有关
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
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公司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韩城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邯
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黑猫炭
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黑猫进出口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
建设流动资金的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和全资子公司,该担保
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符念平、包汉华、陈天助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