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海洋石
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涛先生、黄永进
先生及董事孟军先生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郭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如
下:
序 会 议 召开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名 称 方式
1.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控评价
2015 年第一
报告》
1 2015‐03‐11 次董事会审 现场
4.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
计委员会
务所从事本年度海油工程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5 年第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2 2015‐04‐22 次董事会审 现场
告
计委员会
1
2015 年第三
3 2015‐08‐19 次董事会审 现场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财务
4 2015‐10‐22 次董事会审 现场
报告》
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五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调整
5 2015‐12‐08 次董事会审 现场
船舶折旧年限的议案》
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受董事会的委托,对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的
公司 2015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并出具对
年审会计师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的了
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2015 年信永中和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
地为公司出具了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在信永中和开始公司年度审计前认真审阅信永
中和编制的年审工作计划,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
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年
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 2015 年度审计费共计 219.2
2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75 万元,包括 2015 中期审阅、年度
预审和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制度审计费用 44.2 万元,包括 2015
年中和年终两次内控审计,该审计费用中不含差旅费,与公司所
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向董事会提出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
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规定,“经财政
部、证监会审核推荐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且已经完成特殊普通合伙
转制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达到上述规定的,经相
关企业申请、国资委核准,可自完成转制工商登记当年起延缓 2
年轮换,但连续审计年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超过上述审计年限
规定的,企业应当予以轮换。” 按照此规定,审计委员会提议变
更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最早建
立的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过程中履行了如下职责:
1.在信永中和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
门提呈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5 年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认为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
3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提交信永中和开
展审计工作。
2.在信永中和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其沟通,在信永
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经初
步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认为:信永中和对本公司的审计程序比较
全面、系统,审计工作比较规范,经审计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信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是真实、可靠的。
3.年度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单独做了当
面沟通,听取了信永中和对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组织情况、
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分析、
审计主要事项说明、会计政策、判断与估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
况及管理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有了更
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计结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
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并形
成了审阅意见,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调整船舶折旧年限
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形成了决议,认为:
1.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4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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