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6-21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
30900 万元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要,2016 年,外贸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 309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30900 万
元保证担保。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款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
立时间:1998 年 7 月;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 93
号;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7,176 万元,
总负债为 12,747 万元,净资产为 4,4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4.21%,流动比率为 1.33,速动比率为 1.33,营业收入为 22,093
万元,净利润为 833 万元。以上财务指标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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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外贸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外
贸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贸易融资合同,预计该子公司 2016 年需向
银行申请最高额为 309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最
高额度为人民币 30900 万元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内,具体审批
办理抵押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明细计划如
下(具体数额以外贸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额度为准):
1.向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6500 万元综合授信按
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2.向交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按
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3.向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塔桥路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
综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4.向中国农业银行荆州江津支行申请人民币 6400 万元综
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5.向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汇通支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综
合授信按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6.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按
照《最高额公司保函》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担保。
此事项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在 2016 年与
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新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落实 2016 年外贸公司的银行融资计划,保
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
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 30900 万
元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属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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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0,9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73%。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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