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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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4月

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荣安集团”)《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议将“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

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荣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25,939,9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93%,具备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该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的内容和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荆娴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议案》,同意将荣安集团提议的“选举荆娴女士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邱妘女士、闫国庆先生对荣安集团提名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无异议,同意荆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荆娴女士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荆娴女士的简历如下:

荆 娴,女,1962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东北大学管理学硕士,美国罗斯福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上海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

副教授。曾任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辽宁省沈阳市外经贸局副处级调研员。

荆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荆娴女士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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