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2015 年 1 月,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2 月,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持续督导协议项下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爱仕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4 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1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800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
金及保荐费 2,820 万元后,于 2010 年 5 月 4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9,980
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 1,718.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261.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
第 240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
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费用 894.85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
募集资金净额 894.85 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156.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使用 30,400 万元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
2、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 51,929.68 万元。
3、2013 年 1 月 25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6,000 万元中的 3,700 万元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2,300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自 2015 年 2 月 6 日起,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6,900 万元尚未到期。
5、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3,438.15
万元。
综上,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已用于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 30,338.1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
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
投资》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
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
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
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审议文件,查阅了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深交所相关规范
性文件进行了对照,并对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性、
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 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肖兵 庞凌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