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1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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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中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中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交通客运产业(主要指南京中北的士公司和南京

中北运通旅游客运公司)、公司能源产业(主要指南京港华燃气有限

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公司、南京中北汽车服务公司、南京中

北友好旅行社、南京中北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2.3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9.6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

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

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手册》及《内部控

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公司

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

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

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

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

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

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因素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0.5% 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错报

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内控环境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别。

(2)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因素

10 万元(含 10 万元)~500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万元 ~10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影响因素

或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

重大负面影响 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 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的合理保证。

公司将继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修订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 潘明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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