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 2016-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哈
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6】025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
询函全文如下: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5 年年
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医药行业信息、核
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医药行业信息方面
1、关于医药法规政策。医药流通公司受国家相关医药政策影响
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对公司具有直接或重要影响
的医药监管、医药改革政策法规及医保政策、药品销售政策的变化情
况;(2)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发展的具体影响;(3)公
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流通公司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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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经
营许可证及其期限;(2)2016 年将到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续期存在
的障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
3、关于新版 GSP 认证。新版 GSP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以
来,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所
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版 GSP 的要求。请公司补充披露:
(1)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直营药店达到新版 GSP 的要求情况;
(2)未达到新版 GSP 要求的药店涉及产品的收入,产生的影响,及
公司的应对措施。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
4、关于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年报显示,公司目前是黑龙江医
药流通龙头企业,其中批发业务在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也具有一
定优势。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地区分布分别补充披露批发业务
和零售业务涉及的收入、利润情况;(2)直营药店门店区域分布及
其数量,及拥有医保定点药店等资质的药店情况;(3)公司在哪些
地区具有区域市场规模优势及所占的市场份额;(4)公司在具有市
场规模优势的区域的主要竞争者,及在该区域内公司相对于竞争者的
竞争优劣势。
5、关于公司品牌影响力。年报披露,“人民同泰”品牌在省内
具有较高知名度,公司建立会员制,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请补充披
露公司“人民同泰”直营药店会员的区域分布、各区域会员数、会员
费及其会计处理。
6、关于公司物流配送情况。请公司结合批发、零售的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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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区域分布、经营模式,及药品运输的特殊要求等情况,补充披露
公司物流配送的优势和相关情况。
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7、关于公司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近 88.89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前 5 大客户、销售
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合作期限及合作的可持续性;(2)结合公
司经营结算模式,分析说明报告期预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减少近 40%的
原因;(3)结合公司批发业务的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说明公司报
告期内是否存在退货、退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4)
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合理
性。
8、关于公司供应商。年报披露,公司与全国百强企业、国际知
名药企建立了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
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前 5 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合
作期限及合作的可持续性;(2)结合公司的经营、结算模式,分析
说明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近 50%的原因。
9、关于公司销售费用。公司在营业收入规模保持稳定的情况下,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近 6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
业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在收入稳定的情况下大幅下
降的具体原因;(2)与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和同行业代表性公司进
行比较,说明公司销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以及控制费用措施的有效
性。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
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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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的五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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