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6-008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77 号)核准,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1,970,802 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6.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3.70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7,390,140.82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
荐承销费后的余额 1,979,999,993.70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
资金专户内。2016 年 3 月 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688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
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开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单位:元)
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 50131000503373127 1,979,999,993.70
合计 - 1,979,999,993.70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开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
2、户名: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3、账号:50131000503373127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近期,公司已将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的 1,979,999,993.70 元按
规定用途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0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
到银行关于销户的批准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及公司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