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后公司将申请复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
院”)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裁定受理我公司重整一案,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 2015—109 号《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
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我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开
始因重整事项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
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136)。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塔城中院下达
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
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由新亿股份
按照《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和
投资人做出的承诺执行并终止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
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由于《新疆亿路万源实
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需要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并划转相应股份,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5 日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
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02)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
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6】0253 号),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准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
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公司将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
转增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本次重整中资本公积
转增的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市,由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上市后尚不能交易,待公司股票复牌后方可
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