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圣阳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和公司股本基本情况
圣阳股份限售股份和股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1 号)的许可,圣阳股份由主承销商民生证
券于 2015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 13,892,815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8,115,1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3,892,815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22,007,915 股。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22,007,91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97,606,332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9,614,247 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3,892,815
股,转增后变更为 25,007,067 股。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根据《201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了不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2,061,9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7,552,347 股。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根据《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253 名激
励对象合计 5,723,500 股限制性激励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3,275,847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23,275,84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为
74,114,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9%。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圣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其他关于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
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
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115,7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3 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 万家基金-民生银行-陆家嘴信
9,000,000 9,000,000
托-汇赢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40,000 5,040,000
广发基金-招商银行-添翼定增
3 分级 5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6,075,763 6,075,763
划
合计 20,115,763 20,115,763
5、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项目
比例 比例
数量 小计 数量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74,114,319 33.19 -20,115,763 53,998,556 24.18
股)
1、股权激励限售股 7,989,430 3.58 0 7,989,430 3.58
2、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5,007,067 11.20 -20,115,763 4,891,304 2.19
3、高管锁定股 41,117,822 18.42 0 41,117,822 18.42
二、无限售流通股 149,161,528 66.81 20,115,763 169,277,291 75.82
三、股份总数 223,275,847 100.00 0 223,275,847 1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
履行了其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范信龙
王雪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