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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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兰州佛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兰州佛慈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佛慈制药填写的《兰州

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佛慈制药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佛慈制药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

委员会日常运作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内部控制的

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风险投资、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

果填写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日常制度

建立及执行情况,翻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会议资料、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

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核查了各项会议制度的开展和执行情况,根据各募集资金

监管专户对账单及相关合同、凭证等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通过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中国

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佛慈制药填写的《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佛慈制药 2015 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炳军 何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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