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6—02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521 号)。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
见通知书》。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
《安彩高科关于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公告》,并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安彩高科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涉及事
项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根据该告知函要求,现将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解释予以
公开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