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述职报告(孙立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列席公司股
东大会。公司在 201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 年度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5 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5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1 次,出席以通讯形式召开的董事会 4 次。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1、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 2014 年
年度报告及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事项、变更会
计政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4 年度利润分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等事项
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8 月 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关于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8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就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就
公司变更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14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进行相应指导,全年在上市公司办公时间为 15 工作日。
3、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
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 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沟通,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5 年内能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专门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在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均
达到三分之二,并分别担任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公
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同时本人按照通知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
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会议,各委员会均对 2015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和认真审核。2016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sunlr@jlu.edu.cn
在 2016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
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
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立荣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