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 6 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江游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57,821,1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7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7,805,9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6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4%。
2、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计 2 名(未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21,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未包
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下同)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1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2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7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2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
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1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7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1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7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19,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1%。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
3
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57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廖晖律师、杨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并且与《公司章程》不相抵触,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及其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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